朱昌镇高寨村农业产业草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朱昌镇高寨村农业产业草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ZJF-2026-034
采购预算:3342825.49元
最高限价:3342825.49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观山湖区政府采购计划书[2026]1154号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刘桂凤
联系电话:19984500581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国兵、王恩庆、郑国锋
联系方式:19985571262
五、附件
附件信息:
510.8K
最终要求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如有相关意见请优先向本项目采购代理
机构反馈。
贵阳市观⼭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
朱昌镇高寨村农业产业草莓植物工厂建设项
目
采购文件
(2026年5月)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朱昌镇高寨村农业产业草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
项目编号:,GZJF-2026-034
采购人:贵阳市观⼭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
联系人:刘桂凤联系电话:19984500581
代理机构: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俊发中心9层9-10号
联系人:胡国兵联系电话:19985571262
目录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项目要求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二节商务要求
第三节图纸附件
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第二节废标条款
第三节无效标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
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
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
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
第六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
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十节质疑和投诉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编制要求
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
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
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朱昌镇高寨村农业产业草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拆除工程:拆除原有部分门、窗、栏杆等构造;2)
改造工程:新增墙体323平方米、新增窗户36平方米、新增聚苯板625.8平方米、
保温地面240平方米、门洞封堵70平方米、新增立体循环架5套、新增门3樘、电
线电缆及安装、种植架系统5套、恒温系统1套、LED补光系统1套(含13200盏
LED补光灯);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叁佰叁拾肆万贰仟捌佰贰拾伍
元肆角玖分(小写¥3342825.49)。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大写:叁佰叁拾肆万贰仟捌佰贰拾伍元肆角玖分(小写:¥3342825.49)。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投标。②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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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
3.联系人:刘桂凤
4.联系电话/传真:19984500581
5.电子邮箱:/
七、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俊发中心9层9-10号
3.联系人:胡国兵
4.联系电话/传真:19985571262
5.电子邮箱:/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84118907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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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项目要求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二、项目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化标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
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或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
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
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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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
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
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
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
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
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
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
业)投标。②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
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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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工期及建设地点
工期:90日历天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或邀请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三)售后服务
满足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
(四)质保期
本工程建设施工部分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部分
根据设备质保期时间算。
(五)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工程签订合同,承包人进场,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由承包人按要求据实报
送进度申请资料,报监理单位(如有)审核后,报发包人复核审批,发包人按复审
金额的80%(以内)控制拨付进度款(预付款可充抵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预付款及进度款合计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不含暂列金额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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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的80%。
○4工程完成,由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按程序报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工程最
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审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发包人支付至审定
金额的97%(已付部分多退少补)。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
已履行该期限内的质保责任后,一次性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六)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七)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包工包料,含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和人员工资、
社会保险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
(2).投标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相关安全规范、
规定和要求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等管理单位及社会各界对项目安
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指导。
(3).投标供应商承诺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
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4).开标后,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提交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必须无
条件响应招标人该要求,如不响应该要求或发现有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报财政主管
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在中标后应采购人需求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证书原件、企业业绩
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由于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合同模板为参考模板且不可修改,故采购文件中的
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7)若因系统原因或者投标供应商造价人员未办理电子签章原因造成招标工程
量清单封面无法签字盖专用章的,投标供应商可打印出来签字盖专用章后上传至响
应文件中相对应的位置。
(8)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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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图纸附件
无
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 序号 | 商务实质性条款 | 技术实质性要求 | 备注 |
| 1 | 工期:90日历天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工程量清单所有要求(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无缺项漏项) | |
| 2 | 验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化标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3 |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 | ||
| 4 | 质保期本工程建设施工部分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部分根据设备质保期时间算。 | ||
| 5 | 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签订合同,承包人进场,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由承包人按要求据实报送进度申请资料,报监理单位(如有)审核后,报发包人复核审批,发包人按复审金额的80%(以内)控制拨付进度款(预付款可充抵进度款);○3工程验收合格,预付款及进度款合计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不含暂列金额的签约合同价的80%。○4工程完成,由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按程序报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审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发包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已付部分多退少补)。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已履行该期限内的质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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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一次性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 |||
| 6 |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 ||
| 7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
| 8 | 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包工包料,含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投标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相关安全规范、规定和要求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等管理单位及社会各界对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指导。(3).投标供应商承诺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4).开标后,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提交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该要求,如不响应该要求或发现有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报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5).供应商在中标后应采购人需求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证书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6)由于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合同模板为参考模板且不可修改,故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7)若因系统原因或者投标供应商造价人员未办理电子签章原因造成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无法签字盖专用章的,投标供应商可打印出来签字盖专用章后上传至响应文件中相对应的位置。(8).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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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
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
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
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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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 1 | 经营资格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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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 |||||||||
| 6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 |||||||||
| 7 | 专业资格审查 | 供应商须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声明)。 | ||||||||
| 8 | 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 |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 ||||||||
| 8 | 业 |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 ||||||||
|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日期: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 1 | 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 | 提供的商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项目建设期:120日历天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化标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 | ||||||||||
| 质保期:本工程建设施工部分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部分根据设备质保期时间算。 | ||||||||||
| 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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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签订合同,承包人进场,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由承包人按要求据实报送进度申请资料,报监理单位(如有)审核后,报发包人复核审批,发包人按复审金额的80%(以内)控制拨付进度款(预付款可充抵进度款);○3工程验收合格,预付款及进度款合计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不含暂列金额的签约合同价的80%。○4工程完成,由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按程序报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审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发包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已付部分多退少补)。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已履行该期限内的质保责任后,一次性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 ||||||
|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
| 其他:(1).投标报价包括包工包料,含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投标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相关安全规范、规定和要求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等管理单位及社会各界对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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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供应商承诺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4).开标后,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提交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该要求,如不响应该要求或发现有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报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5).供应商在中标后应采购人需求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证书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6).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 ||||||
| 2 | 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 | 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工程量清单所有要求(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无缺项漏项) | ||||
| 3 | 报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4 | 无效标审查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 ||||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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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表
评分表
|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
| 评分项名称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得分 |
| 价格分(25.00) | 报价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的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5%)×100备注:1.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2.经评审被废标的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进行计算。 | 0.0~25.0分 |
| 主观分(25.00)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①编制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具体、详细、充分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且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②编制的施工方案与技措施较具体、详细、充分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且可行性较强,较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③编制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有缺失、能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但不全面的得3分;④编制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没有充分估计项目实际情况但尚有可行性的得2分;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与本项目实际完全不符的得1分;⑥未提供的得0分。 | 0.0~5.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检验措施、保证措施、自检计划与措施等。①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细致、结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质量保证措施较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③质量保证措施较全面细致、不够结合实际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全面细致、不够结合实际或措施不具体的得2分;⑤质量保证措施与本项目实际完全不符的得1分;⑥未提供的得0分。 | 0.0~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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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 | ①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完善、周密、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较完善、较周密、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③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完善程度、周密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④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不够完善、周密、合理、针对不够性的得2分;⑤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与本项目实际完全不符的得1分;⑥未提供的得0分。 | 0.0~5.0分 | |
| 施工安全文明措施 |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及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建设;卫生保洁制度;应急预案等。①施工安全文明措施全面,论述完整清晰、符合实际,针对性强、技术措施科学切实可行的得5分;②施工安全文明措施比较全面,论述较完整清晰、较为符合实际,针对性比较强、技术措施基本科学切实可行的得4分;③施工安全文明措施基本全面,论述基本完整清晰、基本符合实际,针对性一般、技术措施基本科学切实可行的得3分;④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不全面,论述不完整清晰、不够符合实际,针对性差、技术措施不够科学切实可行的得2分;⑤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与本项目实际完全不符的得1分;⑥未提供的得0分。 | 0.0~5.0分 | |
| 施工环保措施 |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防止施工现场遗洒的各项措施等。①施工环保措施全面细致、结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施工环保措施较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③施工环保措施较全面细致、不够结合实际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 0.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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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分50.00) | 人员配置 |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1人得2分,满分10分。注: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或任职证明)及供应商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供应商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 0.0~20.0分 |
| 业绩 | 供应商每提供1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0.0~10.0分 | |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出勤率承诺 | 供应商承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实施期间出勤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80%以上得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0.0~10.0分 | |
|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0.0~10.0分 | |
| 得分 | 100分 | 100分 | |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
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
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工程类项目建议采购
代理机构参照货物或服务的比重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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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
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由招标代理机构确
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
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
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作
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2%(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
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价格分值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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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值计算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中小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后报价(元) | 评标基准价(元) | 价格分值 | 得分 |
| 1 | 0.00 | ||||||
| 2 | 0.00 | ||||||
| 3 | 0.00 | ||||||
| 4 | 0.00 |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专家(签字):
22/61
4.评分汇总表
评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 专家 | 专家姓名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 |||||
| 采购人代表 | |||||
| 总分 | |||||
| 平均分 | |||||
| 排序 | |||||
评标专家(签名):
第二节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
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
以继续进行。)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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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的;
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
(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
(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
(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
(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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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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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
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
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
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
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
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
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
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
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
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否
二、交纳金额:/
三、交纳截止时间
银行转账:投标截至时间前1小时。
电子保单:投标截至时间前一日24点前。
四、交纳方式(如需)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
选择银行转账的,通过系统分配的随机码直接通过供应商账户转到交易中心投标保
证金专户,经银行确认后交纳完成,系统进行记录。
选择电子保单的,供应商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办理,并按流程提交相关申办资料,担
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保单推送到交易系统,系统进行记录。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
具体交纳方式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交纳方式为准。
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二、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投标保证金未
交纳的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
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
传。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
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
(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
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保
证金交纳后方可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
响应文件。
四、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
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磋商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磋商地点
本项目采用贵阳市远投网开系统进行。
三、磋商流程
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
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
2.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解
密时长为10分钟,投标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完成后自动转入评审流
程。解密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
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
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3.评审流程: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
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3.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资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
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
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
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
合要求的供应商(社21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
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
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3磋商及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磋商指令,供应商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
完成承诺函填写(承诺函内容中包含最后报价),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提交。未在时限
内完成提交承诺函的,视为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
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
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3.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
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
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
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
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
3.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
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组长在线组织评委商议,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的原则进行
讨论,组长根据最终讨论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3.6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
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3.7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
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8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
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
动计算发放。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
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
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
政府
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
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磋商会议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
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
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3.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系统检测出硬盘序列号相同,从而涉嫌围标、
串标,其投标无效;
4.在评标委员会评审期间(未发出磋商指令前),供应商应保持在设备旁,确保
及时完成在线磋商活动。
第六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
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
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
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
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
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
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
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
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由中标人支付。依据(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中标金额为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
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
购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
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视为中标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
备案完成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除法定情形外,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
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
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三、履约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
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
(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一、退回时间和方式
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通过贵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
系统自动退还。
3.终止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4.废标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
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开标过程中,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系统检测出硬盘序列号相同,投
标保证金自动锁定,根据监督部门最终认定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节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一)质疑时效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
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
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
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
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三)质疑函内容:
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
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
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
(四)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
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
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五)质疑回复
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
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一)投诉时效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二)受理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
(三)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
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
(四)投诉回复
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
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
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
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编制要求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
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
当提供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供
应商应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
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
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
二、制作和生成
响应文件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和生
成。
三、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中上传的复印和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
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电子签章。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
作无效标依据。
四、上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采购业务
板块,选择已参与项目,点击进入“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中上传。
五、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
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
分为货物类响应文件、工程类响应文件、服务类响应文件。
二、组成
各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第三节XXXXX(项目名称)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 |
| 项目序列号: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品目编号:品目名称: | 20XX-ZFCG-XXXX | |
| 采购方式: | 采购类别: | ||
| 供应商: | |||
| 详细地址: | |||
| 联系人: | 电话: |
20XX年XX月
目录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报价明细表
三、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第二资格性文件
(一)一般资格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3.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6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特殊资格材料
(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
(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附件
第三响应性文件
(一)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
(二)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信息
(三)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四)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五)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提供的材料(若有)
第四主观评审内容
(一)主观分评审内容
第五客观评审内容
(一)客观分评审内容
第六信用评审内容
(一)信用分评审内容
第七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若有)
第八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若有)
(一)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及证明材料
(二)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证
明材料
第九其它补充材料
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
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
效性。
第一报价文件
(一)报价函
一、投标报价
1.本供应商就(项目名称)的(品目名称)的投标报价方式为:(总价/单价
/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投标报价为:
总价:xx元人民币,小写:()元
下浮率:xx%
费率:xx%
单价:xx(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固定价:xx(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多种报价:xx(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2.工期:。(工期:以采购文件约定的单位为准)
3.建设地点:。
4.投标有效期:。
5.质保期:。
6.联合体投标:。
7.其他:。
二、递交资料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本供应商就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
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本供应商就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
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
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
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二)报价明细表
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要求供应商提供《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明细表中的
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函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三)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2023-ZFCG-XXXX)的品目名称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投标单位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
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23-ZFCG-XXXX)
的品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盖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第二资格性文件
(一)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
投标供应商公章)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
实有效。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
实有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
实有效。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
实有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项目名称:,
品目名称为: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6.1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项目名称:,
品目名称为: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截止开标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
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二)特殊资格材料
(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