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115-04-01-39328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位于南沙街蕉门村内(蕉门村委会东南面地块),原学校范围内扩建。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原有总用地面积57991平方米,新建宿舍楼单体建筑1栋(地上9层),建设总高度35.2m,总建筑面积6783.73平方米(含连廊面积42.12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标识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973.1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80.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92.50万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结构实体与绿化检测、原材料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绿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8.533446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工程环境、工程设备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监测、沉降观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时间前近一个月(即2026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不设置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16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8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8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08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丽君 | 联系电话 | 19864282728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905352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具体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11招标文件(上网)-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pdf10招标公告(上网)-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pdf11招标文件(上网)-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doc10招标公告(上网)-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doc13招标清单-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xlsx12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检测及监测合同(上网版).pdf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5月
品7无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
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5〕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
方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项目代码:2312-440115-04-01-393288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位于南沙街蕉门村
内(蕉门村委会东南面地块),原学校范围内扩建。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原有总用地
面积57991平方米,新建宿舍楼单体建筑1栋(地上9层),建设总高度35.2m,总建筑
面积6783.73平方米(含连廊面积42.12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等。建
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
程、防雷接地工程、标识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973.15万元
(含建设用地费用80.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92.50万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
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市
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结构实体与绿化检测、原材料检测、
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绿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
(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
调,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
设进度和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
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
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2.3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
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85334.46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清单》。
投标人在总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
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
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
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
651号)等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
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
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工程环境检测、工程设备检
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监测、沉降观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
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
期内。
3.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
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
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时间前近一个月(即
2026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
人分支机构)缴纳。
3.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
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
(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附件四)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
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人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
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
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声明企业”
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
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近二年(从2024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
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
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
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
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
结果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
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
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
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
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
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
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
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
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
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 地 | 址: |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 |
| 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201
系人:周娅联系电话:138262838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系人:吴丽君联系电话:1986428272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
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
司自2024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
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满足招标公告其中
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
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
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
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
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5年2月10日 | ||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 |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4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5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6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7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7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附件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
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
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
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还负
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体按合同要
求。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公告
1.1.1.招标条件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5〕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项目代码:2312-440115-04-01-393288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位于南沙街蕉门村内(蕉门村委会东南面地块),原学校范围内扩建。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原有总用地面积57991平方米,新建宿舍楼单体建筑1栋(地上9层),建设总高度35.2m,总建筑面积6783.73平方米(含连廊面积42.12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标识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等。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973.1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80.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92.50万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结构实体与绿化检测、原材料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绿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2.3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85334.46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清单》。
投标人在总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等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工程环境检测、工程设备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监测、沉降观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时间前近一个月(即2026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
3.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附件四)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人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5.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201
联系人:周娅联系电话:138262838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联系人:吴丽君联系电话:1986428272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满足招标公告其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5年2月10日 | ||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 |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4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5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6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7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附件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号万完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卷
-2-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 1.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201联系人:周娅电话:13826283859 |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联系人:吴丽君电话:19864282728 |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 1.1.6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8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1.1.9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1.3.3 | 质量标准 | 工程的检测及监测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保证技术成果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9)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5-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日程安排的时间内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3.2 | 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总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招标人根据实际检测及监测需要制定检测及监测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2)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检测及监测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3)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费用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检测费、监测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因检测及监测工作需要产生的承包人二次或多次进退场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变更及结算原则按合同约定执行。(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标段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3)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递交备用电子光盘或u盘的,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本项目不需要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或u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或u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并按光盘或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 | 其他要求 | 2、对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列入《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6-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组织实施项目的投标资格。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5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三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给招标人。 |
| 10.6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6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5-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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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
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检测及监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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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检测及监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
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18-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按合同要求为准。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另册);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检测及监测清单(另册);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要求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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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入“我
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
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
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
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
件的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
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
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
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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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
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
(6)资格审查资料;
(7)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
(8)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①一般情况表;
②投标单位简历表;
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
⑥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
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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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进行报
价并填报《检测及监测清单》(见第五章)。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投标函
附录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
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3.5.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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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5.4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5.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
信息,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5.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3.5.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5.9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
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5.10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
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如有)、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
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
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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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
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
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
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
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或u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
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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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
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
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
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
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3)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
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
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
递交备用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
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
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
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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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
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2.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6.1.2.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
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评标期间,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
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
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6.1.2.3存在不良记录: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
6.1.2.4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6.1.2.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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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
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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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
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7.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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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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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总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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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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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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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
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
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
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
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
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评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
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
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
代表人;
(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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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
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
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
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
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
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
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
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
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
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
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
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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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 | ||
| 业绩要求 | / | ||
| 信誉要求 | /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 试验检测及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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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仪器设备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资信业绩部分:55分。2、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部分:15分。3、投标报价:30分+价格优惠得分。注: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款)。若原报价已满分(30分),仍可突破满分(30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取最高投标限价*80%作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类似项目业绩(1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检测及监测内容的一项或多项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交合同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等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文件为准。 |
| 企业综合实力(1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同时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得15分;具备其中一项,得7.5分;没有则不得分。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 |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注:本项合计最多得5分。①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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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3、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注:本项合计最多得5分。①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 |||
| 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1、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由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2.5分。2、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2.5分。注:本项合计最多得5分。①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②以上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③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可由联合体各方合计提供。 | |||
| 检测设备(10分) | 优: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10分;良:设备齐全,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设备年检合格,80%(含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6分;中:设备齐全,设备年检合格,基本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要求,60%~80%(不含80%)设备属于自有,得2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60%(不含6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不得分。注:①须提供购买发票、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检测及监测设备不予认可;②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可由联合体各方合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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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评分标准(15分) | 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15分) | 优:检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方法先进,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15,10)分;良:检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方法符合检测要求,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10,6)分;中:检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检测要求,得[6,2)分;差:检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不能满足检测要求,得[2,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计算方法 | 1、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2、当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高时,每相差1%扣1.5分,最多扣30分;3、当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低时,每相差1%扣1分,最多扣30分。4、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实施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如有)。若原报价已满分(30分),仍可突破满分(30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 |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说明:1、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所有拟投入人员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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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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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评审,不
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与投标人报价不一致时,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
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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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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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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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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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
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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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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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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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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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
六、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①一般情况表
②投标单位简历表
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
⑥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
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
七、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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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卷2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
第二卷44
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45
第三卷4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
1.第一卷
2.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
| 1.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201联系人:周娅 电话:13826283859 | |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联系人:吴丽君电话:19864282728 | |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
| 1.1.6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7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8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 1.1.9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 1.3.3 | 质量标准 | 工程的检测及监测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保证技术成果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9)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 形式: /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日程安排的时间内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总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招标人根据实际检测及监测需要制定检测及监测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2)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检测及监测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3)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费用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检测费、监测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因检测及监测工作需要产生的承包人二次或多次进退场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变更及结算原则按合同约定执行。(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3)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递交备用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本项目不需要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或u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或u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并按光盘或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 10.3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对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列入《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6-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组织实施项目的投标资格。 |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 10.5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三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给招标人。 | |
| 10.6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3.2.1.总则
3.2.1.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检测及监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检测及监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5.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2.6.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7.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3.2.8.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2.9.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2.10.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1.1.11分包
按合同要求为准。
3.2.12.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3.3.2.招标文件
3.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另册);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检测及监测清单(另册);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