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ZL202610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55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名称: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采购预算:11,550,000.00元。(四)项目内容及规模: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分5个包进行采购,其中,采购包1:1辆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包2:1辆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 ;采购包3:5套排涝水泵;采购包4:1套危化品泄漏物收容转输装备(输转模块);采购包5:1套信息传输装备(PDT 集群基站+终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2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 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 日18时00分
递交方式: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 日18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其他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区滨海大道6号
联系 人:姜工
电 话:15104636521
电子邮件:8255834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梓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麦地路58号风尚国际大厦16G房
联系人:卢工
电 话:0752-2884586
电子邮件: gdzl2024@163.com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采购预算:11,55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分5个包进行采购,其中,采购包1:1辆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包2:1辆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 ;采购包3:5套排涝水泵;采购包4:1套危化品泄漏物收容转输装备(输转模块);采购包5:1套信息传输装备(PDT 集群基站+终端)。
二、采购包1(1辆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一)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验收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进行支付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还包税费、包成果工本等所有费用。 2.异常低价审查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主要功能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 辆 | 1.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适用于市政、公路、地下车库、隧道、涵洞、地铁、厂矿及其他低矮环境、不适宜人员进入的排水场合。整车总排水流量≥5000 m3/h,所有水泵单泵扬程≥10m。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的有关要求,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 工业 | 详见附表1 |
附表1:大流量排水抢险车1辆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分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整体要求 | 1. 车辆名称:投标车辆必须取得国家工信部公告的合格产品,公告车辆名称为“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或“排水抢险车”(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信部公告),能在采购人所在地合法上专用汽车牌照。 2. 动力方式:无需额外动力源,直接利用原汽车底盘发动机作为动力源,对排水单元进行远程控制,使其进入地下车库、地铁等低矮环境快速展开排水抢险作业。 3. 适用场景:适用于市政、公路、地下车库、隧道、涵洞、地铁、厂矿及其他低矮环境、不适宜人员进入的排水场合。 4. 总排水流量:整车总排水流量≥5000 m3/h。 5. 扬程要求:所有水泵单泵扬程≥10m。 6. 信息化要求: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的有关要求。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通信制式:TD-LTE/FDD-LTE/LoRa/北斗三号短报文,位置信息采集:定位系统北斗BD;经纬度、速度、方向角、海拔高度、UTC 时间。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 整车基本参数 | 1.驱动形式:6×4 2.车身尺寸(长×宽×高):≤10000×2600×4000(mm) 3.总质量:≥22000 kg 4.发动机额定功率:≥250 kW 5.最高车速:≥89 km/h 6.排放标准:国六 7.轴距 (mm):≤5200+1400 8.配备全功率取力器,可在发动机运转状态下动态结合;取力器采用强制冷却方式,可长时间满负荷连续运行。 9.驾驶员座椅为空气悬挂座椅,左右电动车窗,电动后视镜,乘员数≥2人。 10.燃油箱容积≥400L,能满足水泵满载运行不小于6小时的油量。 11.配置ABS防抱死系统。 | 控制系统 | 1. 采用全液压驱动机构,无线遥控控制,电子模块按键操作,可通过液晶显示屏监测装备运行的各项参数。 2. 操作控制系统应清晰显示:发动机转速、发动机水温、燃油位、液压系统压力、油温、油位等。各控制按钮标识明确,操作简便。 3. 遥控系统应具备控制厢体车、移动排水泵站等功能,能控制发动机启停、调速、液压系统调压等。 | 液压系统 | 1.液压马达:柱塞定量马达。 2.液压油管:厢体车与移动泵站连接,≥3条; 3.冷却系统:风冷或强制冷却,满负荷连续工作6h后液压油温≤75℃。 | 排水系统组成 | 1. 系统形式:配置主泵系统和辅泵系统,全车至少配备2种排水系统;所有水泵均采用液压直接驱动方式。 2.总流量≥5000 m3/h | 主泵系统 | 1.主泵系统具备主车排水管路系统与履带式移动排水泵站组合配置(详见方案一),或具备独立履带式移动排水泵站的排水功能(详见方案二)。 (一)方案一:主车排水管路系统与履带式移动排水泵站组合配置 (1)主车排水管路系统流量≥2000 m3/h (2)履带式移动排水泵站≥1500 m3/h (3)扬程≥10 m; (3)排水距离≥200m; (5)主水泵驱动:车载动力单元。 (6)作业距离:无需人工搬运或其他辅助设备,遥控操作移动泵站进行远距离排水,作业距离≥50 m。 (7)爬坡能力:≥30°。 (二)方案二:独立履带式移动排水泵站 (1)行走机构:橡胶履带底盘,对地面无破坏,可在泥泞环境中行走及作业。 (2)动力源:通过车上动力单元。 (3)水泵流量≥3000m3/h (4)质量≤2500 kg。 (5)爬坡能力:≥30°。 (6)扬程≥10 m; (7)排水距离≥200m; (8)作业距离:无需人工搬运或其他辅助设备,遥控操作移动泵站进行远距离排水,作业距离≥50 m。 (9)电控防护等级:≥IP68。 | 辅泵系统 | 1.单泵流量≥500 m3/h,扬程≥10 m;每台泵可单独控制、调速,各泵之间不因负载不同而产生压力、流量失衡;便携泵可两台同时使用,也可与主泵系统同时使用。 2. 每台泵配聚氨酯排水管(管径200 mm)≥100 m,并配备相应快速接头。 3. 每台泵可单独控制、调速,且可同时使用。 | 排水管及绞盘系统 | 1.排水软管:聚氨酯,DN300,总长≥240m(分段),工作压力≥0.8MPa,爆破压力≥2.0MPa,每段两端配铝合金快速接头,接头总数≥4套(8个)。 2.软管绞盘:≥4副。 3.液压管绞盘:≥2个独立绞盘。 4.水带敷设方式:可以自动对水带进行取放、夹取及收卷,可与车载水带卷盘机构配合使用。 5.可实现远距离单干线和近距离双干线水带的运载、水带夹取、铺设、卷收功能。 6.其它要求:两套控制方式控制绞盘动作。既可通过无线遥控器控制,又可通过车上有线控制系统控制绞盘正反转。 | 通信模块 | 1. 配备370防爆对讲终端≥20台(根据采购人需求采购)。 | 其他 要求 | 1.排放标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2.环境适应性:整车在-20℃~+50℃环境下正常工作。 3.质保期:整车质保期≥2年(提供承诺书)。 4.取得工信部公告资质,整车合格证数据必须同步录入工信部相其他关数据库。 5.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6.投标人需承诺交车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及完成车辆在用户所在地的相关上牌手续,上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售后保障 | 1.装备保障 (1)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维护、更换所有设备及部件。 (2)投标人终身按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用于维修、保养用途的零配件,并保证供货10年以上。 (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 (4)产品交付后,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车辆维护保养,每年至少提供2次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动机及底盘保养如:更换机油、更换各类滤芯等;上装保养如:检测与维护上装各操作模块;轴承养护等)。 (5)产品交付质保期内,针对采购人组织或参与的应急演练类活动,投标人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技术支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至现场提供技术保障、紧急故障维修等。 (6)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所采购的车辆于交付地投保,质保期内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特种车商业险(特种车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人员保障 (1)免费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及培训,每年至少上门1次维保及设备使用指导。 (2)提供工程师应急支持服务。(提供人员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产品交付前,投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入厂培训(人数≥2人),且入厂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4)产品交付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培训;每年现场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培训对象:消防队操作人员,每次培训人数≥8人,培训成果要求操作人员全员熟练掌握)。 备注:针对装备保障与人员保障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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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三、采购包2(1辆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
(一)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验收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进行支付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还包税费、包成果工本等所有费用。 2.异常低价审查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主要功能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 | 辆 | 1.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双臂,主臂高度≥50m,辅臂高度≥30m,载液量≥6t,泵流量≥10000L/min,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有关要求。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 工业 | 详见附表2 |
附表2: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分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车辆 构成 | 车辆为50米以上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车体由臂架系统(模块)、支腿、消防系统(模块)、底盘组成。 | 臂架系统(模块) | 1.主臂架最大工作高度(m):≥50。 2.辅臂架最大工作高度(m):≥30。 3.主臂架最大工作幅度(m):≥30。 4.辅臂架最大工作幅度(m):≥10。 5.举升时间(s):≤175。 6.臂架回转角(°):连续旋转360°。 7.臂架展开和收回方式:一键自动操作和手动操作。 8.控制方式要求:操作面板控制+远程无线控制+有线控制; 9.臂架结构:臂架由主臂架和副臂架双臂架组成。 10.末节臂消防炮的操作:消防炮的喷射、停止、回转、俯仰及水和泡沫的转换,可有线遥控和无线遥控操作; 11.风速仪:臂架上安装风速仪。 | 支腿 | 1.支腿横向跨距(前)(mm):≤6000。 2.支腿横向跨距(后)(mm):≤6100。 3.支腿伸展、支撑并调平的时间(s):≤40。 | 消防系统(模块) | 1.泵流量(L/min):≥10000。 2.主臂架消防炮流量(L/s):≥80,射程(m):≥70。 3.副臂架消防炮流量(L/s):≥80,射程(m):≥70。 4.罐容积(含水罐容积、泡沫液罐容积)(L):≥6000。 5.比例混合器型式:自动比例混合器。 6.比例混合器比例要求:比例0.1%~10%自动调节。 | 底盘 | 1.发动机额定功率(kW):≥400。 2.变速器型式:自动或手自一体。 3.制动系统:采用前后盘式制动器。 4.平头驾驶室翻转机构:电动翻转。 5.底盘驱动形式:8×4。 | 车身、车体参数 | 1.外廓尺寸[长×宽×高](mm):≤13000×2550×4000。 2.满载质量(整车)(kg):≤43000。 | 安全保护装置 | 1.无触点式感应开关,用于检测垂直支腿回收状态。垂直支腿未收回时水平支腿动作被禁止。 2.无触点式感应开关,用于检测支腿支撑地面情况。软退状态时上车所有动作被禁止。 3.无触点式感应开关,用于检测水平支腿是否处于全身状态,若未处于全伸状态时臂(梯)架作业范围被限制。 4.双轴倾角传感器用于检测下车水平倾斜角度,为自动调平提供采样数据,实现自动调平。同时实时监测下车水平状态,下车倾斜角度超出范围时禁止上车动作。 5.对中开关用于检测上车回转位置,臂(梯)架没有处于中间状态时禁止回落。 6.支腿没有展开至上车可操作状态时,禁止上车动作,臂(梯)架未落回时禁止支腿动作。 | 其他 要求 | 1.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 2.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3.随车配备30台移动370防爆对讲机;5个面罩智能通信装置,由面罩无线麦克风和智能通信肩咪组成(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 4.随车配备3套重型防护服,最高级气密型防化服。5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随车配置1台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能够在3-5秒内完成探测、分析、识别有害气体和化学战剂,能更准确识别更多有毒有害气体,识别多达60种以上有毒有害气体物质。(可检测气体根据采购人需求定制采购) 6.随车器材满足GB7956.12-2015标准中表2《举高车的器材配备表》(含12和13项)要求。 7.取得工信部公告资质,整车合格证数据必须同步录入工信部相其他关数据库。 8.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9.投标人需承诺交车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及完成车辆在用户所在地的相关上牌手续,上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车辆数据采集终端 | 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有关要求,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北斗传输信息终端,数据传输通信制式:TD-LTE/FDD-LTE/LoRa/北斗三号短报文。位置信息采集采用北斗BD定位系统,经纬度、速度、方向角、海拔高度、UTC 时间。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 售后 保障 | 1.装备保障 (1)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维护、更换所有设备及部件。 (2)投标人终身按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用于维修、保养用途的零配件,并保证供货10年以上。 (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 (4)产品交付后,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车辆维护保养,每年至少提供2次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动机及底盘保养如:更换机油、更换各类滤芯等;上装保养如:检测与维护上装各操作模块;轴承养护等)。 (5)产品交付质保期内,针对采购人组织或参与的应急演练类活动,投标人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技术支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至现场提供技术保障、紧急故障维修等。 (6)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所采购的车辆于交付地投保,质保期内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特种车商业险(特种车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人员保障 (1)免费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及培训,每年至少上门1次维保及设备使用指导。 (2)提供工程师应急支持服务。(提供人员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产品交付前,投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入厂培训(人数≥2人),且入厂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4)产品交付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培训,培训时长不小于20天;每年现场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培训对象:消防车操作人员,每次培训人数≥8人,培训成果要求操作人员全员熟练掌握)。 备注:针对装备保障与人员保障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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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四、采购包3(5套排涝水泵)
(一)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验收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进行支付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还包税费、包成果工本等所有费用。 2.异常低价审查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主要功能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排涝水泵 | 套 | 5.00 | 250,000.00 | 1,250,000.00 | 实现城市内涝、低洼积水、地下空间、隧道、矿山等场景下的快速排水;集成柴油发电、大流量潜水泵等功能于一体;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有关要求;可实现多泵并联运行、软启动控制、集中供电管理,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单泵流量≥500m3/h,扬程≥lOm, 重量≤50kg。 | 工业 | 详见附表3 |
附表3:排涝水泵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分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排涝泵 | 1. 泵型类型:电动水泵 2. 单泵额定流量:≥500 m3/h 3. 单泵额定扬程:≥10 m 4. 单泵质量:≤50kg 4. 单泵额定功率:≤22 kW(380V/50Hz三相电) 6. 出水口径:≥DN200(8寸) 7. 控制柜:防水等级≥IP55,水泵控制器可显示运行电压、电流及故障情况,控制系统可对潜水泵实现软启动及软停机; 8.控制柜:运行中可调转速使用,并具有精密的漏电保护装置;水泵系统具有无人值守功能当水泵抽干后,可自动停机自动报警、避免烧坏水泵。 9.电缆:单泵电缆长度≥40米,其中含延长电缆,一根20米,采用防水快速接头。 10.每卷长度≥30米,水带两头均配有相应口径的200排涝专用接口。 11.外层材质采用高强度涤纶长丝线,厚度均匀,表面光滑清洁,无褶皱,不渗水,不霉变,柔软轻便易卷缠,耐老化,水流阻力小,使用寿命长标准工作压力≥0.8MPa。 12.水带爆破压力为≥2.0MPa。 | 发电机组 | 1. 机组采用静音箱式结构,采用四缸四冲程水冷汽油发动机,电启动 2. 实测额定功率≥30kW,最大功率≥33kW; 3. 调速方式:自动调速(ECM或电子控制模块),输出稳定; 4.额定电压:400V±2V,额定电流:≥54.0A; 5.5米处空载噪音≤75dB(A),7米处满载噪音≤78dB(A); 6. 油箱容量:底座油箱,可连续运行≥8小时(额定功率下); 7. 控制方式:手动+自动双模式启动,具备过压、过载、短路、欠压等保护功能; 8.配套上下车移动轨道或更优,满足发动机适用要求; 9.机组数量≥2组。 10.产品具有CNAS与CMA资质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且符合JB/T10304-2020《工频汽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和GB/T 20136-2006《内燃机电站通用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 | 运输载具 | 1. 外廓尺寸:≥5400*1880*1880(长×宽×高) 2. 整备质量:≥2200 kg 3.整车总质量:≥3000 kg 4.驱动方式:驱动方式:4X2或更优 5.发动机额定功率≥120kW 6.底盘品牌:不限(如:五十铃、长城炮、东风等),但须为轻型工程皮卡 7. 排放标准:满足国Ⅵ排放标准,须可通过环保备案。 8. 载具数量≥2辆。 7.燃油类型:柴油 | 通信 模块 | 1. 配备370防爆对讲终端≥10台(根据采购人需求采购)。 | 其他 要求 | 1.取得工信部公告资质,整车合格证数据必须同步录入工信部相其他关数据库。 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3.投标人需承诺交车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及完成车辆在用户所在地的相关上牌手续,上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售后 保障 | 1.装备保障 (1)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维护、更换所有设备及部件。 (2)投标人终身按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用于维修、保养用途的零配件,并保证供货10年以上。 (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 (4)产品交付后,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车辆维护保养,每年至少提供2次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动机及底盘保养如:更换机油、更换各类滤芯等;上装保养如:检测与维护上装各操作模块;轴承养护等)。 (5)产品交付质保期内,针对采购人组织或参与的应急演练类活动,投标人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技术支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至现场提供技术保障、紧急故障维修等。 (6)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所采购的车辆于交付地投保,质保期内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特种车商业险(特种车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人员保障 (1)免费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及培训,每年至少上门1次维保及设备使用指导。 (2)提供工程师应急支持服务。(提供人员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产品交付前,投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入厂培训(人数≥2人)。 (4)产品交付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培训;每年现场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培训对象:消防队操作人员,每次培训人数≥8人,培训成果要求操作人员全员熟练掌握)。 备注:针对装备保障与人员保障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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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五、采购包4(1套危化品泄漏物收容转输装备(输转模块))
(一)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验收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进行支付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还包税费、包成果工本等所有费用。 2.异常低价审查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主要功能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危化品泄漏物收容转输装备(输转模块) | 套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用于常见危化品事故中危化品泄漏物的输转、收容与处置。针对LPG(液化石油气)、LNG(液化天然气)、易爆液体、剧毒液体、腐蚀液体等不同类别危险品,配备相应的专用泵组、液压/气动动力源、传输管线及功能模块。具备对不同事故状态下泄漏危化品的转换、输转、放空、堵漏、惰化、控烧及洗消等综合处置能力。 | 工业 | 详见附表4 |
附表4:危化品泄漏物收容转输装备(输转模块)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分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车辆构成 | 车辆为自卸式道路危化品事故处置模块消防车,车体由拉臂钩系统、危化品事故处置模块(箱体)、底盘组成。 | 拉臂钩系统(模块) | 1. 拉臂钩系统吊卸平稳、速度快,箱体卸载(放下)工作时间(s)≤60,箱体装载(提升)工作时间(s)≤60。 2. 提升能力:≥20000kg。 3. 装载时间:≤60s。 4. 卸载时间:≤60s。 | 危化品事故处置模块(箱体) | 1. 输转泵组:由两台50气动隔膜输转泵组成(一台输转酸碱类介质、一台输转石油类介质,可一备一用),气动隔膜泵性能稳定,救援过程中不产生静电及火花,确保救援任务安全可靠。 进出口口径: DN50。 最大流量: ≥21立方/小时。 最大工作距离:≥100m。 最大吸程:≥5米。 最大扬程:≥75米。 2. 空压机:由一体式空压机和一组60米DN25气路卷盘组成,空压机固定于车辆后方,为气动隔膜泵提供气源。气路卷盘可与注氮管线连用,实现30米、60米、90米和120米的多距离救援状态,保证120米范围内气动泵功能使用。 排气压力:≥1.2Mpa。 排气量:≥2.5 m3/min。 连续工作时间:≥10小时。 油耗:≤7L/H。 3. LNG类介质处置模块:由可移动式铝合金储物筐(放置钢编软管)、航空箱(放置转换接头)组成,可通过与制氮消防车或液氮车配合,完全输转事故车辆内的LNG类介质。转换接头可在事故车辆不同损坏状态下进行匹配组装或替换。 4. LPG类介质处置模块:由可移动式铝合金储物筐(放置钢编软管)、航空箱(放置转换接头)组成,可通过与制氮消防车或液氮车配合,完全输转事故车辆内的LPG类介质。转换接头可在事故车辆不同损坏状态下进行匹配组装或替换。 5. 氮气增压设备模块:由可移动式铝合金储物筐(放置钢编软管)、航空箱(放置转换接头)组成,主要配合氮气增压车和液氮车对LPG类和LNG类事故车辆进行增压排放介质。 车辆设置高压氮气瓶组,可在事故救援前对输转管线、接头进行吹扫,在事故救援后对事故罐体进行惰化,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可配合大型制氮设备和液氮车对事故车辆罐体增压,实现介质输转。 氮气瓶规格:120L。 氮气瓶数量:≥5个。 气瓶充气压力:15MPa。 6. 控烧模块:由点火集成小推车、2根30米DN25国标公母头快接软管及遥控单元组成,可远距离遥控点火,主要用于事故处理后期对密度较轻的易燃有毒气体进行控烧处理。 7. 车辆智能动态示教系统:消防车动态示教系统是集合车辆展示、功能解析、场景模拟与操作指导等功能的专用教学工具,使消防队员能够在安全、低成本的条件下,全面掌握消防车的使用操作和在不同场景下的应对策略。 8. 发电机:车载汽油发电机。 额定功率:≥12kW。 额定电压:220V/380V。 功能:为升降照明及车载用电设备提供电力。 9.升降照明系统:卧式升降照明灯。 功率:2×1000W。 灯具光源:LED。 控制方式:面板控制/有线遥控/无线遥控。 举升高度:≥3.5米(含灯具≥4米)。 水平转角:0-360°。 俯仰角度:-90°/+270°。 | 底盘 | 1. 发动机额定功率(kW):≥257。 2. 变速器型式:自动档或手自一体。 3. 驱动形式:4×2。 4. 轴距(mm): 5000。 5. 整车允许总重(kg): ≤18000。 6. 最高车速(km/h): ≥140。 | 车身、车体参数 | 1. 外廓尺寸[长×宽×高](mm):底盘尺寸约9200×2470×3130(空载)。 2. 接近角(°):≥19。 3. 离去角(°):≥17。 4. 理论爬坡能力: ≥30%。 | 车辆数据采集终端 | 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单北斗导航定位功能和北斗三号短报文有关要求,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大型救援装备指挥控制系统。 | 其他要求 | 1.取得工信部公告资质,整车合格证数据必须同步录入工信部相其他关数据库。 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3.投标人需承诺交车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及完成车辆在用户所在地的相关上牌手续,上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售后保障 | 1.装备保障 (1)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维护、更换所有设备及部件。 (2)投标人终身按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用于维修、保养用途的零配件,并保证供货15年以上。 (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 (4)产品交付后,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车辆维护保养,每年至少提供2次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动机及底盘保养如:更换机油、更换各类滤芯等;上装保养如:检测与维护上装各操作模块;轴承养护等)。 (5)产品交付质保期内,针对采购人组织或参与的应急演练类活动,投标人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技术支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至现场提供技术保障、紧急故障维修等。 (6)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所采购的车辆于交付地投保,质保期内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特种车商业险(特种车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人员保障 (1)免费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及培训,每年至少上门1次维保及设备使用指导。 (2)提供工程师应急支持服务。(提供人员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产品交付前,投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入厂培训(人数≥2人),且入厂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4)产品交付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培训;每年现场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培训对象:消防队操作人员,每次培训人数≥8人,培训成果要求操作人员全员熟练掌握)。 备注:针对装备保障与人员保障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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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随车器材清单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参数 | 主要用途 | 1 | 原车附件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1具 | 4kg | 车辆初期火灾扑救 | 原车工具包 | 1套 | 底盘厂标准配置 | 车辆日常维护 | 车用三角警告牌 | 1个 | 国标 | 道路警示 | 2 | 静电释放与无火花作业 | 人体静电释放球 | 1个 | 固定于车体 | 释放操作人员静电 | 法兰静电跨接线 | 40根 | 铜编织带/不锈钢 | 管路连接处的跨接 | 静电导地桩 | 4根 | 长度≥10米 | 建立作业区接地网 | 无火花工具套装 | 1套 | 铍铜/铝铜合金 | 易燃易爆区安全破拆 | 3 | 注氮模块 | DN25槽车母头/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25化工法兰/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50槽车母头/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50化工法兰/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50 LNG法兰/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32 LNG法兰/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65国标法兰/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气相注氮 | DN25钢编软管(两端快接) | 2根 | 30米/根,耐压≥1.5MPa | 气相注氮/控烧/供气 | 高压氮气瓶 | ≥5个 | 120L,充装压力15MPa | 吹扫、惰化及增压气源 | 氮气瓶组支架及气体汇流排 | 1套 | 配套钢瓶 | 集中供气 | 4 | LNG类介质处置模块 | DN50 LNG法兰/KA40快接头 | 2个 | 不锈钢 | LNG事故车接口转换 | DN32 LNG法兰/KA40快接头 | 2个 | 不锈钢 | LNG事故车接口转换 | DN65国标法兰/KA40快接头 | 2个 | 不锈钢 | 标准法兰转换 | KA40快接头/DN50槽车公头 | 2个 | 不锈钢/铝合金 | 槽车气/液相口转换 | KA40快接头/KA40快接头/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铝合金 | 管路延伸与排放 | KA40快接头/DN50槽车母头 | 2个 | 不锈钢/铝合金 | 槽车接口对接 | DN40钢编软管(配KA40快接头) | 6根 | 10米/根 | LNG介质传输 | 5 | LPG类介质处置模块 | DN50化工法兰/DN50槽车公头 | 2个 | 不锈钢 | LPG槽车气相口转换 | DN25槽车母头/DN50槽车公头 | 2个 | 不锈钢 | LPG槽车液相口转换 | DN25化工法兰/DN50槽车公头 | 2个 | 不锈钢 | 化工法兰对接 | DN50槽车母头/DN50槽车母头(带球阀) | 2个 | 不锈钢 | 管路汇接与截断 | DN50槽车母头/DN50槽车公头/G1母头(带排放阀) | 2个 | 不锈钢 | 三通转换与排放 | DN40钢编软管(配DN50槽车公/母头) | 4根 | 10米/根 | LPG介质传输 | 6 | 常温常压类危化品介质处置模块 | 防爆气动隔膜输转泵 | 2台 | 进出口DN50,防静电 | 酸碱/油类介质输转 | DN50红色特氟龙软管(配国标50快接) | 5根 | 8米/根 | 腐蚀性介质专用 | DN50蓝色特氟龙软管(配国标50快接) | 5根 | 8米/根 | 油类介质专用 | DN80快接/DN50快接(带球阀) | 2个 | 铝合金/不锈钢 | 两车液相连接 | DN80快接/DN50快接 | 3个 | 铝合金/不锈钢 | 两车液相连接 | DN80快接/DN50法兰 | 2个 | 铝合金/不锈钢 | 泵组与管路转换 | 变径接头(4′转3′) | 3个 | 不锈钢 | 卸料口适配 | M16螺栓组(含平垫、弹垫) | 20套 | 304/316不锈钢 | 法兰紧固 | M12螺栓组(含平垫、弹垫) | 20套 | 304/316不锈钢 | 法兰紧固 | 各类耐腐蚀垫圈套装 | 4套 | 四氟/橡胶 | 密封备用 | 7 | 防护装备模块 | 防静电服 | 2套 | 符合国标 | 防静电危害 | 耐低温服 | 2套 | 耐温-160℃ 至 -200℃ | LNG/LPG泄漏接近防护 | 耐低温手套 | 2副 | 耐温-160℃ 至 -200℃ | 低温操作 | 一级化学防护服 | 2套 | 气密型 | 剧毒/强腐蚀介质处置 | 二级化学防护服 | 2套 | 非气密型 | 一般酸碱化学品处置 | 德尔CPS7900化学防护服 | 2套 | 气密型 | 可防氢氟酸 | 8 | 收纳与转运模块 | 耐腐蚀专用收集袋/桶 | 10个 | 双层防漏 | 强腐蚀性废液/废物 | 耐酸碱专用收集袋/桶 | 10个 | 高密度聚乙烯 | 酸碱类废液/废物 | 有毒有害专用收集袋/桶 | 10个 | 加厚密封 | 毒性物质临时封存 | 9 | 控烧模块 | 点火集成小推车 | 1套 | 含长明火点火装置 | 远距离点火引燃 | 防爆遥控单元 | 1台 | 遥控距离≥100米 | 点火安全控制 | DN25钢编软管(两端快接) | 2根 | 30米/根(复用注氮模块) | 控烧供气 | 10 | 运载及储存设备 | 专用航空箱(蓝色) | 4个 | 高强度带标识 | 接头、工具分类存放 | 专用航空箱(红色) | 4个 | 高强度带标识 | 接头、工具分类存放 | 11 | 通讯设备 | 防爆对讲机 | 15台 | 满足370MHz/PDT或 DMR | 事故 | 12 | 检测设备 | 多种气体检测仪 | 2台 | 防爆 | 介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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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六、采购包5(1套信息传输装备(PDT 集群基站+终端))
(一)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验收合格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进行支付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还包税费、包成果工本等所有费用。 2.异常低价审查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主要功能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信息传输装备(PDT 集群基站+终端) | 辆 | 1.00 | 500,000.00 | 500,000.00 | 在“断网、断电、断路”等极端条件下,为应急指挥和现场救援搭建一条可靠稳定的通信“生命线”;具备独立组网能力,可通过卫星链路、4G/5G公网或多跳自组网实现快速部署与信号延伸,同时支持语音调度、数据传输及视频回传等多业务融合通信,主要应用于地震、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救援,矿山、隧道等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具有快速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采用PDT专业数字集群体制,信号覆盖广、穿透力强,且兼容公专互补、固移搭配,从而有效打通极端环境下的“信息孤岛”。 | 工业 | 详见附表5 |
附表5:信息传输装备(PDT 集群基站+终端)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分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核心 参数 | 370MHz移动集群基站,支持卫星链路或公网4G/5G链路实现远程组网,内留卫星通信块,具名Wi-Fi热点、自动对星等功能,可与应急管理部卫星通信系统互联互通。配备多模防爆对讲终端≥20台。技术功能要求及主要指标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规范》《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等技术要求。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有关要求。 | PDT基站 | 1.技术体制:标准PDT(专业数字集群),接入应急管理部国产化卫星通信系统。 2.工作频段:上行372~376MHz,下行382~386MHz。 3.发射功率:5W~10W。 4.接收静态灵敏度:≤-119dBm(5% BER) 5.操作界面:国产化设计,纯中文操作界面。 6.防护等级:≥IP66(移动站)。 7.回传链路:支持公网4G/5G链路、卫星链路接入核心网。 8.定位方式:支持单北斗定位。 9.内置电池续航:≥2小时(可拆卸锂电池)。 10.工作温度范围:-30℃~+55℃(宽温型-40℃~+60℃)。 11.对星方式:一键完成对星、入网、建链操作;对星时间≤3分钟。 12.卫星通信:内置卫星通信模块,支持接入应急管理部卫星通信系统。 | 对讲机 | 1.工作频段:上行372~376MHz,下行382~386MHz。 2.技术体制与模式:支持PDT数字集群/常规、DMR及4G/5G公网PoC多模融合。 3.发射功率:≤3.5W(本安防爆限值)。 4.接收静态灵敏度:≤0.18μV(BER5%) 5.信道带宽:12.5kHz / 20kHz / 25kHz 可调 6.防爆等级:ExibIIBT4Gb(气体)/ ExibIIICT130℃Db(粉尘)(通过国家防爆认证。) 7.防护等级:IP68。(需提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 8.工作温度:-30℃~+60℃。 9.定位系统:内置单北斗定位模块。 10.电池容量与续航:电池≥2200mAh。 11.显示屏:≥2.4英寸LCD彩屏。 12.按键与报警:全数字键盘+独立紧急呼叫键,支持一键报警。 13.音频:≥2W扬声器。 14.无线连接:蓝牙V4.2及以上。 15.资质认证:通过型号核准。 16.卡槽不低于:1个SIM卡卡槽,1个录音存储卡卡槽,支持AI降噪功能。 17.物联网卡:含2年流量内置4G/5G物联网卡。 18.交付数量:≥20台(包含主机、电池、充电器、天线、说明书等全套配件) | 语音融合网关 | 1.接入能力:支持1个天通卫星电话与3种不同对讲机通话组接入。 2.网络扩展:支持WAN/LAN口IP级联扩展。 3.供电方式:支持外部DC 5~12V宽压输入,支持充电宝供电。 4.音频独立调节:对单路通道音频输入输出增益独立线性调整。 5.通话组动态重组:支持4组通话组动态重组。 6.状态指示:具备通道状态指示灯。 7.音频输入调节范围:增益 -31dBm 至 +31dBm 连续可调;频率范围 100Hz 至 3400Hz。 8.音频输出调节范围:增益 -31dBm 至 +31dBm 连续可调;频率范围 100Hz 至 3400Hz。 | 其他 要求 | 1.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 售后 保障 | 1.装备保障 (1)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维护、更换所有设备及部件。 (2)投标人终身按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用于维修、保养用途的零配件,并保证供货15年以上。 (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 (4)产品交付质保期内,针对采购人组织或参与的应急演练类活动,投标人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技术支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至现场提供技术保障、紧急故障维修等。 2.人员保障 (1)免费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及培训,每年至少上门1次维保及设备使用指导。 (2)提供工程师应急支持服务。(提供人员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产品交付前,投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入厂培训(人数≥2人)。 (4)产品交付后,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培训;每年现场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培训对象:惠州队操作人员,每次培训人数≥8人,培训成果要求操作人员全员熟练掌握)。 备注:针对装备保障与人员保障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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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2026-05-11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202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