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变更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询价变更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501393
二、询价书名称: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5-09 12:36:29(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26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5-26 10: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张津浩
联系电话:17699020286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2026-05-09 12:36:29
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询价文件.docx
询价文件附件《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技术规范书》.pdf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5030130009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 | 项 | 1.0 | 9 | 2026-04-11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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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Coal
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
询价书编码:XJ20260501393
询价文件
询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邀请书1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3
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12
第六章报价文件响应格式13
第七章其他格式(如需使用)36
第一章询价公告/邀请书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及施工范围
(一)项目概况:1输煤系统共12条皮带,每条皮带都有独立的就地控制柜。甲、乙侧皮带电源取自同一MCC段。我厂电动消防泵电机355kW,电源取自1号机10kVB段。
(二)施工范围: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包括:电缆、电缆敷设、开关调试、试验(按照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安装、接线、防火封堵等,所有施工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实施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五)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资格要求2:报价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承修类三级(或以上)、承试类三级(或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扫描件);
(三)资格要求3: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须具有2项电力工程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四)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非招标项目报价;中国中煤以外的股东互相持股企业原则上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四、报价保证金(如有)
(一)报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等形式。
(二)报价保证金的金额:/
(三)汇款信息:/
五、报名及报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价人首先登陆“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参与报名、报价(公告期间,采购人有权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报价人应同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二)报价人在平台填写的报价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账户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询比价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三)具体事宜请参照“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应于报价截止日之前提交至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网站,未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价文件开启、评审时间
公告截止日期后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开启报价文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报价人代表应保持电话畅通(除另有通知外,报价人无需至评审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津浩电话:17699020286
技术联系人:骆文电话:17399516058
九、采购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13201063461
电子邮箱:zmhxjw@163.com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要求
(一)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全部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报价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认真、详细、完整编制,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四)报价有效期:自报价开启之日起60个日历日。
二、项目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但主体、
关键性内容不得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
(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依照本询价文件第六章格式、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等,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后扫描清晰,制作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报价人公司全名,以附件形式在报价时上传至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网站。(报价人应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时商定。供应商电子签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采购人可结合实际判定采购项目是否适用电子签章,如不适用本条可不作要求。)
五、报价人纪律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对询价文件的商务、技术、合同等要求确认完全响应后参与报价。
(二)严格禁止串通投标情况发生,如有发现,将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在全中国中煤进行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报价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报价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报价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以上相同的;
(2)不同报价人电子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件制作的;
(3)不同报价人的电子报价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
(4)不同报价人在投标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5)不同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时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6)缴纳报价保证金账户名称和本标段其他报价人名称一致,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如有)
(7)法律法规规定、询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价人异议和投诉
(一)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报价人应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异议管理”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二)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还应能够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异议方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监督渠道提出投诉。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且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异议事项的范围,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异议;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四)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还应能够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界定
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中国中煤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
1.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
(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未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
(3)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
(4)采购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在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
(5)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
(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
(2)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成交);
(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
(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
(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
(6)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
(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指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或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
(3)违反投标(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
(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工程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
(5)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
(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
(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
(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中国中煤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
(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
(6)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按中国中煤供应商管理规定,在中国中煤范围内实施停用。
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一、评审小组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经济、商务及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对各报价人含税价格进行排序(当报价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且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时,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排序)。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审采用定性原则,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报价人进行排序。
三、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要求对报价人报价文件进行公平公正评审:
1.对报价人报价保证金提交情况(如有)进行审查,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报价;
2.将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廉洁承诺书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基础响应资料进行审查;
3.按照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格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报价人报价文件中未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报价;
4.按照询价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报价人报价文件中未上传相关询价文件重要技术及商务要求(询价文件中已明确的否决条件)证明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报价;
5.对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进行排序。
备注:1.经评审如遇“满足询价文件的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同时报价最低”的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各有效报价人的有效业绩数量由多到少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有效业绩数量相同,则根据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的优先;
2.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将重点审查报价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报价,并按规定列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的澄清
(一)澄清原则
1.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报价人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在供应链平台线上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2.评审小组可对需要报价人澄清的内容做出描述,必要时可与报价人现场(电话)沟通;
3.报价人拒绝澄清或澄清后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否决其报价。
(二)报价金额澄清
1.对于报价含糊不清的、明显计算错误的或无法说明其合理性的,采购人将要求报价人进行报价澄清;
2.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小数点或单位等明显错误的除外),报价人需澄清确认: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分项报价表处的合计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为准,修正合计报价修正合计报价。
3.报价文件报价明细中存在明显漏项情形,且评审小组认为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对分项报价进行调整,但报价人不得借此机会改变报价总价;若报价人调整分项报价导致报价总价改变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4.询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分项报价明细(如工程数量等),报价人报价文件中分项报价明显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偏差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对分项报价和总价进行调整,但报价人不得借此机会改变报价单价;若调整分项报价导致报价单价改变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5.报价文件报价明细中存在明显增项情形,且评审小组认为与询价文件要求无关的,可要求报价人将增项部分的报价从总价中予以扣减,并进行澄清;评审小组将按照澄清后价格进行评审;
6.对于报价文件中“报价部分”缺失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澄清补充上传报价,报价人澄清的报价总价应与供应链平台中价格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将否决其报价。
(三)基础资料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如报价人上传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廉洁承诺书等基础资料(非否决条件的)不全面或不清晰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需要进行澄清;
(四)否决条件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证明资料作为否决条件的,如报价人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可以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评审小组将不予澄清,直接否决报价。
(五)其他事项澄清
1.针对非否决条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报价人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偏差的,报价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澄清,澄清后仍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将否决报价;
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可以要求报价人限期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未在评审小组规定期限内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视为报价低于其成本,可不推荐该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六)澄清文件的提交
报价人澄清文件原则应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因特殊原因无法加盖公章的须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确认,按照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澄清日期截止前,将清晰文件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网站上传。
五、合同授予
(一)本项目履行定标程序后确定成交人,采购人依据制度要求可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公示采购结果。采购人原则上确定评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选、不可抗力提出无法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采购人依据其他合理理由认定不能选用评审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二)无以上异常情况,公示期满,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时将查询成交人是否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或采购人风险供应商。如成交人在此期间被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或采购人风险供应商的,或由于其他原因处于停用状态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授予合同,并取消成交资格。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
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注册执业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如有):【】
安全员姓名:【】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小型】
第2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第3条合同价款
1.工程总价款价格形式为【A】:
A:固定总价(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元),税率【9%】;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元);税金金额为¥【】元(大写:【】元)。该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和服务的全部价格。价款以不含税价为主,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不含税价不变,税金部分按国家政策执行。
B: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元),税率【9%】,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元);税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合同期内人工、材料、机具等一切风险均包含在单价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
C:其他价格形式【】,最高限额不超过(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元)。
具体价格组成明细详见附件。
2.支付:双方同意合同款支付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
第一期:在【】后,支付当期进度结算金额的【】%,附【】支付;
第二期:在【】后,当期进度结算金额的【】%,附【】支付;
第三期:在【】后,当期进度结算金额的【】%,附【】支付;
第四期:在【】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的97%,附【】支付;
第五期:在【】后,支付结算总金额的3%的质保金,附【】支付。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结算费用10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费用的97%,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款项。】。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起算。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交付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交付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开票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4.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行号:【】
第4条工期
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上述工期已包括地**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等对工期的影响)
第5条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技术协议(技术规范书)相关】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其他质量要求:【】。
第6条材料和工程设备
双方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方与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详见技术协议(技术规范)】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详见技术协议(技术规范)】
第7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乙方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最迟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或图纸。
3.根据工程风险等级成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乙方施工方案、使用材料、进场人员、场地管理措施等进行监督管理。
4.监督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开展进场前安全培训,为培训合格施工人员办理出入手续。
5.负责施工的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按时参加中间验收及隐蔽验收等,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6.指派【】为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检查监督,以及与乙方的协调、联系工作。
第8条乙方义务
1.依法取得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具备相应条件。
2.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3.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确保施工安全。
4.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规范计取及使用。
5.在现场应配备不少于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使用材料、进场人员、场地管理措施等进行监督。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现场采取合理方式封闭管理,设置护栏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核查进出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培训教育,禁止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8.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
9.涉及电焊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吊装作业、有限空间监护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应当安排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10.涉及挖掘作业的,乙方应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
11.施工现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其它易燃、易爆、易挥发(含汽、柴油)等危险物品的,应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施工现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管理。
1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对外分包给第三方。
15.乙方指派【】为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对施工合同履行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
第9条工程变更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补充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合同价款和(或)工期。补充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工程内容已实施,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增项时,如需顺延工期和(或)调整合同价款,应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4.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0条竣工验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7】天内向乙方签发工程接收书面材料。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7】天内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5】天内审核完毕,甲方经审核无异议的,向乙方出具经甲方签认的竣工付款书面材料。
第11条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1.保修范围:【本项目所涉范围】
2.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
3.保修责任:
3.1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进行现场察勘、确认,确定维修方案和日期。
3.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乙方经催告不予维修的,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替代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质量保证金
4.1金额:工程结算总金额的3%。
4.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
【保函条款】4.3为保证乙方有能力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义务,乙方同意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国内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结算总金额的3%,有效期为自开具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届满后【30】日止(以后到者为准)。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依该保函提出索赔。
乙方提交的保函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选择“第三条合同价款2.支付”第【1】种方式,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第四期工程款时,直接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的100%;选择“第三条合同价款2.支付”第【2】种方式,乙方开具结算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直接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的100%。
【现金条款】4.3为保证有能力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义务,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约定的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未产生维修费用,甲方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全额无息支付乙方;如产生维修费用甲方应扣除相应费用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覆盖维修费用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12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5%。
3.工期延误
3.1由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的日期开工。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提供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或图纸。
(3)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甲方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5)其他:【】
3.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或延期开工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的违约金;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3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20%,但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随意增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5.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供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供需时间表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扬尘污染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
8.如乙方出现转包、违法分包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分包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工程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第13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的客观事件,以及经本合同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件。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双方协商解决。
第14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调解。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2.2】种方式解决:
2.1将争议提交位于【】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1.(电子签章条款)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实体章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附件:1.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2.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表;
3.技术协议;
4.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
其他附件【5.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6.承包商环保管理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附件2
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表
附件3
技术协议
附件4
注:本保函(模板)格式供参考,申请人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但其内容需与本保函(模板)内容原则一致,且必须保证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质量保证金保函(模板)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届满后【】日止(以后到者为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
附件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作业安全行为,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四措两案”指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保障措施及施工方案、应急方案;“红线行为”指本协议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的红线行为;“安全投入”指乙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发包的火力发电项目相关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修、技改工程、辅助生产作业等)的承包商安全管理,乙方及其中标范围内的分包单位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
第二章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统筹协调责任:对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统筹协调,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边界,建立协同管控机制,保障整体作业安全有序开展。
第五条制度与信息告知责任:向乙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告知甲方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相关制度已上传至甲方安全管控平台,乙方可使用自有账号自行下载查阅),提供作业现场可控范围内的安全基础资料(含火力发电相关危险区域分布图、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保障乙方知情权。
第六条安全交底与审批管理责任: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需涵盖火力发电行业特殊危险有害因素(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触电风险等)及防范措施,交底记录需双方签字确认留存;负责乙方分包项目审批及入场线上程序性审批工作,对乙方提交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如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审核时限为收到方案后5个工作日,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需书面告知乙方)。
第七条监督检查与隐患管控责任:对乙方作业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制止违规作业行为,统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第八条应急保障与协同责任: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在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支持,协助降低事故损失。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甲方应急联络人:值长,联系电话:0992-8683200,负责协调提供应急救援场地、设备支援,配合乙方按规定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第九条组织保障与监督职责: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全权代表甲方执行全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和落实甲方的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健康环保部门为安全环保综合监管部门,工会及各生产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督,构建全方位安全管理监督体系。
第十条统筹纳入管理细则:将乙方统一纳入甲方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月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月度安全例会及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覆盖范围,实施一体化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评价管理细则:建立乙方月度安全管理评价机制,对乙方安全职责履行、制度执行、隐患整改等情况开展专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履约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并反馈改进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细则:在安全技术交底阶段,以书面或指定电子渠道向乙方交付发包业务项目涉及的危险源清单、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及防范措施等资料,双方签字确认留存。清单需重点标注火力发电行业特有危险源(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关键设备相关风险点)。
第十三条交叉作业与系统衔接管控细则:重点负责乙方作业与甲方运行系统衔接过程的安全管控,以及乙方与其他参建单位交叉作业的安全协调,制定专项交叉作业安全管控措施。针对火力发电机组运行与检修交叉作业场景,明确隔离措施、作业许可流程及监护要求。
第十四条物资设备交付验收细则: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工属具及安全防护设施,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交付前会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确认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涉及电力专用设备(如绝缘工具、起重设备)的,需核查设备检测报告及电力行业专项认证文件。
第十五条审批工作边界界定细则:明确线上审批及各类审核仅为程序性审查,不代表对资料真实性、方案安全性的实质性担保,不免除乙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项目主管部门:
甲方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郑重承诺:其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及签约阶段所提交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隐瞒、伪造、篡改、租借资质等任何虚假陈述或违规情形;已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法定资质条件,不存在无资质承包、越级承包、借用他人资质承包等违法违规承包行为。若乙方违反本条承诺,存在上述资质隐瞒、虚假申报或违法违规承包情形的,一经甲方发现(无论项目是否实施完毕),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及相关施工合同,没收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有),并要求乙方立即退场;同时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已支付工程款项的全额返还、工期延误损失、甲方为保障项目安全产生的额外费用等。若因乙方上述违法情形导致本项目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发包,或引发任何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相关部门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罚款、赔偿款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声誉损失等。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独立承担本项目作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乙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额外遵守火力发电行业专项安全规程(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其他相关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指令;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现实安全危险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停止作业,同时及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甲方工作人员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检举、控告,并可向甲方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作业前对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全部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应急处置方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作业能力;培训需重点涵盖火力发电作业特有风险(如高温高压设备操作、触电应急处置、煤粉粉尘防爆等)的防控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乙方应留存培训及考核记录,甲方有权查阅,因培训不到位或考核不合格导致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根据项目作业特点,制定专项安全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审核;甲方的审核仅为程序性审查,不代表对方案可行性、安全性的最终担保,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及实施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作业过程中如需变更作业方案,需重新报甲方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的,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针对火力发电特殊作业(如锅炉检修、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的专项方案,需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针对甲方线上审批的入场相关事项,乙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及保证:
1.乙方线上提交的全部入场资料(包括人员资质、设备证明、方案文件等)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填报情形;
2.乙方已对全部作业人员实际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线上提交的培训记录真实有效;
3.乙方清楚知晓甲方线上审批仅为程序性审查,不免除乙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乙方将严格按照线上审批通过的作业范围、作业时间及安全要求开展作业;
5.作业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乙方将及时线上更新并报甲方审核,严禁未审核人员入场作业;
6.乙方依法依规为员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之一,保额不低于120万/人,并缴纳保险费。
7.乙方对线上提交资料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存在虚假情形,视为严重违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投入管理:乙方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电力工程1.5%的标准提取安全投入资金,专项用于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安全培训、设备检测、应急物资储备等。乙方应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安全投入使用明细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采购合同、发票、付款记录等),甲方有权随机抽查原件;安全投入不足的界定标准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电力行业相关规定;甲方发现投入不足后,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按严重违约处理。
第二十三条分包管理:对于主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分包项目,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交专项分包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仅限开展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劳务资质,且其从业人员须符合本协议第十八条的安全培训及资质要求;乙方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全部安全作业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责;严禁乙方将项目主体工程分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给无资质单位。
第二十四条事故处置责任: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须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安全健康环保部、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市级能源监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乙方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救治及事故善后,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电力行业事故处置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及监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因乙方未及时报告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乙方承担全部扩大损失。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整改、暂停作业、解除协议等措施。
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确定,具体标准为:一般违规(如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未按要求堆放材料、作业区域清理不及时等)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较严重违规(如将生产厂房及仓库的消防工具移作他用、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低压带电作业未设专人监护等)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严重违规(如违规拆除安全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机具设备用途、不具备能力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安全投入不足逾期未补足、未购买保险进入生产现场作业、分包管理违规等)每次支付违约金1500元。
造成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违约金金额等同于甲方委托第三方整改的实际费用;造成事故的,按甲方相关制度考核,同时按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法定上限),并承担事故善后及赔偿责任。罚款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六条违约金扣除及异议处理:甲方扣除违约金前,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扣款通知,注明违约事实、依据条款及金额;乙方对扣款有异议的,有权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辩材料,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核查期间不停止扣款执行,但核查确认扣款错误的,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扣除款项。
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红线行为的,视为严重违约,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项,且三年内不得进入甲方区域范围内;连带核乙方相应班组长或专业负责人800元、分管负责人500元、安全专工300元、主要负责人200元(兼职人员按高限考核);同时乙方需向甲方额外支付违约金5000元,作为甲方安全管理秩序受影响的补偿;乙方负责人需陪同违约人员在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上进行深刻剖析反思,提交书面反思报告及整改方案。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内或一年内,外委承包商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红线行为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由主管部门发函约谈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至3万元(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的支付违约金1万元;合同金额大于100万且小于等于200万的支付违约金2万,合同金额大于200万的支付违约金3万);甲方有权依据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暂停乙方作业、解除相关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对积极举报违章行为、红线行为并有效制止的,经甲方核实后,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线索由发现人以纸质或网络形式提交至甲方安全健康环保部,奖励由甲方主管部门提请,报送甲方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隐患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隐患以MIS模块统计及甲方通报为准,奖励由甲方主管部门提请,报送甲方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第三十条人身伤亡事故考核标准
适用于等级检修项目、技改工程,以及其他外委项目,依据项目合同总价(含税)实行分级考核:
1.合同总价≥50亿元;死亡事故考核500万元/人;
2.40亿≤合同总价〈50亿元;死亡事故考核450万元/人;
3.30亿≤合同总价<40亿元;死亡事故考核400万元/人;
4.20亿≤合同总价<30亿元;死亡事故考核350万元/人;
5.10亿≤合同总价<20亿元;死亡事故考核300万元/人;
6.5亿≤合同总价<10亿元;死亡事故考核250万元/人;
7.1亿≤合同总价<5亿元;死亡事故考核200万元/人;
8.0.5亿≤合同总价<1亿元;死亡事故考核100万元/人;
9.0.1亿≤合同总价<0.5亿元;死亡事故考核50万元/人;
10.合同总价<0.1亿元;死亡事故考核20万元/人。
第三十一条甲方责任界定与豁免:
1.甲方仅在因未履行本协议第二章明确的安全监督义务(且该未履行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责任比例不超过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20%,该比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等法律法规关于甲方安全监督责任的强制性规定;
2.下列情形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①因乙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未按要求开展培训、违规作业、安全投入不足、方案执行不到位等)导致的事故;②因乙方或其分包单位人员故意、重大过失行为引发的事故;③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国家政策重大调整等)导致的事故;④因第三方侵权行为导致的事故,且甲方无过错的;⑤乙方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或处置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条款约定的甲方责任范围不包括乙方或第三方的间接损失(如商誉损失、预期利润损失、停工停产间接损失等),仅针对事故直接损失(如人员伤亡救治费用、直接财产损坏修复费用);
4.甲方在履行安全监督义务过程中,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留存完整履职记录(如检查记录、交底文件、审批凭证等)的,可相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内容,明确应急联动流程及联络方式。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根据作业特点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应急照明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记录。
第三十四条发生应急事件时,双方应按应急联动协议开展工作,乙方负责现场初期处置,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援,共同防止事态扩大。
第六章协议生效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随主合同一并签订、生效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6
承包商环保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工作过程中落实甲、乙双方的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高工作现场环保、职业健康和文明生产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合法合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管理的规程、规定及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环保协议,共同按照以下约定,开展工作现场生产管理工作。
一、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红星发电公司现场
环保管理范围:
承包合同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承包项目工期:
本项目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1.污染防控目标:杜绝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实现“零环保超标、零环境污染事故、零环保投诉”的“三零”目标。
2.合规管理目标:确保乙方全程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甲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协同管理目标:明确甲乙双方环保责任边界,建立高效协同的环保管理机制,保障甲方生产经营活动与乙方施工作业的环保合规性。
4.不发生员工职业病事件;
5.不发生人员责任环境污染事故。
三、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如有内容重复者以标准高者为准,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7.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法令、法规、规定、制度。
8.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下发执行的所有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四、污染物排放管理
1.废气污染防控
1.1乙方作业产生的废气(如焊接废气、喷涂废气、扬尘、脱硫脱硝系统检修废气等),须配套建设收集及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及地方现行标准。
1.2涉及扬尘作业(如土方开挖、物料转运、场地清理等)的,乙方须采取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安装雾炮机等措施,确保作业区域无明显扬尘。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须采用密闭车辆,并对运输路线进行洒水保洁。
1.3乙方禁止在作业区域内焚烧任何物料(如垃圾、废料等),严禁擅自拆除或停用甲方环保设施(如脱硫脱硝系统、除尘设施等)。
2.废水污染防控
2.1乙方作业产生的一般废水(含施工废水、清洗废水等)须直接排入甲方指定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接口,生活污水须直接排入甲方指定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接口;严禁擅自变更排放接口,严禁将任何废水排入甲方雨水管网、周边水体或土壤。
2.2乙方须加强作业区域内废水收集设施、管网的维护,防止出现泄漏、跑冒滴漏现象。若发生废水泄漏,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项目主管部门。
3.固体废物管理
3.1一般固体废物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类收集:乙方须将作业产生的一般固废分为可回收类(如废钢材、废金属构件等)和不可回收类(如废混凝土、废包装物等)。
3.2暂存要求:一般固废暂存点须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现场确认,符合GB18599-2020标准(具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暂存点须建立《一般固废暂存台账》,实时记录固废类别、产生量、暂存时间、去向等信息,台账须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3处置流程:可回收类一般固废须交由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处置;不可回收类一般固废须委托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备处置单位资质、处置方案及运输路线,经甲方确认后执行,运输时须使用密闭车辆并全程记录轨迹。
3.4资料提交:每次处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一般固废处置凭证》(含处置单位接收单据、处置量及处置方式说明)、处置协议复印件及当月《一般固废处置台账汇总表》;项目竣工验收前须提交全周期一般固废处置台账及资质文件汇编,甲方将随机抽查处置轨迹及凭证真实性。
4.危险废物管理
4.1危废处置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源头采购管控,若项目需采购含危险废物成分的物料(如废油、催化剂等),乙方须在采购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危险废物物料采购报备表》,明确物料名称、危险特性、废物代码(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采购量。
4.2分类贮存:危废须按照废物代码分类存放,使用专用耐腐蚀、密封性强的容器,容器顶部粘贴符合GB18597-2001要求的危险废物标识牌,暂存间须经甲方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转移处置:须委托持有对应废物代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处置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处置单位资质、处置协议及转移计划报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严格执行危废物资转移联单流程,转移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转移联单、处置单位接收凭证及运输轨迹记录。
4.4禁止行为:严禁将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处置;严禁随意倾倒、焚烧、填埋任何固体废物;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5.噪声污染防控
5.1乙方作业产生的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电厂所在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5.2乙方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如切割机、破碎机、风机等)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五、违约及考核
针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依据下述考核标准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应考核金额。
1.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违规:未按规定存放,胡乱倾倒、丢弃检修垃圾、工业固废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一般固废暂存点不符合"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或台账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
2.危险废物管理违规:未按规定分类贮存、标识错误或未建立管理台账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1%,且单次不超过1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后果。
3.违规排放与泄漏:发生废水、油品等污染物泄漏未及时报告并处置,或私自将废水排入地下管网的,每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3%,且单次不超过3000元;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废料等物质的,每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2%,且单次不超过2000元。
4.扬尘与噪声控制违规:土方开挖、物料装卸等易产尘作业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在噪声敏感时段未经批准进行高噪声作业,每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
5.环保设施与措施缺失:擅自拆除、移动、停用甲方或自备的环保设施(如焊烟净化器、隔音罩等),每发现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4%,且单次不超过3000元;未在作业区域配备必要应急物资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
6.管理程序违规:拒绝、阻挠甲方或政府部门的环保检查,每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3%,且单次不超过3000元。
7.环境污染事件:因乙方责任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如小范围泄漏,在厂区内可控的),每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次不超过1000元;发生较大及以上或对厂外环境造成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每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5%,且单次不超过5000元,且乙方须承担全部清理、治理费用及行政罚款。
8.重复违规与整改不力:同一违规行为重复发生的,第二次处罚金额加倍,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终止合同。收到《环保问题整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的,每逾期一日考核合同总金额的0.1%,且单日不超过1000元。
说明:本考核条款与主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更严格者为准,累计考核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包项目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承包项目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环保健康管理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 甲方: | 乙方:承包商名称 |
| 签约人(签章): | 签约人(签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见询价文件附件《红星发电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报价文件响应格式
报价文件
询价书编码:***
报价人全称:***
日期:二〇**年**月**日
目录
一、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表
三、联合体协议(如适用)
四、报价保证金(如适用)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报价人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八、施工组织设计(参考)
九、项目管理机构(参考)
十、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遵守询价文件的规定同时作出如下承诺(详见下表),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 项目(标段)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
| 报价金额(含税) | 小写: (单位:元)大写: 其中增值税税率: 9% |
| 报价金额(不含税) | 小写: (单位:元)大写: |
| 报价保证金(如有) | / |
| 工期 | |
| 备注 |
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分项报价表;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4)报价保证金(如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报价人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8)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9)项目管理机构(如有);
(10)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承诺响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内容。
8.(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我单位办理与公司的谈判/签订(续签)等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消失;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价附本人身份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价)
注:1.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否则报价无效;
法定代表人报价,须填写法人信息,无需填写被授权人信息。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二、分项报价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1.1本项目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包括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包含投标方人员的工资、交通费、人身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风险、责任及不可预见等因素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2报价人根据税法填报合法合规的税率,如企业属小规模纳税人或享受优惠政策的可填报优惠税率,并在报价文件中附企业属小规模纳税人或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3本次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以经过符合性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如有投标人报价填报税率不一致时,按照不含税价格评审。如不含税价格相等时,将从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评审,由评审小组会投票决定。
2.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电动消防泵10kV备用控制电缆及电缆敷设,动力电缆、动力电缆敷设、电缆试验(按照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并出具试验报告 | 项 | 1 | |||
| 2 | 输煤1-6号带乙侧电机动力电缆及电缆敷设 | 项 | 6 | “6项”指输煤1-6号带,单价指每条带单价 | ||
| 3 | 煤棚备用电源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电缆敷设 | 项 | 1 | |||
| 合计 | 税率9% | |||||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报价。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
年月日
四、报价保证金(如适用)
(需提供缴纳凭证的扫描件)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
| 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 |
2.技术条款响应偏差表
| 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 |
报价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报价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事项的重要技术及商务条款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六、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按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资格要求内容提供)
七、报价人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一)业绩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参考)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备注 |
注:上述业绩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资格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
我方保证本次投标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八、施工组织设计(参考)
1.报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资源配备计划: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如适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如适用)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如适用)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如适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如适用)
1.报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询价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如适用)
报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如适用)
|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九、项目管理机构(参考)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本项目拟任职务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请附上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等适用于本项目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十、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七章其他格式(如需使用)
1.异议函
异议函
一、异议供应商基本情况
异议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询价文件获取日期: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应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1.投诉书
投诉书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名称(盖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询价文件获取日期:
三、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应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四、投诉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注: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1.异议函扫描件;2.异议答复书扫描件;3.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
技术规范书
2026年01月23日
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
技术规范书审批
批准:
审核:张
编制:文和用车
目录
1总则.
2项目概况…
3技术标准...
4招标范围.
5合同期限..
6服务内容.
7质量标准...
8承包方式.
6
9人员要求...6
10双方的职责..
.10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报价清单..11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输煤
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等方面的要求。
1.2投标方必须对招标范围内有关维护技术支持材料,未提供或虚假
者,为无效投标文件。
1.3本技术规范提出招标方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简称技术门槛值),
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须实质性地响应本技
术规范的技术规定和要求,提供功能齐全的技术服务。同时必须满足
国家关于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
准的要求。
1.4若投标方提出的技术标准与本技术规范(技术部分)所列标准不一
致时,执行较高标准。
1.5投标方对投标过程中技术澄清所作的承诺与投标文件一样具有同
等约束力。
1.6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
出一些补充要求,在合同生效前,投标方须在条款上予以修改,但价
格不作调整。
1.7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的技术资料、表格、图纸全部采用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书写语言为中文。
1.8投标方要严格按照本技术规范的格式、排序及序号编写投标文件,
不用序号可注为不适用,但不能删除。投标方应详细填写技术数据表,
不得随意不填数据或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投标方的
项目没有表格所列项目,则可注明不适用,增加的项目,也应注明。
1
在商务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
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共同商定。
1.9设备、材料等由投标方负责现场运输,并保证运输中设备的安全性,
运输过程中发生一切问题均由投标方负全责。
1.10本技术规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项目概况
2.1设备概况
2.1.1输煤系统共12条皮带,每条皮带都有独立的就地控制
柜。甲、乙侧皮带电源取自同-MCC段。
2.1.2我厂电动消防泵电机355kW,电源取自1号机10kVB
段。
3技术标准
3.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
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以及行业标准。
3.2应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有关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不
限于此。
GB/T14315《电力电缆导体用压接型铜、铝接线端子和连接管》
国能安全(2023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
要求》
GB2686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
DL/T5707《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
《火电工程建设技术监督导则》
《脚手架搭设规范》
《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最新版)》中要
求的设备达标标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制定的有效的管理标准、技
术标准、制度等。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4招标范围
4.1本招标范围为: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
造。包括:电缆、电缆敷设、开关调试、试验(按照GB50150《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安装、接线、防火封堵
等,所有施工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
详见《附件一项目清单》。
5合同期限
5.1期限
自签订日起1年
3
6服务内容
6.1本次招标的服务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输煤
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包括:电缆、电缆敷
设、开关调试、高压电缆试验(按照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并出具试验报告、安装、接线、防火封堵
等工作,所有施工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规范
书的每一项条款。
6.2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某些内容,投标方如不能满足要求或与招标方
的技术要求有差异,应在技术建议书中以差异表的形式提出说明,否
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可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但
招标方在任何时候如果发现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不满足技术规范所规
定的技术要求,招标方有权做出处理,投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3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从施工准
备、施工材料验收、现场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中涵盖的所
有工作。
6.4工作过程中所需材料、辅助器材(包含脚手架、牵引工具等)、
工具、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6.5投标方人员的交通、食宿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6.6投标方为招标方开展的所有的工作必须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以
便于记录服务内容及工作情况,报告格式由投标方定制,报告一式两
份,双方各持一份。
6.7招标方将输煤1-6号带、电动消防泵电气设备电源优化改造项目
电缆、电缆敷设、开关调试、高压电缆试验(按照GB50150《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并出具试验报告、安装、接
4
线、防火封堵等工作委托投标方施工,要求做到“质量可靠,价格合
理,服务及时”。
6.8投标方对整改后的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方免
费维修、处理。
6.9对现场施工临时拆除的防火封堵设施的恢复等。
6.10合同签订后投标方需到现场进行实际勘察实际工作情况,设计可
靠方案。
6.11投标方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
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6.12标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受
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招标方相关安全规定,办理受限空间工作票,工
作期间所有气体测量仪器需自行配备(具备检验合格证明),并编写
高风险作业四措两案报备招标方审核,审核完成后方可施工。
6.13投标方进场脚手架管、扣件应统一刷漆色调醒目,搭设规范、不
定期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
6.14投标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
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质量标准
7.1所用材料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
IEC标准。
7.2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
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5
7.3投标方必须具备相应相关电气施工工作经验,在更换过程中发生
设备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7.4电缆敷设,应选择阻燃耐火电缆,截面积符合负载要求,敷设方
式符合规范,比如桥架或穿管,考虑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和接地要求。
多层敷设时需分层固定,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分桥架敷设。
7.5安装和接线需进行接线端子的配置和处理,相序的正确性,标识
的清晰。防火封堵要选择合适的材料,如防火泥或防火包,确保封堵
的严密性,符合防火分区的划分。
7.6采用柔性防火胶泥(伸缩缝)或无机堵料(大孔洞),耐火极限
W3小时。电缆贯穿孔洞封堵厚度≥墙厚,多层电缆用防火隔板分隔,
每层填充阻燃包。防火封堵区域与防火分区一致,贯穿防火分区时两
侧均需封堵。
7.7投标方需提供电缆出厂试验报告、防火材料检测报告。提交试验
记录(绝缘电阻、保护定值等)及竣工图。
8承包方式
总价结算。
9人员要求
投标方现场配备的总人数要满足本项目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及进度要求,及时增加人员配置,以满足检修进度的要求。其具体要
求如下:
9.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体检、保险资料证明。
9.2技术等级要求:具有高压电工证、试验人员具备相关试验证。
6
9.3名单需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并送招标方备案。
9.4机组遇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调配足够技术支援人员。
9.5投标方维护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
规定,按照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从事维护工作,保证设备
安全运行。
9.6投标方应保证其检修资质、人员、技术水平、机具和管理体制满
足本项目要求。
9.7合同签订后1个月或合同生效前一个月内,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
人员的组织架构、人员资质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体检报告等,盖章后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审核。
10双方的职责
招标方的职责
10.1.1招标方应向投标方对其所承包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
行交底,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10.1.2招标方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人员进出入手续。
10.1.3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投标方应确保不会
误碰运行设备。
10.1.4招标方应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
10.1.5负责监督和验收投标方现场安装的质量及试验项目的完整。
10.1.6招标方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10.1.7招标方负责监督投标方保证现场生产安全的工器具、安全防护
设施、安全用具等能否满足生产安全的要求。
10.1投标方中标后的职责
10.2.1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备品备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7
10.2.2投标方应进行材料、检修的试验和检验,并根据招标方需要提
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0.2.3投标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时,应先向招
标方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征得招标方的同意后才能用于项目中
10.2.4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投标方承担,直到验收合
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做出变通决定并签署意
见。
10.2.5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问题,须由投标方进行无
偿更换及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10.2.6投标方应根据承包服务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派合格的人
员从事工作,并保证人员数量满足服务需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0.2.7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试验安全防护措施及技术措
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
发生的费用。
10.2.8投标方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完成后,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给出正确的、详细的结论,并在进厂前
提供设备合格证、检验证。工作结束后两周内提交给招标方正式的检
测、试验、定值报告。
10.2.9投标方应对试验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试验项目的完整性负责;
所使用的试验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0.2.10不得随意更改、动用招标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如果必
须更改或动用应征得招标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行,擅自更
改和动用招标方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后果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10.2.11作业期间,不得动用与本项目无关的招标方现场设备,不得
随意扩大或缩小工作范围,如需变动由招标方下达变更通知单。
10.2.12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其他辅助性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8
10.2.13投标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现场电缆终端规格与本
附件1提供规格不一致的情况下,应无偿更换。
10.2.14人工费包含在报价清单之中
9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描述 | 所需物资(附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螺栓、螺母等耗材) | 备注 |
| 1 | 电动消防泵10kV备用动力电缆敷设 | 动力电缆敷设、电缆头冷缩制作及接线、电缆试验(按照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并出具试验报告、开关调试 | 1、动力电缆:ZRC-YJY(22)-8.7/10kV-3*70mm²;1根共计400米2、控制电缆:WDZA-KYJYP-0.45/0.75kV-4*2.5mm²1根共计400米3、线鼻子、冷缩终端等附件若干 | |
| 2 | 输煤1-6号带乙侧电机动力电缆敷设 | 动力电缆敷设及接线,开关柜调试、传动 | 1、动力电缆:ZRC-YJY23-0.6/1kV-4*4mm²3000米2、线鼻子、冷缩终端或热缩管等附件若干 | |
| 3 | 煤棚备用电源电缆敷设 | 控制电缆敷设及接线,开关柜调试、传动 | 1、控制电缆:WDZA-KYJYP-0.45/0.75kV-12*1:0mm²500米2、线鼻子、冷缩终端或热缩管等附件若干 | |
| 动力电缆敷设、电缆头冷缩制作及接线,开关柜调试、传动 | 2、动力电缆:ZRC-YJY22-0.6/1kV-3*35+1*15mm²1500米2、线鼻子、冷缩终端或热缩管等附件若干 |
10
附件二报价清单
备注:包含相关所有电缆及附件(线鼻子、冷缩终端及其附件、热缩
管及其附件、防火封堵附件、控制箱等相关耗材)
| 序号 | 名称 | 项 | 单价 | 总价 | 税率 | |
| 1 | 电动消防泵10kV备用控制电缆及电缆敷设,动力电缆、动力电缆敷设、电缆试验(按照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并出具试验报告 | 1 | ||||
| 2 | 输煤1-6号带乙侧电机动力电缆及电缆敷设 | 6 | ||||
| 3 | 煤棚备用电源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电缆敷设 | 1 | ||||
| 合计 |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