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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业主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2026-05-18 20:55:59截止:2026-06-01
产品/服务: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4041001

公告内容

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6〕38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丰台区青塔街道岳各庄村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 539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876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18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 30430 平方米、办公及管理用房 1156 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 3877 平方米、学生宿舍 11227 平方米、设备用房 3771 平方米、地下人防 3489 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3437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81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6 其他 /

  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1.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1.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53号楼三层308室            
    联 系 人:    高老师        联 系 人:    王振洋    
    电    话:    010-63811972        电    话:    1581125103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dfhz804@126.com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王老师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63814753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6381475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老师010-63814753    

日期: 2026 年 05 月 18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

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北京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6〕3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丰台区教育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丰台区青塔街道岳各庄村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53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762平方米,地下

建筑面积151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30430平方米、办公及管理用房1156平方

米、生活服务用房3877平方米、学生宿舍11227平方米、设备用房3771平方米、地下人防

3489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估算投资额(万元)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34376(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581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

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

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

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资格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4.3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6年05月

18日14时00分至2026年05月25日

14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

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6月01日09时00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

,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

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

),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53号楼三层308室
联 系 人: 高老师联 系 人: 王振洋
电    话: 010-63811972电    话: 15811251032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fhz804@126.com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王老师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10-63814753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6381475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老师010-
6381475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日期: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