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113-04-01-19413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农科所片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的农科所片区,共包含四条道路,道路全长2535米,其中支路A全长4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次干路B全长7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支路C全长7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支路D全长65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污水、消防给水)、海绵城市、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出具检测监测方案,开展检测监测技术工作,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根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配合做好检测监测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备能实时上传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数据实时上传(具体内容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 工期(交货期) | 388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1.46085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允许具备各个专项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注:允许具备各个检测范围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工程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监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检测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检测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检测监测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注:允许具备各个认证范围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注:允许具备各个专业类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允许具备各个专业类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 |||
| 其他要求:无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19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8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8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08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6F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48790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江继林、刘永焯 | 联系电话 | 1867662888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489031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招标人声明.pdf立项及核准表--北侧.pdf2、招标文件(上网)-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docx1、招标公告(上网)-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docx3.1、技术合同附件--廉洁协议.doc3、技术合同(上网)-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docx2、招标文件(上网)-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pdf1、招标公告(上网)-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pdf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
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
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
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
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
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
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
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
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
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
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
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rS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穗番发改投批〔2026〕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石碁镇智造
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
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区基建中心关于申请批复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
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
下:
一、为解决番禺区智造创新园及周边路网的衔接,提高番禺区
道路交通通行效率,满足周边规划道路远期建设需求,原则同意你
单位报来的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
—1—
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
440113-04-01-19413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
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农科所片区。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石碁镇农科所
地块北侧新建4条道路,线路全长共约2535米,其中:支路A位于地块
北部,东西走向,长约423米,道路红线宽约24米,双向4车道,道
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每小时;次干路B位于地块中
部,东西走向,长约732米,道路红线宽约30米,双向4车道,道路
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每小时;支路C位于地块南
部,东西走向,长约723米,道路红线宽约24米,双向4车道,道路
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每小时;支路D位于地块中
部,南北走向,长约657米,道路红线宽约20米,双向2车道,道路
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每小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
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
和要求。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716.34万
元,其中:工程费约1365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8842.66万元
(含征地费用和用地报批费用、迁改费用)、预备费约1220.90万
元。资金来源:由番禺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番禺区财政资金统筹
解决。
四、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2—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
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
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
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
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
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6日
—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6年1月26日印发
—4—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
程
项目代码:2407-440113-04-01-194132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监理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核准部门盖章2026年月日126 | |||||||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投标人须知14
1.总则14
2.招标文件17
3.投标文件18
4.投标21
5.开标22
6.评标23
7.合同授予24
8.纪律和监督26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8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0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30
评标、定标方法35
1.评标方法35
2.评审标准35
3.评标程序36
4.定标(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8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49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计价原则5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4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56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57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8
五、资格审查资料59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61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62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63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64
十、检测监测技术方案65
十一、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66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4879080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联系人:刘工电话:18676628880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为388日历天。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省、市检测和监测规范和规章制度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4)信誉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7)试验仪器设备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形式: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1 | 分包 | 中标人需要独立完成本项目70%以上的检测监测工作(主要检测监测工作需要由中标人完成),剩余的非主要检测监测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监测单位,但分包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的检测监测质量和检测监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分包方签订。该部分检测监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新)”→“投标人”→“我的项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进入项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招标答疑”→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新增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提交问题时需插入投标人CA证书)。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两部分组成。1、投标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无提供格式的内容投标人自行定义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文件(定标部分)根据《定标因素表》(详见第三章)评审内容进行编制。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在总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投标价及投标下浮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投标价及下浮率:投标价以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乘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投标下浮率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下浮率。本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按招标人、监理人、受托人确认)进行计算,结算时依据实际工程量×收费标准单价×(1-投标下浮率)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以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所有费用。4、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单价按不超过《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粤建标〔2023〕2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收费依据,基础上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的单价确定,如上述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按以下优先顺序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述计费文件均没有的单价,按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终以评审审定为准,结算时按中标人投标时的下浮率结合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5、中标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监测试验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以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监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招标人现场不提供办公及住宿等条件,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6、检测监测服务的工作量根据经招标人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监理人、中标人三方进行签证确认,中标人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最终以番禺区财政评审机构审定为准结算。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七章)。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2)中标通知书自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出之日,视作中标人确认收到。(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方进行签章即可。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要求封装。招标人名称: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2026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或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前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投标人多于10名的,推荐前10名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少于等于10家的,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第3.2条的详细评审内容评分。若投标人总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若最后第10名名次发生并列的,则并列第10名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定标阶段。 |
| 6.4 | 定标相关规定 | 增加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4条规定。 |
| 6.4.1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5人,由招标人组建。 |
| 7.1 | 合格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进入定标阶段。 |
| 7.6.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5%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提交,若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的,可按以下方式提交:方式一:从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中转帐或汇款到招标人以下银行帐户(收款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5015314160900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区支行)。方式二:中标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格式1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额为中标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中标人代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3.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到招标人处,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三方共同见证下,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并三方签名确认,投标人加盖公章,然后再复印4套,合共5套投标文件提供给招标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两年内发生重大检测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中标人需要独立完成本项目70%以上的检测监测工作(主要检测监测工作需要由中标人完成),剩余的非主要检测监测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监测单位,但分包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具体约定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招标人要求;
(6)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计价原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文件应分别编制。
3.1.1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类似项目业绩表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10)检测监测技术方案
(11)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定标因素表》(详见第三章)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方案因素相关资料;
(2)团队因素相关资料;
(3)资信因素相关资料。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价格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七章)。
3.4.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所述金额补交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3.4.3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3.4.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3.4.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4.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4.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3.5.2其他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要求的相关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采用其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操作指引。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5.3.1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5.3.2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3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投标人若无异议,点击“我没有异议了”按钮即可。
5.3.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定标
6.4.1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三《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定标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工作完成后撰写监督报告。
6.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6.4.3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将定标委员会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定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6.4.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合同授予
7.1合格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完成定标工作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限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中标结果公示包括定标时间,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得分(采用票决法的,公布定标票数及评语)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7.2评标、定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或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合格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合格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组织定标前提请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信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招标人已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7.3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在线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定标工作。
8.3对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
8.4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评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附件三《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定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定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定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定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定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定标期间及3年内(定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定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定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定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定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注: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进行修改。)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定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定标,不透露本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情况、在定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定标过程中,本人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定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定)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定标方法 | 合格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详见本章第1和第4款规定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及附录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人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 |||
| 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资信业绩部分:60分2、检测监测设备和检测监测技术方案部分:30分3、投标报价:10分注:投标人总得分=资信业绩得分+检测监测设备和检测监测技术方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在位于[招标控制价×90%,招标控制价] 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 5 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在位于[招标控制价× 9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 5 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招标控制价×9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有效投标人,取招标控制价×90%作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60分) | 类似项目业绩(2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40万元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包含招标内容的一项或多项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交合同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文件为准。 | |
| 综合实力(1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截止至2024年度(需含2024年度)获得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1)连续3年以上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0分;(2)连续2年获得“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7分;(3)获得过“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含地**府税务局)(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页)或税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续获得年度必须包含2024年度。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或证书的评价年度或相关证明文件的评价年度为准。 | |||
| 投入人员综合 水平(30分) | 项目负责人(7分) |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4分。注:(1)须提供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检测资格证、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6年5月)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为不同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
| 技术负责人(7分) |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4分。注:(1)须提供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检测资格证、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6年5月)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为不同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
| 主要人员配置(16分) | 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除外):1、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2、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由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1)须提供职称证、检测资格证、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6年5月)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如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合并提供。 | |||
| 2.2.4(2) | 检测监测设备和检测监测技术方案 (10分) | 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配置(10分) | 优: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满足工程需要,设备年 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10分;良:设备齐全、满足工程需要,设备年检合格,90%(含 9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7分;中:设备齐全、基本满足工程需要,设备年检合格。70%~90%(不含 90%)设备属于自有,得4分;差: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70%(不含7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本项可由联合体各方合并提供。 | |
| 检测监测技术方案(20分) | 对投标人服务方案横向比较:优:投标人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完善的,得[15-20]分; 良:投标人方案编制比较合理的,得[8-15)分;差:投标人方案编制较差的,得[0-8)分。注:[a,b]为包含a及b;[a,b)为包含a,不包含b;(a,b]为包含b,不包含a。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 分) | 报价得分(10分) | 当有效投标价(PT)等于评标基准价(PC)时,有效投标价得分I= 10分;有效投标价(PT)比评标基准价(PC)上偏差 1%减1分,下偏差 1%减0.5分。最多扣10分。(插入法计算,分数保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投标人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其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定标方法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前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投标人多于10名的,推荐前10名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少于等于10家的,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第3.2条的详细评审内容评分。若投标人总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若最后第10名名次发生并列的,则并列第10名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定标阶段。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进入定标阶段的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招标失败。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设备和检测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设备和检测监测技术方案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资信业绩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监测设备和检测监测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前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投标人多于10名的,推荐前10名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少于等于10家的,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第3.2条的详细评审内容评分。若投标人总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若最后第10名名次发生并列的,则并列第10名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定标阶段。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4.定标(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4.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4.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7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选定1个中标人。
4.3定标规则及程序:
4.3.1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撰写评语。
4.3.2定标工作开始后,发放选票,由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及定标辅助资料进行投票排名。
4.3.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
4.3.4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定标因素的相对标准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方案因素;(2)团队因素;
(3)资信因素。
4.4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合格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对应序列的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合格中标人再进行一次性附加票决;若附加票决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对应序列的中标人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为对应序列的中标人。
4.5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
4.6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4.7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
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评价标准 |
| 1 | 方案因素 | 检测、监测方案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技术性检测目标明确、方法适用、精度控制要求,实施条件确保环境控制、设备配置、样本管理,质量控制要素过程监控、结果验证。从检测、监测人员专业配备、各专业之间的配合、统筹管理等方面,就如何避免自身原因引起的错漏、如何减少控制投资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测、监测保证措施。同时应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结合自身的管理经验及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进度保证措施,并制定检测、监测工作计划安排及人员投入计划等。 | 分为【优】、【良】【中】三档。 |
| 2 | 团队因素 | 企业经营实力好,以企业规模、企业诚信评价情况、资质等级、专业人员规模、财务状况、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等情况综合比较。 | 分为【优】、【良】【中】三档。 |
| 3 | 资信因素 | 履约能力强,信用情况好,社会评价好,公司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人员技术水平和类似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履职到位情况好,服务响应及时高效有保障,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好。 | 分为【优】、 【良】【中】三档。 |
票决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
工程名称:
|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注:1、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每轮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支持一家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定标阶段)
工程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附加票决定标选票表
(定标阶段-票数相同时定标委员会个人用表)
工程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 票决意见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备注:
1、本表用于投票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
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附加投票,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投标人“投票”),票决意见为“投票”的,用“○”表示;票决意见为“不投票”,用“×”表示。
附加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
(定标阶段-票数相同时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定标阶段各投标人评语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评 语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注:由定标委员会各成员依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各定标因素,给予进入定标环节的各投标人客观实际的评语,并作为投票依据。
定标委员评语表
项目名称:
定标中标候选人名称:
| 序号 | 定标因素 | 定标因素结论 | 定标委员评语 |
| 1 | 方案因素 | □优□良□中 | |
| 2 | 团队因素 | □优□良□中 | |
| 3 | 资信因素 | □优□良□中 | |
| 4 | 结论 | ||
注:1、定标委员根据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文件在定标因素评语中勾选相应的评语,并在各定标因素总评价中勾选对应的评价。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规范执行)
第6章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计价原则
一、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计价原则
1.投标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并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价。
2.报价为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4.中标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监测试验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以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招标人现场不提供办公及住宿等条件,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5.采用单价包干,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按业主、监理人、中标人确认)进行计算,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审定的检测监测费总价。
最终结算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以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6.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单价按不超过《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粤建标〔2023〕2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收费依据,基础上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的单价确定,如上述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按以下优先顺序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述计费文件均没有的单价,按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终以评审审定为准,结算时按中标人投标时的下浮率结合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
7.检测监测服务的工作量根据经招标人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并结合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监理人、中标人三方进行签证确认,中标人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最终以番禺区财政评审机构审定为准结算。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十、检测监测技术方案
十一、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作为项目名称服务费的总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
2.我方确认的投标函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检测监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
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技术职称: 专 业: |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 投标下浮率: | 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 ||
| 5 | 其中:检测费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 6 | 其中:监测费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 7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1、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工商管理部门的格式填写。
2、联合体投标的,仅须提供联合体主办方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1、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工商管理部门的格式填写。
2、联合体投标的,仅须提供联合体主办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可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附投标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投标人声明
(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承诺函
(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四)其他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资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价(万元) | 起止时间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任职职位 | 毕业学校/专业 | 学历 | 职称及专业 | 从事检测/监测工作年限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 技术职称 | 职务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
| 毕业学校 | 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从事检测/监测工作年限 | |||||||
| 执业资格证号或注册证号 | |||||||||
| 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证书状态正常或有效) | |||||||||
| 主要业绩经历 | |||||||||
| 时间 | 参加过的主要工作 | 担任何职 | 获得的奖励情况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
| 数量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十、检测监测技术方案
(格式自定)
十一、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已由穗番发改投批〔2026〕6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407-440113-04-01-194132,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农科所片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的农科所片区,共包含四条道路,道路全长2535米,其中支路A全长4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次干路B全长7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支路C全长7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支路D全长65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污水、消防给水)、海绵城市、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出具检测监测方案,开展检测监测技术工作,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根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配合做好检测监测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备能实时上传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数据实时上传(具体内容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2.2.3服务期限:建设周期为388日历天。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2.2.4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按招标人、监理人、受托人确认)进行计算,结算时依据实际工程量×收费标准单价×(1-投标下浮率)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最终以区财政评审为准(如有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
最终结算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以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2.2.5招标内容:
(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地基检测、砼、钢结构检测、交通及照明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海绵城市、智能化检测、CCTV检测等内容;
(2)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测等内容;
(3)其他服务内容(投保报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本部分工作的费用):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检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前,需将具体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清单进场检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方法和数量。
(5)本工程所涉及的检测工作,中标人需要独立完成本项目70%以上的检测工作(主要检测工作需要由中标人完成),剩余的非主要检测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但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检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分包签订。该部分检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6)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7)本项目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申报专项债,且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资金,经区发改、财政等部门同意安排,可先行开展项目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概(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
2.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14608.59元;
注: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最终以区财政评审为准(如有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总价及投标下浮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允许具备各个专项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注:允许具备各个检测范围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工程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监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检测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检测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检测监测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注:允许具备各个认证范围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注:允许具备各个专业类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允许具备各个专业类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准。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3.5投标人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标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为准;监测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1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6年5月19日至0时0分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日程安排系统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开始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87908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组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9时45分至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日程安排系统信息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主)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
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
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4879080
邮编:51149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项目负责人:江继林
联系人:刘永焯电话:18676628880
邮编:51040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
电话:020-848790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
监管电话:020-8487908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两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若本公司为设计、前期工作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答疑期间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设计、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代建单位(适用于有代建单位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所有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合同价款的支付由联合体主办方统一申报,招标人向联合体主办方支付合同价款。
3.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本项目的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任务,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为本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合同编号:
廉政协议书
甲方: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
合同价款:元(大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切实防范和杜绝业务工作中的各种腐败现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凡业务标的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发包、对外招租、合作、产权转让、承包、托管等)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以期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监督。
一、在业务往来中,甲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承诺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开展业务并给予有效支持;
(二)不接受乙方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钱财,不参与由乙方安排的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
(三)不索要和接受乙方的财物等,坚决抵制拒绝任何方式的贿赂,并对行贿人进行严肃批评;
(四)不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指定业务承接单位和个人,不因个人原因而故意刁难乙方;
(五)不利用职权为本人、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等产品;
(六)不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项费用开支发票;
(七)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和举报。
二、在业务往来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承诺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开展业务;
(二)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的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安排高档消费品娱乐、旅游等活动;
(三)不向甲方人员行贿,坚决抵制任何索要钱财的行为;
(四)合同履行期间或履行完毕后,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应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
三、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对甲、乙双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步发展;
(二)协助甲、乙双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对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洁教育;
(三)适时对甲、乙双方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构成违纪的,甲方人员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党纪政纪处理;乙方人员报乙方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乙双方自有关合同签订和业务往来期间,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要适时召集双方对业务廉政、廉洁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和制定有关廉政规定的要求。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征得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可签订补充条款。
七、本协议一式十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
| 甲方: | 乙方: |
| 代表人签名(盖章) | 代表人签名(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甲方: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乙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甲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项目地点: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农科所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番禺农业科学研究院西侧的农科所片区,共包含四条道路,道路全长2535米,其中支路A全长4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次干路B全长7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支路C全长7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支路D全长65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污水、消防给水)、海绵城市、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二、服务内容:
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地基检测、砼、钢结构检测、交通及照明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海绵城市、智能化检测、CCTV检测等内容;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测等内容。具体实施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和甲方要求为准。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提供相关设备、实施相关检测和监测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备案工作。
(2)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本项目允许分包。乙方需要独立完成本项目70%以上的检测监测工作(主要检测监测工作需要由乙方完成),剩余的非主要检测监测工作,乙方不具备资质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但分包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5)乙方承诺:中标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交通局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核。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建设进度。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同意接受相关条款处罚。
(二)服务方式:按照甲方要求
(三)检测、监测标准:按国家和省、市检测和监测规范和规章制度要求
(四)服务要求:
(1)乙方须同施工单位交底协调好,避免监测点受到破坏或堆放建材而妨碍对该点进行监测时,如有破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对监测报告及成果文件的准备性负责,由于乙方的疏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负补救措施外,还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约定日期延期的,乙方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监测服务,该等风险已综合考虑到合同总价之中,乙方不得因此主张增加费用。
(3)工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服务,保证合同项目检测监测工作及其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做好检测原始记录,提供的成果资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项目状况。
(4)乙方在中标后14天,需正式提供检测、监测实施计划,按照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划分,并明确检测、监测内容,工作开展的现场前置条件。
(5)乙方在施工图纸经过审查7天内,依据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提供各项检测、监测实施方案,28天内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
备注:乙方具有相关资质或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乙方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五)服务周期:建设周期为日历天。服务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四、提交报告要求:
1、乙方在每次检测、监测工作完成后,应在检测、监测工作结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检测、监测报告。检测、监测报告应提交一式伍份(如甲方有需要,增加报告份数,乙方无条件免费提供)。
2、成果报告需加盖检测、监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检测、监测报告签认人员的检测、监测资格证书必须在乙方处注册并且有效。
3、所有检测、监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
4、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监测结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合同价:
1、合同总价(含税)暂定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其中检测费用元(人民币大写:),监测费用元(人民币大写:)。投标报价下浮率:%。
2、由于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合同项下工程应由甲方支付的款项的出资方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由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负责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工程应由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乙方收款时需按本合同约定开具以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为抬头的发票。
3、本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按甲方、监理人、受托人确认)进行计算,结算时依据实际工程量×收费标准单价×(1-投标下浮率)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以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4、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单价按不超过《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粤建标〔2023〕2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收费依据,基础上再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的单价确定,如上述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按以下优先顺序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述计费文件均没有的单价,按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终以评审审定为准,结算时按中标人投标时的下浮率结合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则按合同暂定价为最终结算价。
5、中标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以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甲方现场不提供办公及住宿等条件,所有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6、检测监测服务的工作量根据经甲方批准的检测方案,并结合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人、乙方三方进行签证确认,乙方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最终以番禺区财政评审机构审定为准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检测部分不设预付款。
2、乙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申报按相应规定申请进度款。
3、检测部分:乙方完成单项检测内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报告或甲方确认的检测数量清单,支付相应完成工作量的60%,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扣除暂列金,如有)的60%则停止支付。乙方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检测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全部最终成果报告后,双方按实际检测工作量结算服务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80%。项目竣工验收并顺利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4、监测部分:乙方已按要求完成监测服务任务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由甲方审核并送番禺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测部分合同价的50%。经甲方确认监测服务期结束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监测汇总报告后办理结算,结算评审完成后,乙方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由甲方审核并送番禺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结算评审价向乙方支付监测服务费结算价余款。
6、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可在发现当期的支付节点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7、乙方在每次收取款项前须向甲方提供与所收款项金额相等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期款项。
8、发票信息:申请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应由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支付的款项时,承包人需遵守番禺区财政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37756785704
单位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开户行账号:82170078801700001340
联系电话:020-84634907
乙方银行账号信息:
(1)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2)(如有,适用于联合体)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本合同约定明示的付款时间不包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批时间,乙方清楚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并同意甲方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已按时付款。
七、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开展本项目工作所必须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技术资料等。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3、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关系,负责提供检测监测的场地;告知监理人、施工单位检测部位及基准点、观测点埋设位置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选定检测部位、基准点、观测点埋设位置。当已选定的桩(点)位无法满足现场检测条件要求时,甲方应负责重新选择桩(点)位。
5、负责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各一个供乙方使用(水电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组织本项目检测检测方案的审批及成果文件的审查和验收。
7、为保障检测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经并经甲方、设计、施工、监理和安全监督单位会审后,按审核确定的方案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甲方以此具体考核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按甲方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足额、按时派出工作人员和投入设备。当甲方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推迟进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进场。
3、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技术服务工作,不得私自转包或分包。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乙方在报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其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检测工期由乙方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乙方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检测及费用内容纳入乙方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4、乙方应科学、严谨地工作,按时提交各阶段的检测监测报告并对报告中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5、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6、乙方协调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并组织本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安排工作人员常驻现场,驻场人数在不低于投标文件和检测监测实施方案承诺的条件下,报甲方审批同意确定。
7、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项目组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设施、配套水电,以及交通、通讯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
8、乙方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监测服务,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9、检测监测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检测工程量或改变检测手段的,乙方均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对于甲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
11、按时进行现场试验取样、提交检测监测报告,负责资料、报告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
12、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
13、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为确保检测监测结果的正确,任何人不得干预检测监测结果。
14、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现场管理机构。保证检测人员具备检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资质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15、提供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
16、保证检测监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将检测监测不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检测监测报告或修改检测监测结论,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十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7、对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8、乙方按商定的时间进场。
19、除用于申报工程建设奖项评审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及该项目的检测成果等技术经济资料,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0、接受番禺区财政评审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审查和指导,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向乙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乙方做出解释、说明。
21、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检测监测报告进行验收。
九、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办理申报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应从逾期之日后的第二十天起计向乙方支付逾付款项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2.甲方和监理人须按合同条款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若超过约定期限五个工作日仍不回复或者确认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追认相关已完成工作量,乙方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据此结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及时到场进行工作。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经甲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