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市政车辆维修4月份(3.3)结果公告
按照直购成交规则,现将采购中标(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HLJGCYC2312030020262424390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市政车辆维修4月份(3.3)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塔河县骏荣汽车修理部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龙畔小区21号楼商服单元4号
中标(成交)金额: 2610.00
确定成交时间:2026-05-20 16:47: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类型:服务类
名称:市政车辆维修4月份(3.3)
项目周期:226
项目实施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县塔河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塔河县塔河镇
联系方式: 0457-366436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经钊
电话: 15204573702,0457-366436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环卫队)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
(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环卫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服务_;承
建(承接)企业为(塔河县骏荣汽车修理部),从业人员3人,
营业收入为16万元,资产总额为68万元,属于(中,
小,微型企业);
2、(),属于(;承建
(承接)企业为(2,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0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4年8月30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