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B)招标公告[电子标]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B)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00-04-01-58105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 | ||
| 标段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B)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标段包括22-1#、22-2#、23#、24#、25#、29#、30#、M4#、室外配套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等的建设内容。本标段用地面积约2401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455.64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57.10米,最大层数18层,最大跨度10.5米,最大基坑深度8.4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边坡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标段所有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检验、桩基础检验试验、超重设备检验、室内空气检验、结构检验、幕墙检验、钢结构无损检测、钢结构健康监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及安全鉴定、防雷及消防设检测、节能检测、土壤氡检测、沉降监测、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鉴定、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管道CCTV监测、三维探地雷达、桥梁监控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期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做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37.3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基坑监测、沉降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6年4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审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6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6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16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668866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邝彬 | 联系电话 | 1345021658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6688665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花东安置区二期项目代码.pdf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5.21-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招标文件.docx5.21-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docx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资金的说明.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招标申请函.pdf(盖章版)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招标文件.pdf(盖章版)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pdf5.检测监测合同样板2026-5-21.doc
委员会
场综合保税区
项目代码:2405-440100-04-01-581055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空港经济
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穗空港投批[2026]1号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报批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
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涉及用地面积为97566
平方米,包含地块一部分居住用地83905平方米,道路用地5509
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81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349103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设施,其
中,地上建筑面积244300平方米,包括住宅213347平方米,公建
配套设施21793平方米,电房2060平方米,架空层6600平方米,
其他用房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4803平方米。2.城市防护
绿地:用地面积8152平方米。3.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5509平方米
支路一南半幅:长度为201.8米,宽度为13米,设计标准城市支
路,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支路四北段西半幅:
长度为300.3米,宽度为10米,路面结构标准城市支路,设计时
速为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4.人行天桥1座。
三、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0233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1605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663万元,
预备费9059万元。资金来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55个月。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
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2—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
项目代码:2405-440100-04-01-581055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采购均需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1月23日 |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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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20-66886656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联系人:陈智辉电话:18814374490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 |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确定。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省、市、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具体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形式: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或补充公告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或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
| 3.2.3 | 报价方式 | (1)投标报价: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2)本项目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所有监测及检测项目和细目的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检测试验及监测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政府规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4)单价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所发布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的收费标准并下浮20%结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收费标准中列明另计部分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对于前述规定没有列明的项目类别工程检测、监测费单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同类或近似项目收费标准并下浮20%结合投标下浮率确定。《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的收费标准备注中要求另计的费用不再另行计算,招标人将保留最终解释权。(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7)投标人若在投标书中出现违背上述报价范围要求的内容,额外添加其他改变上述报价要求内容的,将视为废标。(8)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9)本合同结算金额经审核后,按结算费用、合同价及概算对应开项金额三者最低者执行。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标段A:785.54万元;标段B:737.30万元;标段C:710.48万元;标段D:701.91万元。注:各标段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2)本项目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中标后,检测费、监测费的进度款支付或结算以建设单位确认的检测成果报告为依据:①工程量以建设单位确认实际完成检测量、监测量进行计算;②本工程所有检测监测项目采用单价(含增值税)包干、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其中单价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并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实施)③计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服务合同相关内容。(4)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及监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5)结算方式详见本项目服务合同相关内容。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 3.7.3 (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
| 3.7.3 (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最新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公章与电子印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指引。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4.2.2(B)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均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 5.3 | 开标异议 | 1、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2、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各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补充说明:(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 。■不要求 |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内,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 (6)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7)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 | |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正常招标。 | |
| 10.3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定标原则和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 10.4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 10.5 | 其他费用 | 1.各标段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标段中标人在领取项目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每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4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玖佰元整),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 10.6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1、在投标截止期后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 |
| 10.7 | 其他 |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4.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四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
| 10.8 | 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
| 10.9 |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 |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30%)以上),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①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监测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监测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按相关法规执行。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①一般情况表;
②投标单位简历表;
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
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⑤投标单位承接过类似业绩;
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资料的扫描件;
(6)技术服务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1)投标报价: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后,检测费、监测费的进度款支付或结算以建设单位确认的检测成果报告为依据:
①工程量以建设单位确认实际完成检测量、监测量进行计算;
②本工程所有检测监测项目采用单价(含增值税)包干、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其中单价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并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实施)
③计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服务合同相关内容。
(4)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及监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
(5)结算方式详见本项目服务合同相关内容。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
(5)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
(6)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8)投标人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的内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下浮率,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下浮率,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格式。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最新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下浮率(%)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下浮率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下浮率也相等的,以技术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兼投不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只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同一个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投标。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1)如果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开展评标工作的,按照同时开展评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将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某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由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同时须满足推荐原则。(2)如果两个或以上标段先后(按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开展评标工作的,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的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正式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其他标段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其他标段的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以此类推,同时须满足推荐规则。(3)某一标段不具备评标条件不影响其他标段开展评标工作。(4)同一投标人,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5)若任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在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递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或放弃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上述情况仍需要满足不可兼中原则。(6)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标段重新招标的中标人。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CMA计量认证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且修正无依据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综合得分权重100%,其中:1.1资信业绩部分:70分1.2技术服务方案部分:10分1.3投标报价:20分(小微企业投标的,则执行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注:(1)投标人总得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技术服务方案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评审标准(70分) | 类似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业绩:单个合同额100万元(含)或以上的类似检测或类似监测业绩,每个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1)类似检测业绩:指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等检测)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检测报告关键页(或业主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类似业绩金额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若技术服务合同未明确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检测报告为准,若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以业主完工证明的检测工作的完成时间为准;(2)类似监测业绩:指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边坡监测、基坑监测、沉降)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工程监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监测报告关键页(或业主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类似业绩金额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若技术服务合同未明确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监测报告为准,若不能提供监测报告的以业主完工证明的监测工作的完成时间为准; | |
| CNAS证书(8分) | 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在有效期内,得8分,没有证书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 第三方评价(8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证书的:(1)获得4次或以上的,得8分;(2)获得3次的,得4分;(3)获得2次的,得2分;(4)获得过1次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没有的不得分。注:需同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和证书的清晰扫描件,获得时间以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网页查询为“行业协会商会”的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 工程研发能力(12分) | 1、投标人获得过工程建设相关的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①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的,每项得6分;②获得过市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的,每项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颁发部门为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获得过检测或监测类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5分) |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多得3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
| 技术负责人(5分) |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3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
| 主要技术人员(7分)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要求(7分):(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每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2)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一人得1.5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人得0.5分,最多得3分。注:若同一技术人员同时满足上述(1)、(2)两项条件的,可累计得分。 | |||
| 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监测设备(10分) | 优: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先进、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10分;良: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先进、配备合理,能较好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8分;中: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先进、配备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6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监测需要和服务期要求,不得分。 | |||
| 2.2.4(2) | 技术服务方案部分评审(10分) | 投标人方案横向比较:优:检测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10分;良:检测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有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8分;中: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规范要求,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6分;差: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或未提供检测监测方案,不得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2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最多减至0分止。 | ||
注: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如委派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以项目负责人评分项计算得分、技术负责人评分项零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相关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及2026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
2、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是指适用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边坡监测、基坑监测、沉降等一项或多项】(与上述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联合体投标的,资信业绩部分除类似业绩、主要技术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监测设备可合并计算以外,其他评审内容按主办方单位进行评审。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5、检测、监测设备的情况说明:
①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和检定校准证书扫描件;
②检定证书送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6、关于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认定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
7、投标人各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下浮率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下浮率也相等的,以技术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服务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注:①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认定其不通过初步评审或直接否决投标。
②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总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总得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技术服务方案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注:本章节内容具体以服务合同为准。)
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检测规范及标准对工程进行检测。
当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涉及与技术有关的服务或描述条款与本章产生歧义时,则以本章的技术要求为准,其余情况互为补充。
本章中的“检测”包括了材料及构(配)件、试件的检测、功能性检测、结构可靠性检测、破坏性试验等,且不局限于此。
本章中的“规范”,泛指一切由国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颁布、实施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标准、规程等,且不局限于此。这些规范的选用与实施不以招标人、投标人的意志为前提,并具有普遍效力。招标人、投标人在检测工作中都必须无条件遵照规范开展工作,不得违反。
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以及检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与规范相冲突的,一律视为无效。当任何一方发现对方的行为与规范相冲突的,有告知对方的义务。当招标人的指令与规范相违背的,投标人有权拒绝执行,但需说明理由。如规范规定不明,或虽与规范有冲突,但政府职能部门或其它有权威的组织(如行业协会)、专家组能出具书面文件对该问题进行说明,并明确告知该行为可行,且有足够的理由使得该文件能得到对方的认可时,可选择接受,但需就该行为的发生签署文件并存档。
一、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二、工程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的建设内容。
三、工作范畴
建设工程中的各种主材、辅材、设备、构件,以及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或招标人认为需要检测的各种施工成果,或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种行为、事件,但不仅限于此。
四、工期要求
1、总体工期要求以合同工期为准,且不得超过正常的检测时间,并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2、单项检测工程的工期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检测项目的特点而定,且需满足:
(1)满足检测条件,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检测工作;
(2)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检测成果;
(3)检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检测成果;
(4)需持续进行跟踪检测的,投标人应按进度分阶段向招标人提交检测成果。
(5)当检测结果显示有可能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或造成质量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现象时,应在发现问题后1小时内报告招标人,且不管是否属于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
五、工作要求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工作开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地方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其检测方法、仪器、成果能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运动轨迹以及建筑现场所用的有关材料、设备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具有法定效力,且必须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印章。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其主要任务是:
(1)接受招标人委托,对拟检测对象进行科学检测、检测;
(2)负责建筑工程所用的构件、制品以及有关材料、设备的质量认证和检测工作;
(3)负责对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检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检测工作;
(4)根据自身能力及资质情况,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给出可行性建议。
(5)对提交的检测成果负责。
4、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或自身经验,选取能满足检测精度的时间、地点、设备、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并尽力提高精度。当招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投标人选取的时间、地点、设备、方法不能满足精度要求的,并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时,投标人应遵照执行。
5、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要具有试验、校核、主管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留有存档备查。
6、投标人的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并不得对检测结果进行人为的篡改。
7、应招标人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提供检测进度报告,按时完成检测任务,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物损坏和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外,概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已完成的检测报告,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检测报告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建设要求时,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检测人需按招标人要求重新出具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
六、技术标准
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检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1)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
(2)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T15-38-2019;
(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5)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
(6)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7)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8)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9)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21-2013
(1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1996;
(12)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13)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14)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5)广东省标准《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实时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BJ/T15-197-2020
(16)广东省标准《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技术规范》DBJ/T15-185-2020
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国家标准为准。
(17)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
(18)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19)合同。
如上文所列规范与现行规范冲突的,以规范为准;如未包括在上述规范中,但实际工作中需要执行的,则按相关规范执行。
如各规范及设计图纸、合同有描述模糊、歧义或不一致的,由招标人负责进行解释,并有权选择本工程需执行的规范,投标人不得拒绝。
七、检测工作其他要求
1、中标人的检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2、中标人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及监测方案,并确保相关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3)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4)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不再支付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监测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增加观测次数,不得额外增加观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
3、如果检测结果出现了不合格项,由此产生增加的检测费用,由送检施工单位承担。合同清单中费用仅为中标人按规范进行的合格的检测内容。
八、安全文明要求
检测工作的进行不得影响现场正常施工,更不得对现场造成不利影响。所有的取样、点位布置、仪器架设、车辆(人员)行走、管线埋设等工作,均需在保证现场人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材料等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且需满足现场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当检测工作可能对其它非投标人员造成伤害的(如X射线检测),需事先向招标人进行说明,并将无关人员隔离在影响区域外,同时需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有效预防。
由于投标人的行为造成现场人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材料等损害的,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后果。
投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需仔细阅读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满足现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投标人员,需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的人员,需使用安全带,且佩戴的所有安全装备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现场管理的要求。投标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通行,需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的路线进行,平面布置图中未有明确指示的,需按照相关管理人员指引路线行进。当自行选择行进路线时,需选择能保证自身及其它人员、材料安全的路线。否则,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当有检测所必需的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通行、安置、作业时,需事先征得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自身及其它人员、财产的安全。
对于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的,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条文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如检测工作的进行必不可免会对现场施工、通行或其它工作造成影响时,投标人应提前告知招标人,并给予招标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请求,并不给予投标人工期签证。
九、资料的提交与保管
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捌份,并承担该报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的,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急需的检测报告。传真、电子邮件传输的检测结果与正式检测报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不能免除投标人继续提供正式报告的责任。正式报告的提交以招标人签收为准。
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检测台账,对所有的检测资料进行存档备查。招标人有权利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查阅本建设工程检测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投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招标人的查阅造成了投标人的损失时,可向招标人收取合理费用。
十、保密要求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与本工程建设无关的机构、人员透露检测结果,而不论该结果是否有利于招标人。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①一般情况表
②投标单位简历表
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
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⑤投标单位承接过类似业绩
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资料的扫描件
六、技术服务方案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标段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确定投标下浮率为%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检测监测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6)技术服务方案;
(7)其他资料(如有)。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具体金额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标准为准)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技术职称及证号: |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 |
| 6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注: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投标下浮率为“X.XX%”,则填写为“X.XX%”。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标段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见招标公告)
四、资格审查资料
|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评审) | |
| 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 |
| 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符合公告要求; | |
| 7 | 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 |
| 8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 |
| 9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 10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的内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
| 11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
(1)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我单位(单位名称)参加(标段项目名称)的投标,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委托代理人)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投标人声明
(格式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1)一般情况表
| 1、简 况 | ||||||||||
| 单位名称 | ||||||||||
| 具备资质 | 证书编号 | |||||||||
| 2、人员架构 | ||||||||||
| 职工总数 | 专业人数 |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
| 从事检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 | 从事检测工作3-10年人数 | |||||||||
| 3、领导人名单 |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从事岗位业务 | |||||||
| 4、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注: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2)投标单位简历表
注:本表中应简述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单位主要人员结构、单位业绩、检测(监测)业务能力、与本项目类似的检测(监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提交本表。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 1.一般情况 | ||||||||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 专 业 | 最高学历 | 从事检测工作时间 | ||||||
| 技术职称 | 现任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毕业院校 | ||||||||
| 2.个人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工作单位 | 在该项目任职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工作内容 | ||||
| 个人能力综述: | ||||||||
注:1、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附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盖公章。
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
(5)投标单位检测(监测)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检测项目内容 | 业主名称、地址、电话 |
注:业绩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附其有效证明。
(6)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注:、检测设备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附其有效证明。
(7)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
六、技术服务方案
(格式自定)
七、其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致:(招标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标段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投标人名称)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可参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http://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497011.html)、《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集团公告-详情页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
3.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4.《中小企业声明函》,只作为报价评审优惠依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注: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如非监狱企业,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致:(招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标段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本项目。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如不适用,本格式不需要提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已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穗空港投批[2026]1号(项目代码:2405-440100-04-01-58105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
2.1.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用地面积为97566平方米,包含地块一部分居住用地83905平方米,道路用地5509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81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75282.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732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615.28万元,基本预备费8346.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349103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300平方米,包括住宅213347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21793平方米,电房2060平方米,架空层6600平方米,其他用房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4803平方米。(2)城市防护绿地,用地面积8152平方米。(3)道路总用地面积5509平方米,支路一南半幅:全长为201.8米,宽度为13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支路四北段西半幅:全长为300.3米,宽度为10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4)人行天桥1座。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4个标段,各标段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 标段 | 标段项目名称 | 标段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标段A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A) | 本标段包括17-1#、17-2#、18-1#、18-2#、19-1#、19-2#、20-1#、20-2#、室外配套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等的建设内容。本标段用地面积约2729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2896.99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47.2米,最大层数14层,最大跨度9.2米,最大基坑深度9.9米(不含边坡)、17.2米(含边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一级,边坡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注:标段A负责统筹协调整个项目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其它标段需配合 | 785.54 |
| 标段B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B) | 本标段包括22-1#、22-2#、23#、24#、25#、29#、30#、M4#、室外配套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等的建设内容。本标段用地面积约2401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455.64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57.10米,最大层数18层,最大跨度10.5米,最大基坑深度8.4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边坡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737.30 |
| 标段C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C) | 本标段包括21-1#、21-2#、26-1#、26-2#、27#、28#、室外配套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等的建设内容。本标段用地面积约22152.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693.69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57.10米,最大层数18层,最大跨度10.0米,最大基坑深度12米(不含边坡)、15.6米(含边坡)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边坡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710.48 |
| 标段D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标段D) | 本标段包括31-1#、31-2#、32-1#、32-2#、W1#、L1#、M5#、室外配套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等的建设内容。本标段用地面积约24522.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7895.39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61.10米,最大层数19层,最大跨度8.6米,最大基坑深度10.6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边坡工程最高安全等级为二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701.91 |
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兼投不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只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同一个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投标。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如果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开展评标工作的,按照同时开展评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将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某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由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同时须满足推荐原则。
(2)如果两个或以上标段先后(按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开展评标工作的,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的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正式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其他标段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其他标段的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以此类推,同时须满足推荐规则。
(3)某一标段不具备评标条件不影响其他标段开展评标工作。
(4)同一投标人,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5)若任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在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递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或放弃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上述情况仍需要满足不可兼中原则。
(6)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标段重新招标的中标人。
2.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所有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检验、桩基础检验试验、超重设备检验、室内空气检验、结构检验、幕墙检验、钢结构无损检测、钢结构健康监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及安全鉴定、防雷及消防设检测、节能检测、土壤氡检测、沉降监测、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鉴定、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管道CCTV监测、三维探地雷达、桥梁监控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
工作内容:
(1)完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标准的所有关于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2)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及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3)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检测及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及监测方案,并确保相关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③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④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不再支付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监测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增加观测次数,不得额外增加观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⑥本项目如包含涉高铁、地铁、城轨、河涌、公路、道路和电力线路等相关协调配合工作,乙方须按上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备注:乙方对于检测监测项目中属于检测或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或检测监测能力等原因的,可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2.3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期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做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4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详见2.2.1“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
注: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执行。
3.4标段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标段B、标段C、标段D: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基坑监测、沉降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6年4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7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3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
4.4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66886656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邝彬
联系人:陈智辉联系电话:1881437449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6688665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
电话:020-6688665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标段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标段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外,还应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项目合同收款方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招标人声明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
测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
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
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
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
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
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
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
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
1
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2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负责招标的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
测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贵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请贵公司按
国家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招标的有关工作。
特此委托。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招标资金的证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已由主管部
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到位。
专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陈智辉、余悦恩、李
建业同志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办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事宜。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负招标代理责任。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1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91440000707652977E,电话:18819483398。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
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
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
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
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现各项前期
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省、市招
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委托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
作并申请办理招标相关程序,恳请批准为盼。
专此函达。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
二期工程检测监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