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
| 性质 | 正常 | ||
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0118-04-01-18759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审查。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 ||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招标人的要求,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含计算书,各子项深化设计如:雨水回收(如有)、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电气、通风、供电、弱电(含智能化等)、空调、消防、人防、幕墙、卫生、环保、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水利工程、BIM、防雷接地等专业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及精装修工程(含机电专业)、道路、市政给排水、景观、园林绿化、室外广场、标识工程、节能、装配式、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室内管线综合平衡设计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专业方面的审查,包含项目预审查及正式审查,对已审查完成的施工图纸、设计成果等,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及时出具技术审核合格书,并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中加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为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3.75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6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2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2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12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610836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84号二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瑞霞 | 联系电话 | 1375188743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6108362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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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5月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1.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10-440118-04-01-1875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总用地面积为80580.23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71647.3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3080平方米(公建配套51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445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项目拟规划建设最大建筑高度为54m以下(约十七层)、单栋建筑面积最大约800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四层以下低密度住宅,以及其相应的公建配套、停车位、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管网工程等。
(2)配建红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8932.92平方米。
(3)配建位于地块南侧无偿移交的市政道路,总长度为540米,宽度为15米,道路面积为8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4)须按规划要求无偿承担地块范围外地块的公园绿地建设任务,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出资建设该公园绿地,面积合计75170.5平方米。具体建设指标以正式项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为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5招标范围: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审查。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招标人的要求,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含计算书,各子项深化设计如:雨水回收(如有)、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电气、通风、供电、弱电(含智能化等)、空调、消防、人防、幕墙、卫生、环保、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水利工程、BIM、防雷接地等专业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及精装修工程(含机电专业)、道路、市政给排水、景观、园林绿化、室外广场、标识工程、节能、装配式、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室内管线综合平衡设计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专业方面的审查,包含项目预审查及正式审查,对已审查完成的施工图纸、设计成果等,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及时出具技术审核合格书,并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中加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37518.00元。
2.7本工程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设计单位: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1.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3.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6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本企业信用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8/8041/post_8041410.html#1090。)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按附件一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1.5.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09时3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1.6.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7.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610836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37518874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6108362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108362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基础资料的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招标的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基础资料已
收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2日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
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5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2
第一卷
3/7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4/7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联系人:李工电话:020-61083629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联系人:钟工电话:13751887435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4)信誉要求:/。(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修改:(9)与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 2.2.1 | 招标文件 | 形式:网上答疑1、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1037518.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结算总价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取费以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勘察设计费结算价的6.5%计取后下浮20%,再执行中标下浮率计算。计算式如下:结算价=(勘察设计费结算价*6.5%)*(1-20%)*(1-中标下浮率)注: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以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费结算价为准。本合同最终确定的结算价以合同暂定价、结算价、概算评审价中最低者的价格为准。若施工图审查费已支付金额高于施工图审查费结算价,或遇招标人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等发现本合同存在超付情形的,中标人须将多收的施工图审查费返还给招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从本项目须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5.4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 |
| 3.5.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 |
| 3.5.6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3.7.3(B)(新增)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2026年月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B)(新增)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天为工作天)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具体见合同相关条款。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计分 | / |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4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
| 10.5 | 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 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 10.6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7 | 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中标人需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一正四副(正本需加盖中标人公章及骑缝章),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打印的投标文件需与中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
| 10.8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9 | 其他费用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2、招标代理费: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3800.00元。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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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部中心广深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图审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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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
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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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
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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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
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
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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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
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
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商务评分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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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
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
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线上的形
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
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
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具体操作详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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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
理异议操作指引”。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
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
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
项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施工图审查服务方案;
(5)商务评分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
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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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
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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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
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审查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3.5.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有效法
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
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3.5.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需
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6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
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5.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本企业信用档案应
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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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
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8/8041/post_8041410.html#1090。)
3.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
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
“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因联合惩戒措
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
标)。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
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
个以上施工图审查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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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
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
为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
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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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
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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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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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
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
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广交易
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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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
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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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
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
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
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
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
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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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给
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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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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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图审查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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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
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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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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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诚信档案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本企业信用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
| 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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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3.2.3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A | 施工图审查业绩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企业获奖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企业认证体系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项目负责人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B | 对施工图审查重点难点的认知和解决措施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处理流程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保证审查质量及工期所采取的措施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 后期跟踪服务方案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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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C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计算方法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有效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
| 新增3.1.4 | 初步评审 | 3.1.4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
| 修改3.2.3 | 详细评审 | 投标人得分 | 修改为:投标人总得分为A+B+C的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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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
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
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
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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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
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
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总得分为A+B+C的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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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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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项目名称: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 1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 2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3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4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5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
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41/72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项目名称: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 1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 |||||
| 3 |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4 |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5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本企业信用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
| 6 |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8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
| 9 |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
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42/72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 1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 | |||||
| 2 |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 | |||||
| 3 |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 | |||||
| 4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 | |||||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见投标函附录 | |||||
| 6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
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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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 综合评分表 | |||
| 条款号 | 评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商务(40分) | 施工图审查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同(或委托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企业获奖(8分) | 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图审查专项奖的,每项得4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图审查专项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获得表彰证书(以国家、省、市级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企业认证体系(10分) |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状态需显示为“有效”),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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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7分) | 项目负责人(7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类似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业绩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同(或委托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2、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无提供不得分。最高得7分。 | ||
| 2 | 技术(40分) | 对施工图审查重点难点的认知和解决措施(10分) | (优):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有充分的认识,解决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对于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得8-10分;(中):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有认识,解决措施一般。对于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得5-7分;(差):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不够充分的认识。对于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思路不够清晰,目标不够明确,无具体措施;得1-4分。注:不提供不得分。难点的认知分析和解决措施须根据本工程建设的特点。 |
| 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处理流程(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审查业务处理流程情况进行评比:(优):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处理流程详细、严谨细致的,得8-10分;(中):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处理流程较为一般的,得5-7分;(差):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处理流程不详细或不严谨的,得1-4分。注:不提供不得分。 | ||
| 保证审查质量及工期所采取的措施(10分) | (优):资源配备合理,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质量及工期控制措施合理;得8-10分;(中):资源配备一般,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质量及工期控制措施一般;得5-7分;(差):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工期所采用的措施较差,内容过于简单,不够全面;得[1-4]分。注: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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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期跟踪服务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期跟踪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优):后期服务方案完整,比较到位,内容比较详细,可行性较高,得8-10分;(中):后期服务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可行性一般,得5-7分;(差):有一定的后期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完整,得1-4分;注:不提供不得分。 | ||
| 3 | 报价(20分) | 施工图审查报价(20分) | 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最多扣20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4 | 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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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类似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是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获奖:
奖项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厅备案,需同时提供行业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
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chinanpo.gov.cn/)的登记证书信息并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截图。)颁
发的证书,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单位须为投标人,子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除外)均不计算在内;
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的将按项目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没有提供证明材
料不得分。
3、认证体系: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4、所拟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6年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项目负责人
不得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在投标单位三库一平台企业信息登记的证明材料及聘用协议或返聘合同。
没有不得分。
5、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委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
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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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总得分汇总表
总得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得分投标单位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总得分排名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 … |
注:1.本表适用于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评标法”评标的项目。
评委签名:,日期:
48/7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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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50/72
资金证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建设的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所需
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毕,资金来源属企业自筹资金,已按规定落
实到位,可办理下一步招标手续。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2日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之现行有效版本。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第2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
| 工程地址 | |
| 工程规模 | |
| 总投资 | |
| 暂定审查费 | |
| 备注 | 根据本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审查范围、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乙方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本项目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
第3条审查内容及要求:
3.1审查内容: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甲方的要求,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及提出优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等专业方面的审查,包含项目预审查及正式审查,对已审查完成的施工图纸、设计成果等,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时出具技术审核合格书。
(一)施工图审查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②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③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④负责对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核,审查方应及时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节能、绿色建筑按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预审查及正式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审查意见;
⑤负责对各专业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⑥负责对设计变更中的内容是否违反地方和国家有关规范、行业标准等规范的情况进行审核,以及对设计单位提交的由原施工图汇总设计变更后形成的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核及盖章工作;
⑦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⑧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业主利益;
⑨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⑩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
⑪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⑫负责对甲方需求落实到设计成果情况进行审核;
⑬负责对常见错、漏、碰的问题进行审核;
⑭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清单(房屋建筑类)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467号)的有关要求,对规划、建筑、消防等专业进行联合技术审查,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技术审查报告》;
⑮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有关要求,将建筑、消防、人防、绿建、交通、市政、卫生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全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
⑯参加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等);
⑰国家、省、市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⑱对已审查完成的施工图纸、设计成果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时出具技术审核合格书,配合甲方推进相关施工招标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成果;
(2)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建设内容的相关主体建筑、附属建筑、附属设施的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含总平面、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通讯系统、标识系统、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节能、停车场标识、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基坑及边坡支护、幕墙工程、人防、BIM、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
(3)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建设内容的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
(4)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交通、通讯、路灯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设施拆除、管线迁改等内容的设计;
(5)审核项目设计工作完成后的完整版施工图;
(6)按照土地出让要求及规划条件本项目涉及装配式设计要求的,则本工程将严格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因此,本项目施工图审查范围包括装配式建设指标、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具体详见规划许可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甲方有权对委托给乙方的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有另外指定审查要求的,乙方必须按照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查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以上所述的审查内容及内容只是概括的介绍和描述,不代表已囊括了在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工作任务(除甲方直接另行发包外均属乙方审查范围),具体以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或者提出的要求为准。如本合同约定审查内容未尽详细或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合同的审查内容界定产生歧义的,由甲方书面予以明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需要而进行施工图审查,且不得要求增加额外费用。
3.2审查要求:
3.2.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审查,并应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3.2.2施工图审查技术质量工作要求以乙方提出的经过合同双方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大纲》为基础。
3.2.3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初步施工图设计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工作的要求。
3.2.4乙方应审查各项技术指标的应用和掌握。
3.2.5乙方应对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建筑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对图纸的完整性及深度提出意见。
3.2.6乙方应审查构造物的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必要的结构分析计算,对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之处提出改进优化建议。
3.2.7乙方应审查排水、绿化、供电、照明、道路等其他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及经济性,对道路景观影响较大的应适当兼顾美观要求。
3.2.8乙方应对基础、建筑、结构设计,特别是不良地质条件下基础设计以及重大变更方案等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3.2.9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交审查和优化设计建议,对施工图中不合理,选用的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存在唯一性等提出意见。
3.2.10乙方需与勘察、设计单位有效沟通,审查时依据明确,确保审查质量,杜绝错审漏审的现象发生。
3.2.1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对施工图按项目进度计划提前或分阶段审查,并配合甲方的需要在设计过程中随时解答疑问。为满足项目开发进度,乙方应充分配合甲方的时间需求,灵活进行图纸审查工作,同时满足进度和图纸质量的需求,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2.12乙方完成图纸审查后,如政府住建消防等相关审查单位审查时要求修改变更,甲方根据要求提交相应修改图纸,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图纸等相关文件盖章。
上述要求详见合同附件《施工图审查任务书》。当合同条款与《施工图审查任务书》存在交叉或相互矛盾之处时,按两者的较高标准执行。
第4条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名称和日期: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 1 | 批准的备案文件、规划设计要点、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 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上述资料的【 】个工作日内。 |
| 2 |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如有)复印件 | |
| 3 |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 |
| 4 | 施工图(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设计依据、结构计算书及电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等资料复印件 | |
| 5 | 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有关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
第5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要求:
| 序号 | 资料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备 注 |
| 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 3 | 1.如乙方对施工图无修改意见的,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并提交审查报告。2.如乙方经审查发现存在问题,需修改设计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且甲方向乙方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和优化设计意见。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的时间调整为乙方收到齐全且已按要求修改的设计文件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具体详见《施工图审查任务书》要求。 | 建设主管部门1份,甲方2份。 |
| 2 |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 2 | 甲方2份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为止。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第6条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6.1审查费用
施工图审查费:暂定为含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为¥元,税率为%。本项目中标下浮率:%。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及国家税制改革原因带来税种及税率的变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不予调整,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
本合同审查费已经涵盖乙方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所有成本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聘请专家费、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
本合同范围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且勘察设计费结算后,乙方即提交结算报告送甲方办理结算审查费。
6.2审查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 付款方式 | 支付比例 | 付款金额(元) | 付款时间 |
| 第一次付款 | 10% | 双方签署合同后 30天内 | |
| 第二次付款 | 70% | 乙方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审查报告,相关成果文件经甲方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 30 天内 | |
| 第三次付费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查费经甲方或第三方机构审定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 ||
| 注: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如分期开发建设,乙方可根据本期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申请阶段性付款。 | |||
注:本合同所有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应在每次请款时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交请款资料,乙方因收取费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及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因此而导致付款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
| 税号 | |
| 地址 | |
| 电话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税率 | |
| 开票项目 | |
| 发票备注栏 |
6.3结算:结算总价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取费以项目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勘察设计费结算价的6.5%计取后下浮20%,再执行中标下浮率%计算。计算式如下:
结算价=(勘察设计费结算价*6.5%)*(1-20%)*(1-中标下浮率)
注: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以项目的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准。
本合同最终确定的结算价以合同暂定价、结算价、概算评审价中最低者的价格为准。若施工图审查费已支付金额高于施工图审查费结算价,或遇甲方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等发现本合同存在超付情形的,乙方须将多收的施工图审查费返还给甲方,甲方也可以从本项目须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6.4甲方有权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接受汇款的基本账户信息如下(以下信息如有变更或有错漏,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信息变更导致甲方转账发生错误的,视为甲方已经交付款项,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5如乙方有任何应付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后再行支付。
6.6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款付款节点时,乙方应提交请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函、节点成果证明、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价页、付款条件页)及满足合同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达到结算节点,乙方除需提交前述请款资料外,还需提交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通知书、结算申请、结算报告)。如乙方逾期提交前述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7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7.1.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
7.1.3甲方应安排专人与乙方联系,协调处理与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宜。
7.1.4甲方应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乙方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答复。
7.1.5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若本地相关主管部门有指定审查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查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保证自身是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机构,其委派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应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师。
7.2.2乙方应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如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发现施工图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反甲方要求等问题或导致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应当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退回乙方已收取的一切审查费用。
7.2.3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审查图纸。
7.2.4乙方应加强内部校审工作,施工图审查的质量与深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以及甲方的需求和要求,施工图审查成果应切实满足优化设计和控制投资的要求。
7.2.5乙方交付审查资料和文件后,按甲方的通知参加有关的图纸会审会议,乙方应负责将审查的图纸向甲方、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处理有关设计图审查问题。
7.2.6乙方应确定项目审查组和负责人,统筹负责本合同履行工作,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审查组人员名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审查组人员。
7.2.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分批次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7.2.8乙方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规划调整或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新规定等原因(不限于以上原因)引起的多次反复的施工图纸审核,费用不得另计。
7.2.9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7.2.10乙方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备案文件。
7.2.11乙方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建设工程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因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审查机构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引起甲方损失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审查费外,还有权就损失向乙方索赔。
7.2.12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7.2.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不得遗失或扣留,无法返还的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2.14乙方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原有工程建(构)筑物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完好。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工伤事件、原有工程内容损坏等造成甲方、乙方员工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8条违约责任
8.1若乙方发生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后,委托事项立即终止,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一切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交付的全部资料文件和数据、以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审查费暂定总额的20%的违约金(如另有明确约定的,以较高者为准),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的,该“损失”均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名誉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公告费、担保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已开始审查工作时,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实际有效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8.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期限交付审查资料文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暂定总额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全部损失。
8.4由于乙方原因,图纸审查出现严重遗漏和错误,乙方应予以无条件修改和补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8.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直接或间接阻碍、干扰或影响建设方、项目其他相关方或主管部门等人员正常履职的行为(包括违反廉洁要求,向前述人员馈送、索要财物,或收受前述人员财物等),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外,乙方将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审查费暂定总额的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报酬(如已支付的,乙方应予以退还)。
8.6乙方若遗失甲方提供的材料或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审查费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报酬(如已支付的,乙方应予以退还)。
8.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免收/返还损失部分设计审查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8.8若乙方擅自分包、转包、转委托工程设计审查任务,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本合同,除扣除全额审查费用外,乙方还需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他一切损失。
8.9乙方提供伪造、变造资料、文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追回已支付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行为导致工期延误等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9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9.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形成的过程性、结果性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其进行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否则乙方需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保证其行为或履约过程中形成的任何工作成果不对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非专利技术构成侵权,若甲方因此遭受追索,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9.3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乙方均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因订立和履行合同获取的一切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其用于其他与本合同或本项目无关的用途。若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不得将上述保密资料用于非履行本合同所必需且合理合法之处。如发生以上情况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9.4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该保密条款效力均不受其影响而继续有效。
第10条送达条款
10.1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其它正式通讯件应以书面作出。该等通知应按照本协议首部所列通讯信息以专人递交或特快专递送达。以专人递交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发出的通知应视为已于下列有效送达:
10.1.1若为专人递交,于接收方联系人签署接收时;
10.1.2若为特快专递递交,则以该特快专递官方途径查询的送达信息为准。
10.2任何一方变更通讯信息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该等变更不生效。
10.3各方同意,将在本协议中填写的联系地址作为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当事人地址送达确认书、送达回执、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诉讼/仲裁过程中的一切法律文书。)向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地址送达的,均视为有效送达,发生法律上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效果。
第11条其他
11.1因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安全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方面的问题,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时间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审查意见单”后,应督促设计单位将“设计单位回复意见”及相应的修改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提交乙方;甲方及设计单位对乙方提交的“审查意见单”有异议时,应尽早知会乙方,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审查人员与甲方及设计单位会面。
11.2甲方对乙方作出的审查意见或结论有重大分歧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审查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乙方原意见或结论一致的,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与乙方原意见或结论不一致的,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相关规定有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11.3.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活动等社会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3.2如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及人为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建、缓建,则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要求终止服务,并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按甲方确认的已发生有效工作量结算,并且不能要求额外费用及任何形式补偿。
11.3.3承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需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申请,延期周期以发包人书面回复为准;如承包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则视为承包人放弃顺延工期的请求。
11.4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附件4:廉洁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地址: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附件1: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附件4: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项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使甲乙双方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洁协议的人员及其行为,必须依规严肃处理。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的业务交往,除公司安排的正常的对外业务活动外,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送礼或者其它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联系业务项目。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按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所涉及的承包、费用、材料、变更、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7、除双方正常的业务交往外,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8、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20-66321360,举报邮箱:zcctjjjc@163.com)。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继续参加甲方今后有关项目投标的优先权。
9、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一经查实,甲方将取消乙方继续参与项目洽谈及竞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作为本项目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
1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电话: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5月
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
第二卷5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51
第三卷5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61083629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联系人:钟工电话:13751887435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修改:(9)与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þ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þ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召开地点: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形式: /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þ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 形式:网上答疑1、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þ有,最高投标限价:1037518.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1.(1)结算总价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取费以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勘察设计费结算价的6.5%计取后下浮20%,再执行中标下浮率计算。计算式如下:结算价=(勘察设计费结算价*6.5%)*(1-20%)*(1-中标下浮率)1.1.2.注: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以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费结算价为准。1.1.3.本合同最终确定的结算价以合同暂定价、结算价、概算评审价中最低者的价格为准。若施工图审查费已支付金额高于施工图审查费结算价,或遇招标人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等发现本合同存在超付情形的,中标人须将多收的施工图审查费返还给招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从本项目须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þ不要求□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5.4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 |
| 3.5.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 |
| 3.5.6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þ不允许□允许 |
| 3.7.3 (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3.7.3 (B)(新增)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2026年 月 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 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þ否□是,退还时间: |
| 5.1(B)(新增)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天为工作天)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þ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具体见合同相关条款。þ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þ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计分 | / |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4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
| 10.5 | 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 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 10.6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7 | 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中标人需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一正四副(正本需加盖中标人公章及骑缝章),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打印的投标文件需与中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
| 10.8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9 | 其他费用 |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2、招标代理费: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3800.00元。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部中心广深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图审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商务评分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线上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施工图审查服务方案;
(5)商务评分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审查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3.5.2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