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招标公告[电子标]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00-04-01-58105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标段包括22-1#、22-2#、23#、24#、25#、29#、30#、M4#、室外配套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等建设内容。本标段用地面积约2401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455.64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57.10米,最大层数18层,最大跨度10.5米,最大基坑深度8.4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溶洞处理、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燃气工程(含通气)、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含交付使用后的两年维保及年检)、供配电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含通电)、给水工程(含通水)、临时用水用电、发电机工程(含环保工程)、标识工程、充电桩工程、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室外管网、室外园建、广场、人行天桥、道路、电力管沟等)、实物类补偿管线迁改和保护工程及项目配套或附属工程等深化设计、报批报建、施工、调试及验收,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各标段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标段界面表及相关资料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808日历天(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开工令为准,开工当天不计入总工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6864.96540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15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668866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邝彬 | 联系电话 | 1345021658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3606920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B标段-图纸.zip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控制价清单.PDF标段B-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pdf招标资金的证明.pdf招标图纸证明.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申请函.pdf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花东安置区二期项目代码.pdf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x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x施工合同.docx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
包(标段B)
最高投标限价(元):368,649,654.05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272,118,946.49
措施项目费(元):35,960,985.53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10,343,447.37
(各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详见最高投标限价附件)
其他项目费(元):30,130,759.77
其中暂列金额(元):27211,894.73
(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详见最高投标限价附件)
规费(元):0.00
税金(元):30,438,962.26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
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2026年5月22日
最高投标限价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 暂列金额(元) |
| 一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 | ||
| 1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一建筑与装饰工程 | 7474068.95 | 21554505.29 |
| 1.1 | B标段-土石方工程 | 1018222.18 | 1498011.16 |
| 1.2 | B标段-基坑支护工程 | 64227.41 | 112933.36 |
| 1.3 | B标段一地下室建筑工程 | 1770116.02 | 5864488.10 |
| 1.4 | B标段-地下室装饰工程 | 290808.87 | 538933.48 |
| 1.5 | B标段一溶洞处理工程 | 327359.01 | 815470.23 |
| 1.6 | B标段-智能化建筑装饰工程 | 1370.61 | 7890.62 |
| 1.7 | B标段-地下室-标识标线工程 | 4031.81 | 34056.82 |
| 1.8 | B标段-地上-标识标线工程 | 0.00 | 31346.85 |
| 1.9 | B标段-22#-建筑工程 | 471902.33 | 1547670.71 |
| 1.10 | B标段-22#-装饰工程 | 502736.92 | 1503509.13 |
| 1.11 | B标段-23#-建筑工程 | 244149.38 | 789802.90 |
| 1.12 | B标段-23#-装饰工程 | 253056.52 | 765994.35 |
| 1.13 | B标段-24#一建筑工程 | 278152.05 | 886648.25 |
| 1.14 | B标段-24#-装饰工程 | 287852.54 | 878065.90 |
| 1.15 | B标段-25#-建筑工程 | 268006.43 | 878578.65 |
| 1.16 | B标段-25#-装饰工程 | 285651.80 | 853827.52 |
| 1.17 | B标段-29#一建筑工程 | 312020.92 | 1014487.97 |
| 1.18 | B标段-29#-装饰工程 | 326996.07 | 972038.82 |
| 1.19 | B标段-30#一建筑工程 | 316497.47 | 1026541.64 |
| 1.20 | B标段-30#-装饰工程 | 331986.01 | 995482.28 |
| 1.21 | B标段-M4#-门楼建筑工程 | 6608.65 | 20886.55 |
| 1.22 | B标段-M4#门楼装饰工程 | 7298.63 | 21671.63 |
| 1.23 | B标段-室外电力管沟工程 | 9324.02 | 43409.37 |
| 1.24 | B标段-高低压配电房建筑装饰工程(公变) | 10017.24 | 38793.30 |
| 1.25 | B标段一化粪池工程 | 2144.45 | 7835.43 |
| 1.26 | B标段-园建工程 | 67350.48 | 264774.14 |
| 1.27 | B标段-绿化工程 | 16181.13 | 141356.13 |
第1页,共4页
最高投标限价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 暂列金额(元) |
| 2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B)一安装工程 | 2869378.42 | 5657889.44 |
| 2.1 | B标段-地下室-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154247.00 | 520674.42 |
| 2.2 | B标段一地下室-给排水工程 | 70278.58 | 135285.12 |
| 2.3 | B标段-地下室-通风空调工程 | 187054.91 | 310722.43 |
| 2.4 | B标段-地下室-消防水工程 | 160100.60 | 251838.20 |
| 2.5 | B标段一地下室一消防报警工程 | 115124.32 | 178815.83 |
| 2.6 | B标段一地下室-弱电工程 | 122106.02 | 162068.05 |
| 2.7 | B标段一地下室-抗震支架工程 | 89502.88 | 74711.78 |
| 2.8 | B标段一地下室-5G信号覆盖工程 | 7256.46 | 8711.27 |
| 2.9 | B标段-地下室-充电桩工程 | 75093.17 | 386595.40 |
| 2.10 | B标段-供配电工程(含电力监控系统) | 135563.50 | 651298.18 |
| 2.11 | B标段-22#-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152098.26 | 279478.72 |
| 2.12 | B标段-22#-给排水工程 | 100286.52 | 138084.53 |
| 2.13 | B标段-22#-消防水工程 | 7237.97 | 12055.25 |
| 2.14 | B标段-22#-消防报警工程 | 21326.82 | 29470.86 |
| 2.15 | B标段-22#-弱电工程 | 52028.16 | 69036.11 |
| 2.16 | B标段-22#-抗震支架工程 | 359.10 | 289.73 |
| 2.17 | B标段-22#-燃气工程 | 31666.73 | 43686.78 |
| 2.18 | B标段-22#-5G信号覆盖工程 | 20105.81 | 19399.74 |
| 2.19 | B标段-22#-电梯工程 | 0.00 | 56476.11 |
| 2.20 | B标段-23#-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98148.97 | 166214.10 |
| 2.21 | B标段-23#-给排水工程 | 51358.92 | 74570.07 |
| 2.22 | B标段-23#-通风空调工程 | 9891.20 | 15105.76 |
| 2.23 | B标段-23#-消防水工程 | 4038.13 | 6794.35 |
| 2.24 | B标段-23#-消防报警工程 | 12030.17 | 19027.95 |
| 2.25 | B标段-23#-弱电工程 | 30789.69 | 40709.79 |
| 2.26 | B标段-23#-抗震支架工程 | 179.55 | 144.87 |
| 2.27 | B标段-23#-燃气工程 | 13710.04 | 18918.71 |
| 2.28 | B标段-23#-5G信号覆盖工程 | 10703.04 | 10738.28 |
| 2.29 | B标段-23#-电梯工程 | 0.00 | 28238.05 |
第2页,共4页
最高投标限价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 暂列金额(元) |
| 2.30 | B标段-24#一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83378.07 | 149289.83 |
| 2.31 | B标段-24#-给排水工程 | 56577.43 | 82380.64 |
| 2.32 | B标段-24#-通风空调工程 | 706.26 | 1515.76 |
| 2.33 | B标段-24#一消防水工程 | 9731.99 | 23383.42 |
| 2.34 | B标段-24#一消防报警工程 | 19481.03 | 27247.07 |
| 2.35 | B标段-24#-弱电工程 | 26611.61 | 35593.81 |
| 2.36 | B标段-24#-抗震支架工程 | 179.55 | 144.87 |
| 2.37 | B标段-24#-燃气工程 | 10423.69 | 14336.23 |
| 2.38 | B标段-24#-5G信号覆盖工程 | 10096.76 | 10032.90 |
| 2.39 | B标段-24#-电梯工程 | 0.00 | 29892.92 |
| 2.40 | B标段-25#-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84886.95 | 159661.73 |
| 2.41 | B标段-25#-给排水工程 | 55735.96 | 80024.89 |
| 2.42 | B标段-25#-消防水工程 | 4211.68 | 6785.19 |
| 2.43 | B标段-25#-消防报警工程 | 10929.25 | 15760.49 |
| 2.44 | B标段-25#-弱电工程 | 29085.70 | 38695.81 |
| 2.45 | B标段-25#-抗震支架工程 | 179.55 | 144.87 |
| 2.46 | B标段-25#-燃气工程 | 10423.69 | 14336.23 |
| 2.47 | B标段-25#-5G信号覆盖工程 | 9239.95 | 9288.37 |
| 2.48 | B标段-25#-电梯工程 | 0.00 | 29892.92 |
| 2.49 | B标段-29#-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98232.31 | 185720.88 |
| 2.50 | B标段-29#-给排水工程 | 59583.05 | 86531.40 |
| 2.51 | B标段-29#-通风空调工程 | 16992.78 | 29817.12 |
| 2.52 | B标段-29#-消防水工程 | 9246.54 | 21892.93 |
| 2.53 | B标段-29#一消防报警工程 | 27910.82 | 39147.36 |
| 2.54 | B标段-29#-弱电工程 | 31262.42 | 41597.68 |
| 2.55 | B标段-29#-抗震支架工程 | 179.55 | 144.87 |
| 2.56 | B标段-29#-燃气工程 | 11001.87 | 15134.44 |
| 2.57 | B标段-29#-5G信号覆盖工程 | 9571.88 | 10078.18 |
| 2.58 | B标段-29#-电梯工程 | 0.00 | 31547.79 |
| 2.59 | B标段-30#-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97722.89 | 178888.94 |
| 2.60 | B标段-30#-给排水工程 | 55410.59 | 83090.54 |
第3页,共4页
最高投标限价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 暂列金额(元) |
| 2.61 | B标段-30#-通风空调工程 | 42905.57 | 58872.36 |
| 2.62 | B标段-30#-消防水工程 | 7933.46 | 15822.44 |
| 2.63 | B标段-30#-消防报警工程 | 24046.59 | 33047.98 |
| 2.64 | B标段-30#-弱电工程 | 31425.98 | 41901.65 |
| 2.65 | B标段-30#-抗震支架工程 | 179.55 | 144.87 |
| 2.66 | B标段-30#-燃气工程 | 11001.87 | 15134.44 |
| 2.67 | B标段-30#-5G信号覆盖工程 | 10505.03 | 10538.01 |
| 2.68 | B标段-30#-电梯工程 | 0.00 | 31547.79 |
| 2.69 | B标段一室外一园林景观照明工程 | 17127.92 | 24632.70 |
| 2.70 | B标段一室外一电气工程(含室外光纤工程和非机动车充电桩工程) | 18112.62 | 33373.23 |
| 2.71 | B标段-室外一消防水工程 | 11071.77 | 18807.47 |
| 2.72 | B标段-室外-弱电工程 | 49382.74 | 68016.06 |
| 2.73 | B标段-室外给排水 | 52341.94 | 95222.86 |
| 2.74 | B标段-园林给排水工程 | 19695.56 | 41241.84 |
| 2.75 | B标段-M4#门卫室-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 | 1423.26 | 1543.70 |
| 2.76 | B标段-M4#门卫室-通风空调工程 | 3.16 | 4.59 |
| 2.77 | B标段-M4#门卫室-弱电工程 | 941.06 | 6376.93 |
| 二 | 合计 | 10343447.37 | 27211894.73 |
第4页,共4页
招标资金的证明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到位。
专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招标图纸证明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由我单位拟建设的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
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图纸设计已完成,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
需求,并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1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陈智辉、
余悦恩、李建业同志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办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
料的备案事宜。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负招标代理
责任。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1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现各
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
省、市招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委托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
的招标代理工作并申请办理招标相关程序,恳请批准为盼。
专此函达。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招标人声明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我单位就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
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
(穗发改[2025]62号)的要求,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定标规则及
评标、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等关键事项,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
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
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
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
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
行贿、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
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
投标。
七、我单位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要求执行落实。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1日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负责招标的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
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贵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请贵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招标的有关工作。
特此委托。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91440000707652977E,电话:18819483398。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
(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
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
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
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
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大中型项目)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0
第二卷81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2
第三卷83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4
第四卷10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4
第九章最高投标限价152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20-66886656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项目负责人:邝彬联系人:李建业电话:18819483398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1.1.5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808日历天(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开工令为准,开工当天不计入总工期) | ||||||||||||||||||||||||||||||||||||
| 1.3.3 | 工程质量标准 | 一次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及机场北进场路交叉口东北侧。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中允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如下:标段A: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文件(如有)、补充公告(如有)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疑问提交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时间详见交易平台通知);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注: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标段A:本标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2769170.43元。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1412029.52元,暂列金额为29009084.09元,暂估价为 / 元;标段B:本标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8649654.05元。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0343447.37元,暂列金额为27211894.73元,暂估价为 / 元;标段C:本标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5242621.60元。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0193860.69元,暂列金额为26180604.84元,暂估价为 / 元;标段D:本标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0957725.62元。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9753554.74元,暂列金额为26063484.22元,暂估价为 / 元。注: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 3.2.4 | 成本警示价 | 标段A:成本警示价为 333853794.87元;标段B:成本警示价为313352205.94元;标段C:成本警示价为301956228.36元;标段D:成本警示价为 298314066.78元;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本项目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适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注:1.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七提供《信用承诺书》,且在投标截止时,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且投标过程中没有出现违约失信行为的记录(以上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或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的同时,应约定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3.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1)不满足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的条件,提供虚假承诺采用该模式的行为;(2)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投标人的违约失信行为及时报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在“信用广东”网站记录该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违约失信行为。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 ||||||||||||||||||||||||||||||||||||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开标。第一阶段定标评审结束并确定定标得分后开启经济标1.技术标及定标文件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2.经济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时间安排。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适用于常规项目)☑开标程序(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 ||||||||||||||||||||||||||||||||||||
| 评标阶段的等分点值 | (适用于常规项目)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1在开标时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当X1抽取结果为{0,1,2, 3,97,98,99,100}中的任一数值时:□X1按所抽取的数值。□招标人补抽一次,X1取两次抽取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 |||||||||||||||||||||||||||||||||||||
| (适用于大中型项目)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在经济标开标时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当X抽取结果为{0,1,2,98,99,100}中的任一数值时:□X按所抽取的数值。☑招标人补抽一次,X取两次抽取数值的算术平均值。注:各标段分别进行抽取。 | ||||||||||||||||||||||||||||||||||||||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的G值、D值(适用于常规项目) | G值在开标时从{2.0,2.3,2.5}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D值在开标时从{1.0,1.3,1.5}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 |||||||||||||||||||||||||||||||||||||
| 定标阶段的等分点值(适用于常规项目) | 计算报价偏差参考值的等分点值X2在定标时从[0,100]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F值 | 计算评标参考价F在经济标开标时从{2%, 3%, 4%} 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注:各标段分别进行抽取。 | |||||||||||||||||||||||||||||||||||||
| 经济标排名对应得分 | 在经济标开标时,根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附表11《大中型项目经济标得分表》,随机抽取经济标排名对应的经济标得分。注:各标段分别进行抽取。 | |||||||||||||||||||||||||||||||||||||
| 5.2.1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GZTF格式)刻入光盘或U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3.补救方案(1)因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视为特殊情况:①网络、招标投标相关的软件或硬件故障而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的;②网络攻击、病毒入侵或发现电子交易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导致无法提供正常服务的;③电力系统故障供电中断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④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2)开标时发生特殊情况的补救方案: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因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评标时发生特殊情况的补救方案若评标时发生以上特殊情况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并按光盘或U盘内容进行评审。(4)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6.3 | 评标及定标办法 | □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常规项目)☑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0 注: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投标人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若在进入第一阶段定标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一阶段定标。 | ||||||||||||||||||||||||||||||||||||
| 7.1.1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 | ||||||||||||||||||||||||||||||||||||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现金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且不超过中标价款的10%。 |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暗标”评审 | ||||||||||||||||||||||||||||||||||||||
| (适用于大中型项目)施工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采用 | |||||||||||||||||||||||||||||||||||||
| 10.2计算机辅助评标 |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否 | |||||||||||||||||||||||||||||||||||||
| ☑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参考、复核人工智能辅助结果,确定自己的最终评分或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采纳人工智能辅助评审结果的应书面说明理由,纳入招标投标档案备查。注:1)本项目为计算机辅助评标试点项目。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组成相应节点上传资料,避免计算机无法识别相应评审资料。 | ||||||||||||||||||||||||||||||||||||||
| 10.3资格审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10.4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 10.5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 10.6监督 |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 10.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
|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10.8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要求 | ||||||||||||||||||||||||||||||||||||||
| 内容: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说明与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填写) | ||||||||||||||||||||||||||||||||||||||
| 10.9在线签署合同及合同信息公开 | ||||||||||||||||||||||||||||||||||||||
| 1.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穗建筑〔2023〕699号)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签订合同。2.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规定办理合同信息公开。 | ||||||||||||||||||||||||||||||||||||||
| 10.10 招标效果总结 | ||||||||||||||||||||||||||||||||||||||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要及时总结招标效果,对招标全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后评价,分析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举措,作为后续招标工作的参考,并将相关总结及改进举措抄送行政监督部门。 | ||||||||||||||||||||||||||||||||||||||
| 10.11 承包人考核评价机制 | ||||||||||||||||||||||||||||||||||||||
| 招标人制定了承包人考核评价机制,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 ||||||||||||||||||||||||||||||||||||||
| 10.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
| □本项目不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具体要求: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 ||||||||||||||||||||||||||||||||||||||
| 10.13 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1.各标段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标段中标人在领取项目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每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二、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26-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 条款号:1.9.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条款号:3.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1技术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6)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8)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9)拟派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0)专职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类别以招标公告第3.1.4条为准)11)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的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自定);13)列明主办方的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选择此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项目管理团队: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3-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核查。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施工项目管理团队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书;(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5)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根据招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选用对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牌、重要材料和设备的厂商名称、品牌及档次,拟选用品牌数量不超过3个。(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7)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0)其他材料。现文:3.1.1技术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办理了资质延期的证明资料(如有);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6)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8)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9)拟派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0)专职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2)列明主办方的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其他资料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项目管理团队: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3-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核查。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施工项目管理团队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书;(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5)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根据招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选用对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牌、重要材料和设备的厂商名称、品牌及档次,拟选用品牌数量为3个。(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
| 条款号:3.1.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结合定标评审因素提交定标文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定标文件”中明确为准):(1)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情况,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必选条款)(2)拟采用的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块化建筑等相关技术的情况,新技术应用、施工能力及经验、产能保障措施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情况等。(如有)(必选条款)(3)拟投入的产业工人情况,如配备“羊城建筑工匠”或其他产业工人等;(选择性条款)(4)信用情况(包括不限于在“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等);(选择性条款)(5)在招标人以往工程项目中因招投标或履约方面被处罚情况,参与买标卖标或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贿、落实实名制管理不力、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选择性条款)(6)过往参与各类帮扶工程(如“百千万工程”等)的相关情况;(选择性条款)(7)本项目施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等,篇幅不宜超过15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本条为大中型项目必选条款)(8)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本章第3.1.2条提交的经济标文件视为定标文件的一部分,由定标委员会按定标办法进行评审。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相关内容的文件,不纳入定标委员会评审范围)。(9)拟分包情况,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大中型项目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未评审此项时,定标评审必选条款)(10)参与编制定标文件人员名单。(11)其他材料。现文: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结合定标评审因素提交定标文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定标文件”中明确为准):(1)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情况,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2)本项目施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等,篇幅不宜超过15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3)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本章第3.1.2条提交的经济标文件视为定标文件的一部分,由定标委员会按定标办法进行评审。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相关内容的文件,不纳入定标委员会评审范围)。(4)参与编制定标文件人员名单。(5)其他材料。 |
| 条款号:5.2开标程序(适用于常规项目) 修改类型:删除 |
| 条款号:5.2开标程序(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5.2.1、5.2.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的规定执行。5.2.2 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c、投标保证金;d、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现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的规定执行。5.2.2 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c、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
| 条款号:7.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现文: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对予以赔偿。 |
| 条款号:7.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现文: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
|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
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须澄清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及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最高投标限价;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明确砂石土处置要求,鼓励在招标文件中引导投标人采取科技手段降本增效;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明确重要材料、设备清单;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鼓励招标人设置符合“好房子”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平台“澄清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交易平台“澄清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3.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
3.1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文件、经济标文件、定标文件三部分组成。
3.1.1技术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8)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9)拟派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10)专职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类别以招标公告第3.1.4条为准)
11)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的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自定);
13)列明主办方的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选择此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3-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核查。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施工项目管理团队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5)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根据招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选用对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牌、重要材料和设备的厂商名称、品牌及档次,拟选用品牌数量不超过3个。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7)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
(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0)其他材料。
3.1.2经济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注:若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措施项目的,可在措施项目中补充列项及报价,并对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6)其他材料。
3.1.3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结合定标评审因素提交定标文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定标文件”中明确为准):
(1)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情况,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必选条款)
(2)拟采用的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块化建筑等相关技术的情况,新技术应用、施工能力及经验、产能保障措施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情况等。(如有)(必选条款)
(3)拟投入的产业工人情况,如配备“羊城建筑工匠”或其他产业工人等;(选择性条款)
(4)信用情况(包括不限于在“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等);(选择性条款)
(5)在招标人以往工程项目中因招投标或履约方面被处罚情况,参与买标卖标或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贿、落实实名制管理不力、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选择性条款)
(6)过往参与各类帮扶工程(如“百千万工程”等)的相关情况;(选择性条款)
(7)本项目施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等,篇幅不宜超过15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本条为大中型项目必选条款)
(8)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本章第3.1.2条提交的经济标文件视为定标文件的一部分,由定标委员会按定标办法进行评审。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相关内容的文件,不纳入定标委员会评审范围)。
(9)拟分包情况,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大中型项目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未评审此项时,定标评审必选条款)
(10)参与编制定标文件人员名单。
(11)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中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成本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低于该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4.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第(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本章第3.1.1条第(2)款)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总工期、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7.4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4.2.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4.2.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3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销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则视其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1.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5.2开标程序(适用于常规项目)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的规定执行。
5.2.2解密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1)公开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1;(2)公开抽取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的G值、D值。
5.2.3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报价;c、投标保证金;d、项目负责人姓名;e、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5.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5开标结束。
5.2.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开标程序(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大中型项目先开启技术标及定标文件(不含经济标文件)。第一阶段定标评审结束并确定定标得分后,再开启经济标,公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的规定执行。
5.2.2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c、投标保证金;d、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5.2.3在经济标开标时,招标人进行第二次解密,投标人无需再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1)公开抽取评标阶段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2)公开抽取评标阶段计算参考价的F;(3)公开抽取经济标排名对应的经济标得分。抽取完成后按以下内容进行唱标:a、投标人名称;b、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5.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5开标结束。
5.2.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异议
5.3.1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3.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投标人不足N+2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投标人不足N+2家)或者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说明:以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招标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说明:中标通知书采用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的格式)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技术标形式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1《技术标形式评审表》。 | |
| 2.1.2 | 经济标形式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2《经济标形式评审表》。 |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3《资格审查表》。 | |
| 2.1.4 | 技术标有效性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4《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
| 2.1.5 | 经济标有效性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5《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技术标得分的分值构成 | 企业业绩: 12 分(A)工程获奖: 15 分(B)项目管理团队: 70 分(C)其他:(第三方评价) 3 分(D)1.技术标客观评审得分=企业业绩得分(A)+工程获奖得分(B)+项目管理团队得分(C)+其他得分(D)2.技术标得分=技术标客观评审得分。 | |
| 2.2.2 | 评标参考价计算方法 | 评标参考价T=(Q高-Q低)/100* X+Q低其中:Q 低:为成本警示价与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报价的较高值;Q高:最高投标限价×(1-F),F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幅度,在经济标开标时从{2%, 3%, 4%} 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X:为等分点值,在经济标开标时从[0,100]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值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值计算Pi:当(Qi-T)≤0时,Pi=|Qi-T|;当(Qi-T)>0时,Pi=1.5×(Qi-T)其中:Qi为参与经济标评审的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6《技术标客观审查表》。 | |
| 2.2.4(2) | 工程获奖评分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6《技术标客观审查表》。 | |
| 2.2.4(3) | 项目管理团队评分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6《技术标客观审查表》。 | |
| 2.2.4(4) | 其他评分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6《技术标客观审查表》。 | |
| 2.2.4(5)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评标参考价(即Qi-T≤0)且偏差值Pi最小的中标候选人,经济标排名第1;其余中标候选人按Pi值由小到大从第2名开始依次排名(如中标候选人偏差值Pi 相同的,则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投标报价相同则其排名并列,不额外占用名次),根据排名确定经济标得分,各排名对应的经济标得分在一定数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具体数值范围详见本章附表11《大中型项目经济标得分表》。Pi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当Pi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前。 |
| 4.2.3 | 得分相同排序 | 技术标得分相同排序 | 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投标人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若在进入第一阶段定标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一阶段定标。 |
| 4.4.1 | 入围定标 | 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N) | 技术标得分前 20 名入围定标环节通过有技术标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不到招标人规定的入围数量且超过6家的,全部进入定标环节,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中第4.2条的技术标客观内容评分。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的,招标失败。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 5 | 第一阶段定标方法 | ☑方法一:评分法□直接赋分。评分直接参与总分计算。☑评分后排序。评分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本章附表8《第一阶段定标排名与得分对应表》确定得分再纳入总分计算。如评分相同,则其排名并列,不额外占用名次。□方法二:票决法。按照票数由多至少依次进行排名,按本章附表8《第一阶段定标排名与得分对应表》确定得分再纳入总分计算。 | |
| 5.1.4 |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 详见本章附表7《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 |
| 6.2.3 | 中标候选人总得分 | 总得分由第一阶段定标得分和经济标得分组成。总得分=经济标得分×经济分权重( 70 %)+第一阶段定标得分×定标分权重( 30 %)。中标候选人按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 第一阶段定标 分高的排前。 第一阶段定标 分也相等的,由定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顺序。 | |
| 7 | 第二阶段定标方法 | 否决制; | |
| 7.1.4 | 第二阶段定标记录表 | 详见本章附表12《第二阶段定标记录表》; | |
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2.评标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技术标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2.1.2经济标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1.4技术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1.5经济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技术标客观得分分值构成
(1)企业业绩: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获奖: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团队: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参考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值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值计算公式: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企业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获奖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团队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定标程序
大中型项目按以下程序开展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1)技术标开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条“开标”)
(2)技术标评审(含资格审查);
(3)第一阶段定标;
(4)经济标开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条“开标”)
(5)经济标评审;
(6)计算总得分;
(7)第二阶段定标评审。
以上第(1)、(4)项开标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组织,第(2)、(5)、(6)项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第(3)、(7)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工作原则上应当在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场所进行,确需在其他场所开展定标工作的,定标委员会应将第一阶段定标得分上传区块链平台存证,存证后再开启经济标。
4.技术标评标程序
4.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及第2.1.4款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2详细评审
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技术标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程获奖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团队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项计算出得分D。
4.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3投标人技术标评审得分:详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第2.2.1项中技术标评审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技术标得分相同的按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第4.2.3项确定排序。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4.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4评标结果
4.4.1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编制资格审查报告和技术标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技术标得分排序前N名(如通过技术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在[6,N]名的,以实际投标人数量为准;超过N名的,则只推荐N名,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进入定标环节时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4.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第一阶段定标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定标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履约风险进行评审。
5.1定标规则及程序
5.1.1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2《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定标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工作完成后撰写监督报告。
5.1.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投标文件与定标文件等开展评审工作。
5.1.3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定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包括评标流程的合规性、评标标准与方法的执行准确性,以及评标结果的正确性等。有错误的,依法纠正;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依法重新招标。
5.1.4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风险进行评审。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可采用评分法或票决法,具体详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第5条。采用评分法的,按附表7《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评分法)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分,该评分可作为第一阶段定标得分直接参与总分计算,也可按照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确定得分再纳入总分计算,各排名对应的得分详见附表8《第一阶段定标排名与得分对应表》。采用票决法的,定标委员会按附表7《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票决法)对各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并投票,按照票数由多至少依次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确定得分,各排名对应的得分详见附表8《第一阶段定标排名与得分对应表》。
5.1.5编写第一阶段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5.2其他
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经济标评标程序
6.1初步评审
6.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及第2.1.5款规定的标准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经济标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6.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的,可按下列规定修正,但投标总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后的总价应与《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内填报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小写金额。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
(3)投标总价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不可竞争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不一致的,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修正其报价。
(4)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如相应清单项目的合价除以其工程数量得到的综合单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相同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符,或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应以清单项目合价为准,修正其综合单价。
(5)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计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或总价计价清单项目价格与其构成明细分析表中的清单项目价格不一致的,应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或)清单项目价格为准,修正其分析表的报价。
(6)增值税应依据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算术总价乘以税率修正其报价。
(7)按本条第2款~第6款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经分摊调整后的修正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可作为中标后合同约定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但分摊后综合单价内所含的材料暂估价仍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算。
6.1.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6.2详细评审
6.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中标候选人的经济标采用区间抽取法进行评分,具体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
6.2.2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总得分由第一阶段定标得分和经济标得分组成,总得分=经济标得分×经济分权重+第一阶段定标得分×定标分权重。其中,中型项目经济标部分的权重≥80%。大型项目中,3亿元<最高投标限价≤5亿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2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经济标得分权重为≥70%。最高投标限价>5亿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经济标得分权重为≥60%。未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计算总得分,不参与排序。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确定最终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按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第6.2.3项确定排序。
6.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6.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评标结果
6.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第二阶段定标评审程序
第二阶段定标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工作包括定标核查、第二阶段定标评审。
定标核查:定标委员会首先对经济标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核查,包括评标流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分、评标结果是否正确等。有错误的,依法纠正;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阶段定标评审:采用否决制。定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
7.1定标规则及程序
7.1.1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2《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定标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工作完成后撰写监督报告。
7.1.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定标文件等开展评审工作。
7.1.3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核查。
7.1.4第二阶段定标评审
定标委员会核查无误的,从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开始依次进行第二阶段定标评审。评审内容为经济标部分,具体详见附表12《第二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存在上述附表12《第二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所列情形的,或存在上述情形但未达到被否决投标的标准且接受价格修正的,即为中标人,定标工作结束;存在被否决情形的,定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中标候选人进行澄清,中标候选人未澄清或定标委员会不接受其澄清的,定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详细阐述理由。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否决后,定标委员会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定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确定出中标人。
7.1.5编写第二阶段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7.2定标其他注意事项
7.2.1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2.2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后即解散,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私自带离。
7.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7.3.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评标结果公示包括评标时间,评标参考价,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名称、评标得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包括定标时间,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得分(采用票决法的,公布定标票数及评语)、投标报价偏差值,大中型项目的定标否决理由(如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时,应同步公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
7.3.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先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直接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7.3.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评标存在错误的,招标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评标评审错误(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有效性评审及评分排序)造成中标人不应入围定标环节的,由招标人根据本章第8.3条的规定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原评审未入围定标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也不再递补入围定标环节。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等违法行为,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8.其他
8.1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8.2因异议或投诉生效,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
8.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以及因纠正评标评审错误导致中标人不应入围定标环节,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规则,按照原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序对下一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第二阶段定标评审,确定通过定标评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评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附件2《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定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定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定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定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定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定标期间及3年内(定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定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定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定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定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注: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进行修改。)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定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定标,不透露本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情况、在定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定标过程中,本人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定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定)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附表1《技术标形式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技术标形式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2 |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具体指“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四、格式五、格式六、格式七、格式八)的要求; | |||||
| 3 | 联合体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 | |||||
| 4 | 电脑机器特征码 | 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5 | 技术标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 | 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6 | 投标报价 |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不涉及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 | |||||
| 7 | 投标被授权人 | 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被授权人一致的(被授权人包括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被授权人和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 | |||||
| 8 | 结论 | ||||||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形式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2《经济标形式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经济标形式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1 | 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具体指“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经济标)”中格式 一、二、三、五 )的要求; | |||||
| 2 |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 | 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4 | 结论 | ||||||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形式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3《资格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资格审查表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 1 | 依法经营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 |
| 2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资质符合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 | 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若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是否存在“资质异常”情况进行评审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相关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 |
| 4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符合招标公告第3.1.3条要求; | 1.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扫描提交。)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5 | 专职安全员 |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符合招标公告第3.1.4条要求;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6 | 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符合招标公告第3.1.5条要求;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7 | 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第3.1.7条要求;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1.投标人声明;2.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 |
| 8 | 联合体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信息无需提供资料,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已满足本项评审; | |
| 9 | 其他要求1(参加投标意思表达及授权)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 10 | 其他要求2(信用档案)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本项评审; | |
| 11 | 其他要求3(与其他投标人关系)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
| 12 | 其他要求4(失信被执行人)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 13 | 其他要求5(失信被执行人)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 14 | 结论 | |||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4.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4《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1 | 投标总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2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4 | 投标人之间禁止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 | |||||
| 5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根据“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四评审; | |||||
| 6 | 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要求,根据“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五评审; | |||||
| 7 | 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具有《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
| 8 | 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承诺 | 具有《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 9 | 结论 | ||||||
注:1.本表使用GZZB2026-1招标文件填写指导,与填写指导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的,结论均为无效,否则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5《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1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以下情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 2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以下情形: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 3 | 投标人之间禁止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4 | 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 | 具有《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
| 5 | 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承诺 | 具有《对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 6 | 结论 | |||||||
注:1.本表使用GZZB2026-1招标文件填写指导,与填写指导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的,结论均为无效,否则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6《技术标客观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技术标客观评审表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 |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合并计算)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1)具有10项或以上的,得12分;(2)具有5~9项的,得6分;(3)具有1~4项的,得2分。 | 12 | ||||
| 2 | 工程获奖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合并计算)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市级或以上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1)具有10项或以上的,得15分;(2)具有7~9项的,得10分;(3)具有4~6项的,得5分;(4)具有1~3项的,得1分。 | 15 | ||||
| 3 | 第三方评价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以上3项认证证书,得3分;具有以上任意2项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以上任意1项认证证书,得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 3 | ||||
| 4 | 项目管理团队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合并计算)项目管理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1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6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8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6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8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4)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6分,具有建筑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8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 70 | ||||
| 得分合计 | 100 | ||||||
注:
1.企业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部分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若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施工部分金额的,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子认定。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相关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评审。
(3)只计算承接项目,参建项目获奖不参与计分。如奖项由协会(或学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还需提供该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页(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否则不得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第三方评价:
管理体系认证: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分公司或区域公司)。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证书显示的管理体系认证项目须与网页信息一致,查询结果页面须显示证书的状态为“有效”,否则不得分。
4.项目管理机构:
(1)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6年4月)在投标单位(不含子公司,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土建、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管理、工程管理、房建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设计、土建管理、土建施工、建筑施工、土建环保、电子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土建水电管理、工程技术土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与给排水、施工技术与管理(土建)、工民建施工管理、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等,具体以评审专家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判为准。
5.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7《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定标委员会使用)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评分法-个人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得分 | ||
| …… | ||||||
| 1 | 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的可靠性,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 | 【优】投标人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性强,且相关保证措施具体,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过往合作密切,可提供合作证明材料,得(30,40]分;【良】投标人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性较强,相关保证措施较具体,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过往合作较密切,可提供合作证明材料,得(20,30]分;【中】投标人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性一般,相关保证措施基本具体,基本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过往合作一般,可提供部分合作证明材料,得(10,20]分;【差】投标人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不可靠,相关保证措施一般,基本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过往合作一般,不可提供部分合作证明材料,得(0,10]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40 | |||
| 4 | 本项目施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等 | 【优】施工方案编制详细完整、逻辑严谨、针对性强,全面覆盖施工部署、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质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全维度内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预判精准,分析透彻,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应对措施,可操作性极强;可有效指导施工全过程,能高效解决施工中的各类问题,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目标全面实现,得(45,60]分;【良】施工方案编制完整、逻辑相对严谨、针对性较强,覆盖施工部署、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质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全维度内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预判较准,分析合理,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应对措施,可操作性较强;可有效指导施工全过程,能解决施工中的大部分问题,基本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目标实现,得(30,45]分;【中】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完整、逻辑严谨、针对性一般,基本覆盖施工部署、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质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全维度内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预判基本准确,分析较为合理,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应对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可指导部分施工过程,能解决施工中的一般问题,仅能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目标部分实现,得(15,30];【差】施工方案编制不完整、逻辑不严谨、针对性不强,未能覆盖施工部署、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质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全维度内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预判不准,分析不合理,未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应对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指导施工全过程,不能解决施工中的大部分问题,无法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目标实现,得(0,15]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60 | |||
| 得分合计 | ||||||
注:评分范围“[]”表示包含区间边界数值,“()”表示不包含区间边界数值。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并随招标文件同步公开。定标委员会应对照评审标准评分,实现定标过程可追溯。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评分法-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定标委员1评分 | 定标委员2评分 | 定标委员3评分 | 定标委员4评分 | 定标委员5评分 | 平均得分 | 排名(如需) |
| …… |
注:平均得分为定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票决法-评语)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名称: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中标候选人评语 |
| (示例) | 资源投入的可靠性 | 示例:投标人结合项目的特点,拟采用的劳务队伍(钢筋班组、混凝土班组、砌筑班组、脚手架班组、木工班组、电工班组等)专业齐全、高峰期大于m人;材料设备(钢筋、水泥、砂石、混凝土、起重机、塔吊等)供应链可靠,与投标人过往合作无履约纠纷(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 示例:投标人拟采用的劳务队伍缺少木工班组,其他班组齐全;高峰期为 n 人,少于项目所要求的m人;缺少砂石供应链,与混凝土供应链中A公司存在合同纠纷(详见*年*月*日经法院判决书),其他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综述,资源投入不可靠。 |
注: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并随招标文件同步公开。定标委员会应对照评审标准对每个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实现定标过程可追溯。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票决法-投票表格,仅供招标人参考)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票支持的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备注 |
注:(1)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具体投票及排名规则由招标人明确。
(2)投票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对投票人数、票数进行核对和统计。如出现得票相同且不能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则对该得票相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附加投票。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票决法-附加投票表格,仅供招标人参考)
招标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
| 票决意见 |
注:(1)本表用于投票出现票数相同且不能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
(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附加投票,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中标候选人“投票”),票决意见为“投票”的,用“○”表示;票决意见为“不投票”,用“×”表示。
(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记录表
(票决法-投票汇总表,仅供招标人参考)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票得票数 | 第 次附加投票得票数(如有) | 排名 | 第一阶段定标得分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8《第一阶段定标排名与得分对应表》(定标委员会使用)
大型项目第一阶段定标排名与得分对应表
| 排名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及以后 |
| 大型项目得分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附表9《算术复核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算术复核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投标人: | 表内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投标综合单价 | 合价 | 修正后合价 | 差额(代数值) | 备注 |
| Ⅰ | Ⅱ | Ⅲ=Ⅱ-Ⅰ | ||||||||||
| 1 | ||||||||||||
| 2 | ||||||||||||
| 合计(代数值A) | A | |||||||||||
| 偏差率 | 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 | |||||||||||
| 注:本表适用于投标综合单价乘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等于合价,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表10《经济标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经济标评分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Qi(元) |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
| 评标参考价T(元) | ||||||||||||
| 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值Pi | ||||||||||||
| 经济标排名 | ||||||||||||
| 经济标得分 |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11大中型项目经济标得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
大中型项目经济标得分表
| 排名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第9名 | 第10名及以后 |
| 得分范围 | 100 | {98,97,96}随机抽取 | {96,95,94}随机抽取 | {94,93,92}随机抽取 | {92,91,90}随机抽取 | {90,89,88}随机抽取 | {88,87,86}随机抽取 | {86,85,84}随机抽取 | {84,83,82}随机抽取 | {82,81,80}随机抽取 |
| 得分 |
附表12《第二阶段定标记录表》(定标委员会使用)
第二阶段定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中标候选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1 | 投标报价是否为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且无合理成本分析的,视为异常低价 | |||
| 2 | 投标报价清单是否存在缺项、漏项、不平衡报价影响履约; | 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且缺项漏项金额占投标总价10%及以上,视为影响履约 | |||
| 3 | 投标报价与施工方案是否匹配。 | 施工方案中关键工序的资源投入、工期安排与报价中人工、机械、材料费用不匹配的,视为不匹配 | |||
| 结论(是否确定为中标人) | |||||
注:若中标候选人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时,缺漏项金额为招标控制价预算清单对应的分项金额;当缺漏项合计金额占投标总价10%及以上时,定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中标候选人进行澄清,中标候选人未澄清或定标委员会不接受其澄清的,定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详细阐述理由。
定标委员会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及机场北进场路交叉口东北侧。
2、项目规模:项目涉及用地面积为97566平方米,包含地块一部分居住用地83905平方米,道路用地5509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81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75282.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732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615.28万元,基本预备费8346.80万元。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二、技术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建筑垃圾减量及利用要求
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工程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