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 ||
|---|---|---|---|
| 标段(包)名称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 ||
| 性质 | 正常 | ||
招标公告: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112-48-01-01219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 ||
| 标段名称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主城区九龙新城片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道路全长2.24公里,红线宽度50米,双向六车道,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缆沟、绿化景观工程等。本次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K0+865-K2+366段中央绿化带、侧绿化带、渠化岛绿化施工,绿化面积约20621平方米。 | ||
| 招标内容 | 本次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K0+865-K2+366段中央绿化带、侧绿化带、渠化岛绿化施工,绿化面积约20621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7.8287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15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90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202、18号2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柳衡 | 联系电话 | 020-8209053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1641,020-82181336,020-82112206,020-8211124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001_202605211039.COS4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pdf
挂网-招标公告-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doc
附件3: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概算批复暨建设通知书.doc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图纸.pdf
挂网-招标文件-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pdf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xlsx
招标公告-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pdf
挂网-招标文件-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doc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2018计价办法)
工程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最高投标限价(元):2,578,287.00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2,059,614.60
措施项目费(元):68,134.43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32,218.61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元):237651.89
其中暂列金额(元):205,961.46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
规费(元):上
税金(元):212,886.08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202年5月22日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2014〕38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要求,根据穗开发改〔2014〕38号资金已经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投资项目代码:2019-440112-48-01-012195
二、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21190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柳衡,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20905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主城区九龙新城片区
四、项目概况:新建道路全长2.24公里,红线宽度50米,双向六车道,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缆沟、绿化景观工程等。本次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K0+865-K2+366段中央绿化带、侧绿化带、渠化岛绿化施工,绿化面积约20621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次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K0+865-K2+366段中央绿化带、侧绿化带、渠化岛绿化施工,绿化面积约20621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2,578,287.00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成本警示价:2,191,543.95元。
注:1.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的组成费用和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2.一个标段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工程的招标项目,应明确各专业工程的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的组成费用及其比例。
3.成本警示价应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时_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2.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新指引。
2.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被授权人的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6年4月或2026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若投标人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在开标前提供2026年4月或2026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补充提交相关政策说明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社保所在地可查询的最新的社保缴纳证明,以此作为替代补充,确保投标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二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处理。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或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的,招标人线上作出答复。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9078联系人:王工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124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应当一致,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26-1招标文件范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在下划线内填写内容,其他部分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都指向同一网站(交易平台),网址均为http://www.gzggzy.cn(平台名称及网址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月日
1.附件: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限制投标期限 |
| 1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自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 |
注:以上限制投标时间期限以截标时间为准。
穗开发改建〔2017〕34号
知识城建管中心:
你中心申报的《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概算审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二、立项编号:20142216853100006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22952万元暂不变。其中不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在内的道路及配套工程总投资166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4189万元,其他费用1642万元,预备费791万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五、建设周期24个月,自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
六、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全长2366米,红线宽50米,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电力管沟工程等(绿化景观工程需另外单独申报后再确定项目总投资)。
请按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控制项目投资。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2017年6月29日
抄送: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知识城分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知识城分局、招标办。
校对人:古杜章共印10份
附件
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 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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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
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1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26-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
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2 | 2.2 | 工程名称 | 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栽植、包成活、包补植、包抚育、包生长指标、包养护、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 |
| 6 | 2.2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省、市、区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质量标准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标准。 |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8 | 2.2 | 工期要求 | 2026年6月2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
| 9 | 3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 10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电子化资格后审。 |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方式一: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5 | 7.5 |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 |
| 16 | 5.1 | 踏勘现场 |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现场详细地点: |
| 17 | 8.1 | 招标答疑与澄清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提问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
| 18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两部分组成。 |
| 19 | 17.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 |
| 20 | 19.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21 | 2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新指引。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新指引。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2 | 评标办法 | 可选办法一综合评分法可选办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标方法具体内容如下:1.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和否决定性条款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复核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评审)。2.只有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即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具体按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天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公布的林业园林信用分(最新版)为准。如未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林业园林信用分的,则该投标人得分为园林行业基准分,基准分值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分相关规定为准。]对其投标报价分别进行折算(折算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得到各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以所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中金额最小的投标报价作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并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依据,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包含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注:若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同,则以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较高的排前;若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均相同,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入围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序。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1.2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数个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进入定标阶段,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定标办法:采用“方案因素+价格因素评分法”。5.定标因素:详见《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 |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3 | 41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不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名(不超过3名)☑采用评定分离,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推荐数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具体规则如下:1.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数<3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当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数≥3且≤5时,则把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全部投标人推荐为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3.当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数>5时,则按照下列规则:3.1当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介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本数)与成本警示价(含本数)之间的数量≥5时,则把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介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本数)与成本警示价(含本数)之间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3.2当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介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本数)与成本警示价(含本数)之间的数量<5时,则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5个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 |
| 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78,287.00元。 | |
| 25 | 成本警示价(如有) | 本项目成本警示价为人民币2,191,543.95元。对低于该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成本警示价由招标人决定。成本警示价应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 | |
| 26 | 非竞争报价 | 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32,218.61元,暂列金额为205,961.46元,暂估价为/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 27 | 32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要求。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转账、现金、支票、汇票、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
| 28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9 | 39.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共5人。方式二:评标委员会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注:1.评标专家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先随机抽取所需数量两倍或以上的评标专家至评标场所后,再随机抽取参评专家。未被抽中的专家应服从招标人和交易服务机构的安排,不得干扰评标工作。3.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采用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式组织评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操作细则。 |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 | ||
| 定标监督小组人数 |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定标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2人。 | ||
| 30 | 42.3 |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 本项目无需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
| 31 | 46.3、46.5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评分汇总方式 | 本项目评标无需计算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评分和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评分,无需对相应评分进行汇总。 |
| 32 | 46.7 | 分值权重 |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款不适用。 |
| 33 | 46.7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计分 |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公布的林业园林信用分(最新版)为准。[如未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林业园林信用分的,则该投标人得分为园林行业基准分,基准分值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分相关规定为准。] |
| 34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
| 35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建设部令第57号)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 |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36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新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7 | 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情况 |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 | |
| 38 | 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递交的电子标书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须知11.4.9包含的所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份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 |
| 39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开工前中标人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该保险保障场所应包含中标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包含该项费用。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人可视严重程度拒绝该单位一定时期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在招标公告和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并在后续工程招标时随招标公告发布拒绝投标名单(注明拒绝理由)。 | |
| 40 | 绿色发展理念 |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本项目应积极使用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工程车,要求投标人投入的新能源工程车占投入的建筑垃圾自卸车(渣土车)总数比例不低于40%。一旦中标,必须全部到位,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 | |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41 | 评标专家酬金 | 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11号)的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酬金,不得额外支付费用。评标专家对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11号)的规定计取的专家报酬不得有异议。 | |
| 42 | 项目负责人管理 | 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管理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5)9号)相关规定。如有新规,按最新规定执行。 | |
| 43 | 定标文件 | 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定标评审方案因素按投标人提交的定标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因素包含:①团队配置、②施工管理措施、③成本控制措施、④资金管理措施。定标评审价格因素按投标总价评审,不需要重复提交投标报价资料。 | |
| 44 | 注意事项 |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要把资审文件、技术文件、经济文件等内容,分别上传至投标系统内对应的文件夹中,不要上传到定标文件夹中。定标文件夹中只上传定标文件。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的资料,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或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或影响评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45 | 投标特别说明: | 投标人需确保本项目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合价、措施费合价、其他项目费合价、税金总价等与各单位工程相应项目价格之和保持一致,如因软件原因导致的金额偏差,投标人可以手工修正。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26-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
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修改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没有在本表中
列明的条款,以原文为准。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
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lyylj.gz.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
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
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
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
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
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
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
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可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
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可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
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
条款号:7.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
现文: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 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 | |||
| 条款号: | 8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8.招标答疑 |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
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现文: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提问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
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
疑纪要,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项目信息-本招标项目-澄清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
疑纪要。投标人可直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项目信息-本招标项目-澄清答疑”专区进入,下
载项目的答疑纪要;也可以登录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项目”->“答疑
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1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两部分组成。
现文: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两部分组成。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须提
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件U盘一份(不
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及用Microsoft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
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11.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须用
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11.2.7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
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
11.2.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的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
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
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现文: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格式见第四章),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见第四章),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有效的被授
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2026年4月或2026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扫描件,若投标人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在开标前提供2026年4月或2026年5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需补充提交相关政策说明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社保所在地可查询的最新的社保缴纳
证明,以此作为替代补充,确保投标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11.2.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职称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取自平
台内上传件);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
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11.2.5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四章);
11.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无
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
果进行评审。
11.2.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
审。
11.2.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4项的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
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
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条款号:11.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办法一可选):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件中不得出现名称、印章、商标、
投标金额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或出现涉及人员姓名、简历
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
(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页数最多不超过页(50页,不包括封面及目录页);
(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正文内容:
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
②目录;
③概况;
④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
⑤现状调研与分析;
⑥实施方案;
⑦投资及风险控制;
⑧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现文:11.3技术部分(定标方案)文件:
技术部分(定标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1)技术部分(定标方案)文件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
(2)技术部分(定标方案)文件页数最多不超过50页(不包括首页及目录页);
(3)技术部分(定标方案)文件正文内容:
①首页: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
②目录;
③概况;
④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
⑤施工管理措施(应根据本项目实际(如周边的区位条件、景观资源、植物现状等情况)、
结合企业优势编制,应响应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供应尤其是苗木采购计划)、具备针
对性、可行性、创新性。包括不限于:确保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目标的管理措施、危大分部分
项管理措施、技术难点解决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
⑥成本控制措施(包括不限于:成本控制目标、变更管理措施、成本控制风险防范措施等);
⑦资金管理措施(包括不限于:工程款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投入规划、农民工工资保障、应
急周转资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措施等);
⑧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条款号:11.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4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主要包括的内容:
11.4.1《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4.2《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3《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4.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办法一可选);
(1)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本工程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
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能力、企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6机械设备投入情况(办法一可选);
(1)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
(2)若机械设备为租赁,租赁期应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并承诺其租赁不属于重复租赁。
11.4.7企业施工经验
11.4.8其他评审内容(办法一可选);
11.4.9经济部分文件包括: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
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
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
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
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
11.4.10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4.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现文:11.4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主要包括的内容:
11.4.1《投标函》、《标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2《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3《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4.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本工程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
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要求编制的《项目施工管理机构
配备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3)项目负责人能力、企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6机械设备投入情况;
(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格式见第四章)和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
赁的说明;
(2)若机械设备为租赁,租赁期应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并承诺其租赁不属于重复租赁。
11.4.7企业施工经验
11.4.8经济部分文件包括: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
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
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
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
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
11.4.9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
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4.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
条款号:11.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5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
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现文:11.5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
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条款号:11.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8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现文:11.8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
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
条款号:1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
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
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
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
额进行修正。
现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
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
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
暂估价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
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
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
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
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
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
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条款号:13.6.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
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
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现文: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
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招标确定
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条款号:13.6.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
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
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
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现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
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
定,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
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条款号:13.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8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
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技术
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
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公供应商在市场上应
当具有可选择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现文:13.8投标期间,投标人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
质量等级。实施期间,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所有材料及成品质量必
须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款号:13.9,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9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投标时,余方弃置清单(含土方弃置、石方弃置、淤泥、泥浆弃置、废弃物弃置等),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地勘报告、并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及了解工程所在地政策,充分评估消纳
场分布、运距、道路状况、交通管制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费计价表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执行《关于调整
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规则的通知》(粤标定函〔2025〕22号)文,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发包人公布
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计取,作为非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
竞价,该费用从工程施工中标价中提取,专款专用。
条款号:13.10,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0中标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
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
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环保要求。中标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
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招标人批准的实施方
案,再按合同约定结算。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设置,招标人可以另行委托实施,招标人按实际
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条款号:13.11,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1中标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包
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
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开规建〔2006〕74号)、《广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
139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设施工现场围蔽的通
知》(穗建质〔2018〕100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建质
〔2020〕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区市政建设项目施工围蔽提升工作的通知》(穗埔建[2019]123
号)及《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
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实施。以上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后发布文件为准,若
相关部门发布有关施工围蔽新文件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中标人未及时按要求做好围蔽、落实
工地扬尘防治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业主可另行委托单位实施,业主在工程款中扣减相应措施
费用。中标人应当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
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条款号:13.12,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2本工程中标人通过现场考察,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质
量保修期内,若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该费用包干使用,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业主另行增加该部分
费用(中标人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影响而采用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费用)。
条款号:13.13,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3投标单位应结合本工程招标内容对现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充分考虑工程招标内容
及施工组织方案,承包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如铁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协调,按要求完
成工程招标内容,工程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计费。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完成,
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条款号:13.14,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4投标单位应根据区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完成本工程
的水土保持工作,承担防止水土流失职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计费。如果中标人
不及时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
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条款号:13.15,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5中标人应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
同约定处理。
条款号:13.16,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6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协助建设业主完成公共排水设施竣工图纸备案工作。
条款号:15.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
要求,而投标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
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现文: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
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 条款号: | 16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16.投标保证金 |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并按照《广东省
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期退回投标保证金。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如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可委托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
交的,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
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
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现文:16.投标保证金
16.1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19.3.5,修改类型:删除
现文:19.3.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如设置投标保证金的)。
条款号:20.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现文:20.3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
重新组织招标。
| 条款号: | 30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30.中标通知书 |
30.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3日。
30.2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
标的投标人。
30.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现文:30.中标通知书
30.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1日。
30.2在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
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条款号:3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
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
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
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31.5,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1.5如本工程委托代建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则可由代建单位作为发包人与中标
| 人签订合同。 | |||
| 条款号: | 32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32.履约担保 |
32.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
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供,则该金融机构或保险
公司的注册地址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均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
招标人)。
32.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
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诉。
现文:32.履约担保
32.1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后的3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
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供,则该金融机构或保险公
司的注册地址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均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
标人)。
32.2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后的30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
标通知书,原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原中
| 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 条款号: | 33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33.合同生效 | ||
| 原文: | 后,合同正式生效。 | ||
| 条款号: | 34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34.其它费用 | ||
| 原文: | 用包含在投标价中。 | ||
| 条款号: | 36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36.其他 |
其他投标人须知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
现文:36.其他
其他投标人须知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
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
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
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
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
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
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
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
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可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
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
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
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
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
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
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
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
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
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投标
截止之日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可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浏览、
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后发布的答
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
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
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
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两部分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
人);
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
查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11.2.7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
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的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
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11.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办法一可选):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件中不得出现名称、印
章、商标、投标金额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或出
现涉及人员姓名、简历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投标
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
(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页数最多不超过页(50页,不包括封面
及目录页);
(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正文内容:
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
②目录;
③概况;
④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
⑤现状调研与分析;
⑥实施方案;
⑦投资及风险控制;
⑧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4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主要包括的内容:
11.4.1《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4.2《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3《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4.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办法一可选);
(1)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本工程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
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能力、企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6机械设备投入情况(办法一可选);
(1)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
(2)若机械设备为租赁,租赁期应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并承诺其租赁不属于重
复租赁。
11.4.7企业施工经验
11.4.8其他评审内容(办法一可选);
11.4.9经济部分文件包括: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
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
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
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
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
11.4.10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
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
委员会评审;
11.4.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1.5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
行。
11.6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
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分析表)。
11.7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
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人服务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系统。
11.8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
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11.9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
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1.10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
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
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
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
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
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
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
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
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
价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
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
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
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
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
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
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
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
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
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
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
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
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
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
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
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
发包。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
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
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
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
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
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
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
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
清楚地说明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
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
货物品牌或者生产公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
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
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
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
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
可委托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期
退回投标保证金。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如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可委托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
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采用保函或保
险等形式提交的,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
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投标
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
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
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
件的文件格式。
18.2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
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
19.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3.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评
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
19.3.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19.3.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9.3.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如设置投标保证金的)。
19.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
机构投诉。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
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家,招
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
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
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23.投标信息录入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
统中录入完毕。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24.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25.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投
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5.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
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
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0.中标通知书
30.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3日。
30.2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0.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
到。
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
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1.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
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由中标人承担。
31.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32.履约担保
32.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向
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
供,则该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注册地址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
险均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32.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
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
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
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3.合同生效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
式生效。
34.其它费用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支付。
35.腐败与敲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
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
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
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5.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
格。
35.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
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
罚并通报。
36.其他
其他投标人须知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YLZB2026-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
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修改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
再有效。没有在本表中列明的条款,以原文为准。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
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lyylj.gz.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37.9,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7.9《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
目“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条款号:3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8.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
息为准。
现文:38.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
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
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38.3.3,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8.3.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条款号:38.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8.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
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个,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38.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39.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
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须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份之二。
现文:3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五名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均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条款号:39.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9.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现文:39.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入围定标阶段不排序的合格中标
候选人。
条款号:41.1,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1.1不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不多于3名)。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条款号:4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3-5名)。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定标办法(详
见附件12)确定中标人。
现文:41.2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名,
具体规则如下:
1.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数<3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当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数≥3且≤5时,则把通过否决定性条款
审查的全部投标人推荐为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3.当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数>5时,则按照下列规则:
3.1当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介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本数)与成本警示价(含本数)之间的
数量≥5时,则把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介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本数)与成本警示价(含本数)
之间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3.2当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介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本数)与成本警示价(含本数)之间的
数量<5时,则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5个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
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定标委员会在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按照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条款号:41.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
面报告。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人应当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
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会议过程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现文:4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
面报告。
条款号:41.6,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1.6如重新确定的中标人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可直接确认最后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本款所列情形的,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41.7,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1.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
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
| 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
| 条款号: | 可选办法一综合评分法 | 修改类型: | 删除 |
原文:可选办法一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标方法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可选办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标方法(由招标人自行
拟定)
现文:可选办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42.开标和评标程序
4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
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2.2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以及解密情况。
42.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2.3.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42.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42.3.3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42.3.4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42.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
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
42.5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6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复核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评审)。
42.7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按照其信用情况对其投标报价分别进行折
算(折算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得到各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
价。
42.8确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并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依据,按
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包含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42.9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1.2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数个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
选人名单进入定标阶段,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43.开标细则
43.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3.2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
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3.3细则
43.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评标系统。
43.3.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
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4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公布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报价;f、人工
费;g、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h、工期;i、质量标准;j、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k、项目负
责人;l、专职安全员。
43.5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43.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4.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4.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4.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4.3资格审查、否决性条款审查
44.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人不足3个时,应重新招标。
44.3.2如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应重新招标。
45.投标人资格审查
45.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
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45.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4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
中的资料。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
库中的资料为依据。
45.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
时,可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
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5.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5.5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存在42.3条款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
45.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料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
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评标细则
46.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
46.1.1投标报价算术复核。评标委员会将对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
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复核,具体标准如下:
46.1.1.1数字表述的金额和用文字表述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
46.1.1.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
价。
46.1.1.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
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
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
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6.1.1.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
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6.1.1.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6.1.1.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
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
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
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
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
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
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
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6.1.1.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
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6.1.1.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
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
不予退还。以上修正不影响修正前按步骤确定的投标人排序。
46.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成本警
示价时明显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6.1.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包括串通投标情形的核查、澄清及认定
(如有)。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
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如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属于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见《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应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的规定进行评
审。
46.2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按照其信用情况[即诚信综合评
价得分,具体按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天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网址:https://www.gzg
gzy.cn/html/xyxx/)公布的林业园林信用分(最新版)为准。如未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
林业园林信用分的,则该投标人得分为园林行业基准分,基准分值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
分相关规定为准。]对其投标报价分别进行折算(折算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报价折
算标准表》),得到各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46.3以所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中金额最小的投标报价作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并以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依据,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包含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注:若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同,则以诚信综合评份得分较高的排前;若经评审的投标报
价、诚信综合评份得分均相同,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入围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
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
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序。
46.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41.2款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
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
标阶段,并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签名,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提交后随即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
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46.5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
重新招标。
条款号:附件1开标记录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1开标记录表
条款号:附件2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2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附件5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5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条款号:附件6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6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条款号:附件7(适用于办法一)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7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
条款号:附件8(适用于办法一)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编号确认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8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条款号:附件9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条款号:附件10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设置说明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条款号:附件11投标报价评分表,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条款号:附件12定标委员会组建办法及定标方法,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YLZB2026-1)》
现文:定标委员会组建办法及定标方法
1、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不再进行定标
工作。
2、定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
3、定标委员会及定标监督小组组建办法
3.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组建。
3.2定标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2人,由招标人组建。
4、定标规则及程序
4.1定标办法:本次定标采用“方案因素+价格因素评分法”,定标委员会对进入定标阶段的
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得分最高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2定标因素:方案因素+价格因素,详见《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4.3定标程序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在定标会场担任招标项目负责
人,按程序组织定标工作:
4.3.1招标项目负责人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签订廉政责任书。
4.3.2发放定标辅助资料:招标文件、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交的定标文件。
4.3.3定标委员会根据各定标文件,按照定标因素的标准进行评审。
4.3.4对定标方案进行评审并汇总计算方案因素得分: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方案得分为所有定
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方案因素的各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
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3.5计算价格因素得分: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进行打分,以合格中标候
选人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且高于成本警示价的为定标基准价(如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或
等于成本警示价,则成本警示价为定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定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比
定标基准价每高1%扣1.5分;每低1%扣1.0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价格因素得分,分数出现小
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3.6按照总得分(最高100分)=方案因素得分(最高100分)×方案因素得分权重(70%)+
价格因素得分(最高100分)×价格因素得分权重(30%),汇总计算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总得分(若
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总得分最高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注:①若合格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排序的,以方案因素得分高的排前;若方案因
素得分仍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
②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定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采
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合格中
标人排序。
4.3.7定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情况向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4.3.8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5、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
6、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
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7、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在定标前,如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且合格中标候选人至少有1名的,招标人不再递
补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可以继续定标或依法重新招标;如没有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则依法重新招
标。
8、在定标后,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
担任本职务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
解除合同,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
| 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
| 9、定标表格: | 详见后附定标用附表一至定标用附表八。 | ||
| 条款号: | 定标用附表一至定标用附表八 | 修改类型: | 增加 |
| 现文: | 定标用附表一《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
定标用附表二《定标阶段(方案因素)评审得分表》(定标委员个人用表)
定标用附表三《定标阶段(方案因素)得分汇总表》(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定标用附表四《定标阶段(价格因素)评审得分表》(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定标用附表五《定标因素得分汇总及排序表》(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定标用附表六《(第组第轮)附加投票表(如有)》(定标委员个人用表)
定标用附表七《(第组第轮)附加投票统计表(如有)》(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定标用附表八《定标情况汇总表(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应附表
| 条款号: | 附件17 | 修改类型: | 修改 |
| 原文: | 附件17联合体投标协议(GZYLZB2026-1)》现文:附件17标函承诺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7 | 详见《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标函承诺书 | |
| 条款号: | 附件18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 修改类型: | 增加 |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8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条款号:附件19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备表,修改类型:增加
| 现文: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9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备表 | ||
| 条款号: | 附件20主要人员简历表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20主要人员简历表 | 修改类型: | 增加 |
| 条款号: | 附件2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 | 修改类型: | 增加 |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2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
37.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7.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7.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7.4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37.5《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7.6《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37.7《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
通知》
37.8本项目招标文件。
38.开标
38.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
投标人参加。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
间的信息为准。
38.2投标人、招标人分别按投标须知第25条、第26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8.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参与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
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8.3.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38.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38.3.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8.3.4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38.3.5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38.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
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个,则重新组织招标)。
39.评标
3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
评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9.2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39.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
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
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9.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将相关投标人存在的具体情形、评审
认定过程及评审依据详细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关澄
清文件的原件封存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复印件在评
标结束当日工作时间内(评标结束时处于非工作时间的,应于下个一工作日12:00时前)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转交该项目招标监管机构查处。
40.投标文件的澄清
40.1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要
求涉及相应情形的投标企业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作出书面澄清。
40.2对于40.1以外的其他情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
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2人以上(含2人)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
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40.3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
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
据。
40.4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
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40.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否决性
条款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
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1.定标
41.1不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不多于3名)。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1.2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3-5名)。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定
标办法(详见附件12)确定中标人。
4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中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
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书面方式提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的,招标人线
上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
况的书面报告。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人应当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
会的产生过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会议过程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41.5如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按照条款41.1的定标方式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1.6如重新确定的中标人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可直接确认最后一名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本款所列情形的,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
新招标。
41.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
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可选办法一综合评分法
可选办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广矢知识城财政投资建
招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穗发改[2025]62号)的要求,本项目的评审
办法、定标规则及评标、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等关键事项,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
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
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资格预审
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
标项目的投标。
七、我单位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
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要求执行落实。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
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2日
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 工程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标段:标段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 目 内 容 金 额 (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059614.6 1.1 一标(K0+863~終点段) 2059614.6 1.1.1 绿化工程一标 2059614.6 2 措施项目费 68134.43 2.1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32218.61 3 其他项目费 237651.89 3.1 其中:暂列金额 205961.46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3.5 其中:工程优质费 3.6 其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3.7 其中:预算包干费 31690.43 4 增值税 212886.08 5 合 计 2578287 注:1 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2 本表宜用于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可按本表汇总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标段:标段一 第 1 页 共 5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一标(K0+863~終点段) 2059614.6 绿化工程一标 2059614.6 乔灌 941601.18 1 050103001001 宫粉紫荆 1.种类:宫粉紫荆 2.胸径:φ13-15cm 3.株高:H5.0-5.5m 4.冠径:P2.5m以上 5.养护期及方式:3个月,洒水车养护 6.主干直,树型优美,冠形匀称,假植苗,全冠,无病虫害 7.挖树穴,排列、修剪、种植、施肥、回填土、开窝、淋定根水、清理场地、养护 8.其他详见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 株 50 1369.67 68483.5 2 050103001002 小叶榄仁 1.种类:小叶榄仁 2.胸径:φ13-15cm 3.株高:H7.5-8.0m 4.冠径:P3.5m以上 5.养护期及方式:3个月,洒水车养护 6.主干直,树型优美,冠形匀称,假植苗,全冠,无病虫害 7.挖树穴,排列、修剪、种植、施肥、回填土、开窝、淋定根水、清理场地、养护 8.其他详见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 株 94 1785.67 167852.98 本页小计 236336.4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标段:标段一 第 2 页 共 5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3 050103001003 秋枫A 1.种类:秋枫A 2.胸径:φ19cm 3.株高:H6.0-6.5m 4.冠径:P3.0m以上 5.养护期及方式:12个月,洒水车养护 6.主干直,树型优美,冠形匀称,假植苗,全冠,无病虫害 7.挖树穴,排列、修剪、种植、施肥、回填土、开窝、淋定根水、清理场地、养护 8.其他详见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 株 26 2026.36 52685.36 4 050103001004 麻楝 1.种类:麻楝 2.胸径:φ16-18cm 3.株高:H6.0-6.5m 4.冠径:P3.5m以上 5.养护期及方式:12个月,洒水车养护 6.主干直,树型优美,冠形匀称,假植苗,全冠,无病虫害 7.挖树穴,排列、修剪、种植、施肥、回填土、开窝、淋定根水、清理场地、养护 8.其他详见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 株 6 2094.98 12569.88 本页小计 65255.2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九龙新区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标段:标段一 第 3 页 共 5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5 050103001005 秋枫 1.种类:秋枫 2.胸径:φ16-18cm 3.株高:H5.0-5.5m 4.冠径:P2.5m以上 5.养护期及方式:12个月,洒水车养护 6.主干直,树型优美,冠形匀称,假植苗,全冠,无病虫害 7.挖树穴,排列、修剪、种植、施肥、回填土、开窝、淋定根水、清理场地、养护 8.其他详见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 株 279 1834.98 511959.42 6 050103001006 仁面子 1.种类:仁面子 2.胸径:φ16-18cm 3.株高:H6.0-6.5m 4.冠径:P3.5m以上 5.养护期及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