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 标段(包)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性质 | 正常 | ||
招标公告: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8-440114-18-01-45879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北面山前旅游大道,南向体育路,东临振兴北路。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包含五条市政道路,总长约1583米;一条水渠改线,全长约649米。其中:规划1号路为新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长度约475米;规划2号路为新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两车道,长度约357米;规划3号路为新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长度约355米;规划4号路为新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两车道,长度约237米;规划5号路在现有振兴北路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加铺沥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长度约159米。水渠改线主要涉及现状西群西河,全长约649米,宽12米,深3米。雨水管线管径为DN600mm-DN1800m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力管线工程等。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编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报建、报批、决算编制、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721.06719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需要提供业绩。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15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020-869126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63号之四2栋508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徐婕佳 | 联系电话 | 020-3697033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详情。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花发改投批【2026】3号(项目代码:2508-440114-18-01-4587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北面山前旅游大道,南向体育路,东临振兴北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五条市政道路,总长约1583米;一条水渠改线,全长约649米。其中:规划1号路为新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长度约475米;规划2号路为新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两车道,长度约357米;规划3号路为新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长度约355米;规划4号路为新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两车道,长度约237米;规划5号路在现有振兴北路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加铺沥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长度约159米。水渠改线主要涉及现状西群西河,全长约649米,宽12米,深3米。雨水管线管径为DN600mm-DN1800m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力管线工程等。
2.4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编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报建、报批、决算编制、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包括:
2.5.1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深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解决质量缺陷处理后续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2.5.2施工内容:
(1)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包含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施工便道的报批及铺设、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电通等)、包设备、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含可编辑CAD)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作。
(2)负责结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送审、评审工作;
(3)受招标人委托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
(4)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方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5)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6)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发包人要求);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工程资料所需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8)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发包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9)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概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6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工期):365日历天。
2.7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77210671.90元,其中:
(1)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97913.78元。
(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112758.12元。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及设计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承担勘察或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相关专业工程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设计负责人工作年限以大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为准)。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小微企业份额达到4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提供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及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
本招标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施工部分为建筑业;设计部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条例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既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4.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月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7.其他事项
7.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3费用:
投标方案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4前期服务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7.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7.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7.8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7.9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10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关于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按照招标人明确的其他方式(递交书面异议书,异议书应清晰表述异议事项、依据、线索、请求或主张、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并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6912688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11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7.12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
联系人:温工
电话:020-8691268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63号之四2栋508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369703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电话:020-3689709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者项目管理单位;
(4)为本标段的造价咨询单位;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需单独列明。)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三、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四、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主办方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参考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工程招标代理
委托书
兹委托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我单位拟建的振兴村改
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机构,请按照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做好该工程
的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委托
招标人(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2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39
第六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4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1
第八章模拟清单54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联系人:温工电话:020-86912688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63号之四5栋508联系人:彭工电话:020-36970336 | |
| 1.1.4 | 项目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并满足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提出问题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 | |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详见招标公告 |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施工图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和填报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2)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和填报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 |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即人民币68501482.31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安工程费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 | |
| 3.7.5 | 装订要求 | /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 |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3)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e投标报价;f工期;g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4)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 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6)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7)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0)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2)开标结束。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的10%和设计费的10%【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 9.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9.3 |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 ||
| 9.4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 | ||
| 9.5 |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相关配合服务。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所有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 ||
| 9.6 | 1、中标人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2、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计算。 |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及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4、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以招标公告及《投标人声明》第三点的规定为准。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中的承诺内容为准):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中的承诺内容为准)。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另册);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招标人要求;
(6)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8日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2.3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设计部分、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如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1.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9)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0)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盖章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11)盖章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如有);
(1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1.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设计部分、施工部分)投标文件:
(1)投标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设计部分(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施工部分(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5.2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招标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如有)、招标人代表(如有)、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条。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或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7.1.4若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以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担保递交情况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专职安全员 | 投标总报价(元) | 设计费报价(元) | 建安工程费报价(元) | 投标人签名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工程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以交易中心出具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 | 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有) | ||||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机器特征码一致 | 不同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状况 | / | ||||
| 类似项目业绩 | / | ||||
| 信誉 | /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且不低于企业成本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总得分=设计部分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10%)+施工部分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90%)其中:施工部分得分=施工技术标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40%)+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60%)。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建安工程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报价若没有位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建安费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设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设计业绩 | 2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或建安费7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模式等的设计任务)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关键页)和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会议评审纪要(或批复)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时间、规模以合同为准。 | |
| 企业获奖 | 22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项: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市级奖(含副省级)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2分。注:①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的区域级别为准。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③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④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 |||
| 设计负责人资历 | 16分 | 1、工作经历20年或以上的,得6分;工作经历10-20年(不含20年)的,得3分;工作经历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2、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2023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主持过总投资或建安费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注:①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包括投标人及其分公司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②工作经历时间以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发证日期起算;③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材料中须能体现该人员的姓名;业绩时间、规模以合同为准。 | |||
| 各专业负责人资历 | 29分 | 各专业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经历及业务能力(道路、给排水、电气、交通、造价等专业各1名):(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6)各专业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每一名参与过总投资7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每位专业负责人计算业绩数量不超过2个)。(7)各专业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每一名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每个获奖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每位专业负责人计算获奖数量不超过2个)。注:①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业绩及获奖证明、投标截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包括投标人及其分公司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②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材料中须能体现该人员的姓名;业绩时间、规模以合同为准;③获奖证明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材料中须能体现该人员的姓名,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的区域级别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④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均不能兼任。 | |||
| 第三方评价 | 13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获得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获得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政类科学技术类奖项:国家级的,得3分;省级的,得2.5分,市级(含副省级)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注:①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②市政类科学技术奖项发证机构为协会的,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获奖证明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只计算市政类科学技术奖项。同一科学技术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的区域级别为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 | |||
| 2.2.4(2) | 施工技术标评标标准(100分) | (一)施工企业实力及施工项目团队(36分) | 施工企业实力及施工项目团队(36分) | 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30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1)项目负责人①工作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工作经历5-10年(不含10年)的,得2分;工作经历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1分;②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①工作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工作经历5-10年(不含10年)的,得2分;工作经历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1分;②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①工作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工作经历5-10年(不含10年)的,得2分;工作经历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1分;②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4)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①工作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工作经历5-10年(不含10年)的,得2分;工作经历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1分;②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5)安全负责人①工作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工作经历5-10年(不含10年)的,得2分;工作经历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1分;②具有安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安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6)造价负责人①工作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工作经历5-10年(不含10年)的,得2分;工作经历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1分;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包括投标人及其分公司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工作经历以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发证日期起算;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不得分。2、企业业绩(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模式的施工任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关键页)等相关资料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3、企业奖项(1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奖项:(1)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0.3分;(2)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2分;(3)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①、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省、市级奖项指由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奖项。②、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清晰扫描件,如颁发单位为行业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已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只计算承建项目获奖(包括联合承建),参建项目或子公司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按要求提供,否则不予计分。 | |
| (二)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64分) | 项目管理班子答辩(25分) | 项目管理班子答辩(25分)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答辩时长控制在15分钟内):(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3)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25(含)分-15(不含)分。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良得15(含)分-10(不含)分。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得10(含)分-5(不含)分。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差得5(含)-0(含)分。注:1、答辩通知:①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评标当日;②签到时间:暂定为评标当日11:30-12:00(最终以代理通知时间为准)。本项目评标当日,招标代理依据《开标记录表》(以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PDF版为准)中从小到大的序号,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投标登记的被授权人电话。各投标人有义务确保评标当日投标登记的被授权人联系电话畅通有效。若电话无法接通,招标代理将以短信留言告知答辩时间,短信发送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接收答辩通知。若投标人的答辩人员因未及时收信而错过答辩环节,由此丧失答辩资格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答辩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3、答辩人员到场要求:参加答辩时,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格式自拟)、答辩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参与答辩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招标代理核对身份无误后完成签到。未能出示上述证明文件或文件不齐全,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人,不得参加答辩环节,相关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答辩顺序:按投标人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5、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初步评审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无需再参与答辩。6、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可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7、投标人未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 |||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9分)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管理体系、管理措施;设计施工全寿命周期协同工作方案完善,能满足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的需求。优得[9,6]分,良得(6,3]分,一般得(3,0]分。无不得分。 | ||||
| 安全控制措施(7分)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健全,施工安全保护措施明确,承诺不发生安全事故;对降低施工作业周边的影响有合理可行的措施。优得[7,4]分,良得(4,1]分,一般得(1,0]分。 | ||||
| 质量控制措施(7分)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方案;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明确,逻辑性强、可行、合理。 优得[7,4]分,良得(4,1]分,一般得(1,0]分。无不得分。 | ||||
| 实名制管理方案(7分) | 针对本项目编制完善可行的实名制管理方案;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完善、合理;考勤制度完善、合理;人员档案完整,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完善、合理;责任落实与监管联动措施合理、可行。优得[7,4]分,良得(4,1]分,一般得(1,0]分。无不得分。 | ||||
| 资源供应保障措施(9分) | 劳动力需求计划、调配及保障措施;机械设备需求计划、调配及保障措施和材料需求计划、调配及保障措施;措施合理、调配能力强、可行。应急响应能力计划和调配措施。优得[9,6]分,良得(6,3]分,一般得(3,0]分。无不得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当建安工程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建安工程费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得出投标报价得分,最多扣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注:1、表中“[”代表闭区间,“]”代表闭区间,如[0,1]代表该分数段范围为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1。表中“(”代表开区间,“]”代表闭区间,如(1,2]代表该分数段范围为大于1且小于等于2。
2、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的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设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设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相应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存在《投标人声明》第三条情形之一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设计部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照设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
3.3.2投标人设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4施工技术标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施工技术标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
3.4.2投标人施工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5投标报价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如(1-下浮率)与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乘积不等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正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若修正后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超过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建安工程费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4)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否决其投标。
3.5.2投标报价评分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建安工程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报价若没有位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为评标基准价。
(2)当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得出投标报价得分,最多扣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6评审汇总
3.6.1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总分权重分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6.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所述公式,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方可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施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施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以设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总分、设计部分得分与施工技术标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实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6.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为招标失败。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7.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
3.7.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响应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8.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表
| 投标人名称 | ||||||||||||
|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PT(元) | ||||||||||||
| 评标基准价PC(元) | ||||||||||||
| 偏差((PT-PC)/PC)(%) | ||||||||||||
| 减分(A) | ||||||||||||
| 最终报价得分 | ||||||||||||
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签名:日期: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另册)
第六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另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参考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号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授权委
托证明书
()第号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表格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号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2、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投标书
| 工 程 名 称 | ||
| 投 标 总 工 期 | ||
| 工程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保 修 期 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 委派的施工负责人 | 姓 名 |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 名 | |
| 委派的设计负责人 | 姓 名 | |
| 委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
| 小写: | ||
| 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元) | 大写: | |
| 小写: | ||
| 下浮率 %,注:下浮率=【1-(施工图设计费投标报价/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 | ||
| 其中:建安工程费(元) | 大写: | |
| 小写: | ||
| 下浮率 %,注:下浮率=【1-(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0% | ||
| 法 定 代 表 人(签名或盖章) | ||
| 投标人(企业公章) | ||
注:(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投标报价及下浮率的填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司确认收到贵司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司:(投标人名称)已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司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司已完全明白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司已详细研究并理解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同意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束无异议,充分了解了现场条件对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都已充分考虑,我司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2.我司已充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有关报价方式及变更、结算方式,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有效;
4.我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司同意按照贵司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6.我司如果中标,我司保证:
6.1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履行我司的全部责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
6.2保证我司的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该能力须保证进度和质量且须获得招标人认可)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果有),委托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及进度。
6.3保证所完成的设计将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我司完成的设计文件未能达到招标人(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我司将无条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设计文件,直至得到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为止。
6.4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我司未能按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司承担由于违约解除合同退场造成的对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6.5保证投标所报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6保证所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入本项目的辅助设备、材料与主要材料、设备质量一致并有良好的配套性。
6.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我司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6.8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我司愿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7.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满足《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如出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 | 职称 | 专业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者注册执业资格证编号 | 从事工程工作年限 | 备注 |
注:按评分表附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加密打包、负责上传、负责密封、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本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属于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合同份额占施工合同总金额%。
2.本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属于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合同份额占施工合同总金额%。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适用于小微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3、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出具。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
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为投标人,(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单位,(甲公司全称)以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单位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如中标,分包单位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承担法律责任。
2.分包意向单位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
3.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
……
三、接受分包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
1.分包意向单位1:(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
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甲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
六、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七、本分包意向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八、本企业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分包意向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甲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注:1.各方应在本分包意向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施工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注: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致:(招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内容格式自拟)
第八章模拟清单
(另册)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
码:91440114MADXY1QT1H,电话:020-86673560/15914278644。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振兴村改造金狮大
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
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
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
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
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
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第六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模拟清单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联系人:温工电话:020-86912688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荣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63号之四5栋508联系人:彭工电话:020-36970336 | |
| 1.1.4 | 项目名称 | 振兴村改造金狮大道北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并满足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提出问题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 | |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详见招标公告 |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施工图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和填报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2)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和填报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 |
| 3.2.3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即人民币68501482.31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安工程费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 | |
| 3.7.5 | 装订要求 | /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 |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3)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e投标报价;f工期;g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4)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6)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7)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0)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2)开标结束。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的10%和设计费的10%【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 9.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9.3 |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 ||
| 9.4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 | ||
| 9.5 |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相关配合服务。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所有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 ||
| 9.6 | 1、中标人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2、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计算。 |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 |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及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4、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以招标公告及《投标人声明》第三点的规定为准。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中的承诺内容为准):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中的承诺内容为准)。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