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SX[2026]-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 2026年6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 2026年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 | 第二章 承建商须知 | 4.采购项目编号:WSX[2026]-88 | 4.采购项目编号:WSX[2026]-096 |
| 3 | 第二章 承建商须知 | 6.最高限价 小写: 3030000元 大写:叁佰零叁万元整 | 6.最高限价 小写: 3038678.2 大写:叁佰零叁万捌仟陆佰柒拾捌元贰角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乌什县前进镇玉斯屯克和田(1)村4组1号
联系方式:1590997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滨河公馆二期8栋一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500997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素琪
电 话:15009974284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4日 00:2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素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9974284 | ||
| 采购单位 | 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什县前进镇玉斯屯克和田(1)村4组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099769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滨河公馆二期8栋一单元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09974284 | ||
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
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SX[2026]-096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采购人(盖章):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严俊杰
联系电话:1590997699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杜素琪
电话:15009974284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古勒巴格社区五一路滨河公馆
二期8栋一单元101室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承建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承建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11时00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6]-096
项目名称: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0000元
最高限价:3038678.2元
采购需求:在亚贝希(5)村等5个村新建生产路13.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其中:亚贝希(5)村0.7公里,托万克麦盖提(7)村1.43公里、托甫浪吉然(10)村
3.35公里,吉然(11)村1.12公里,尤喀克喀尕吐尔(12)村6.9公里。(具体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承建商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符合政府
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承建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建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本项目按以工代赈管理规定实施,带动就业不少85人,发放劳
务报酬不少于101.1万元,通过“新薪通”平台发放,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就地就
近就业,承建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
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承建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
购文件)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承建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
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承建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承建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
注册入库承建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
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承建商自行承担;
3、承建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
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
使用WIN10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
应(电子投标),承建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
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
密磋商响应文件。承建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承建商项目采购-电子招
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
详询95763;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承建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
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
前申领CA数字证书;
6、投标承建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
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
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
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
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
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
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
地址:乌什县前进镇玉斯屯克和田(1)村4组1号
联系方式:1590997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古勒巴格社区五一路滨
河公馆二期8栋一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500997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素琪
电话:15009974284
第二章承建商须知
承建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1 | 采购人 | 名称:乌什县前进镇人民政府地址:乌什县前进镇玉斯屯克和田(1)村4组1号联系人:严俊杰电话:15909976996 |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古勒巴格社区五一路滨河公馆二期8栋一单元101室 | ||||||
| 联系人:杜素琪电话:15009974284 | ||||||||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什县前进镇亚贝希(5)村等5个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 ||||||
| 4 | 采购项目编号 | WSX[2026]-096 | ||||||
| 5 | 资金来源 | 衔接资金。 | ||||||
| 6 | 最高限价 | 小写:3038678.2大写:叁佰零叁万捌仟陆佰柒拾捌元贰角 | ||||||
| 7 | 采购内容 | 在亚贝希(5)村等5个村新建生产路13.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亚贝希(5)村0.7公里,托万克麦盖提(7)村1.43公里、托甫浪吉然(10)村3.35公里,吉然(11)村1.12公里,尤喀克喀尕吐尔(12)村6.9公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 8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在满足采购方所需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标,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
| 9 | 投标报价 | 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标书内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系统报价为第二轮报价。 | ||||||
| 10 | 合同履行期限 | 9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
| 11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 ||||||
| 12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规定。 | ||||||
| 13 | 承建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若有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机构代理人。 | ||||||
| 14 | 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承建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14 | 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 |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承建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承建商自负。 | ||||||
| 15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
| 16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 ||||||
| 1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 19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
| 20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 ||||||
| 21 | 磋商委员会的组建 | 磋商委员会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 ||||||
| 22 | 承建商资格条件 | 承建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建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23 | 响应文件的要求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承建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承建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承建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承建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承建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承建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23 | 响应文件的要求 | 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10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承建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承建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响应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黑白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叁份(U盘叁个)。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 | ||||||
| 24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承建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 ||||||
| 25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6年06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承建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备注:承建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
| 26 | 场地使用费 | 本项目不需要; | ||||||
| 27 | 政府采购其他政策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27 | 政府采购其他政策 | 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
| 2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建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承建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 ||||||
| 29 | 特别提示 |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29 | 特别提示 | 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 ||||||
| 30 | 承建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承建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承建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承建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承建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31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磋商委员会认为承建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承建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承建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承建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承建商提供的货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31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承建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承建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承建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承建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承建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承建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承建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承建商比较情况等就承建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承建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依据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执行。(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承建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承建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承建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承建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承建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承建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承建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承建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承建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承建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承建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 ||||||||
| 3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 1、综合说明承建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承建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承建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承建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承建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承建商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3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 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承建商应尽早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7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承建商(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承建商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承建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承建商和其他有关承建商,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承建商和其他有关承建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承建商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承建商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承建商以书面形式向承建商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承建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承建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应在受理承建商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承建商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承建商和其他有关承建商。递交质疑的承建商和其他有关承建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承建商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承建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09974284 | ||||||||
| 33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1.要求承建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承建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承建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承建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33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
| 34 | 其他 | 本项目按以工代赈管理规定实施,带动就业不少85人,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于101.1万元,通过“新薪通”平台发放,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承建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 ||||||
| 35 | 代理服务费 | 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5]299号)中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如下表:中标金额货物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万元以下1.5%1.0%1.5%100万—500万元1.1%0.7%0.8%500万—1000万元0.8%0.55%0.45%1000万—5000万元0.5%0.35%0.25%5000万—10000万元0.25%0.2%0.1%10000万元以上0.05%0.05%0.05% | ||||||
| 36 | 人员要求 |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总工:工程师职称;(3)道路、路面工程师;工程师职称;(4)结构工程师:工程师职称;(5)试验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试验员或检测工程师证,非培训证。(6)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员上岗证(C类)。注: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人员应为承建商自有人员。承建商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 | ||||||
| 序号 | 编列项目 | 编列内容 | ||||||
| 36 | 人员要求 |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
| 36 | 信誉要求 | 承建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建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 | ||||||
| 36 |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1、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2、近一年(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同时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 ||||||
| 37 | 近三年业绩 | 2023年1月1日-至今(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或验收报告) | ||||||
| 3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6%。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资料全部移交采购人后并出具接收资料证明后退还(不计利息)。 | ||||||
| 39 | 付款方式 | 由业主和中标单位自行协商。 | ||||||
| 40 | 资格审查 |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由磋商委员会负责审查。 | ||||||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和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承建商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合格的承建商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服
务能力的及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有效的营业执照;
1.3承建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承建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法律诉讼纠纷,需提供
书面声明。
1.5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承建商提供的材料及技术参数
应真实有效,在响应文件内提供书面诚信投标承诺书。
1.6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公平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响应文件
内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的承建商,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阿克苏恒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承建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承建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
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
库[2013]189号)。
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
培训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中标人。
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9“语言文字”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
应附有中文注释。
2.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其他要求
3.1投标费用
承建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3.2采购进口产品
3.2.1除承建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
3.2.2本章第4.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
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3.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承建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
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承建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
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
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
除比例见承建商须知前附表。
3.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
实行价格优惠。
3.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承建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
,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4.1.1竞争性磋商公告
4.1.2承建商须知
4.1.3合同主要条款
4.1.4采购需求
4.1.5响应文件格式
4.1.6其他资料
4.2承建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
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承建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
6.延长开标时间
采购人视采购具体情况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承建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编写
7.1承建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
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响
应文件。
7.2磋商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
7.3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编制及排版顺序》制作。
7.4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将编辑页面设置为A4纸尺寸,封面按照磋商响
应文件封皮格式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插入完整页码,具体样式附后。
7.5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编辑完成后,承建商在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加
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
端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
-front.3ddc8fbb.0.0.744734903d5911ec80b1370c1c0d466e)。
7.6未按以上标准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承建
商自行承担。
7.7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字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
件将被认定为废标。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承建商的响应文件以及承建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响应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
其他语言书写的,承建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8.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
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承建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9.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不作要求);
4.近一年(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
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半年任意二个
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
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5.承建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建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的投标;
6.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7、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总工:工程师职称;
(3)道路、路面工程师;工程师职称;
(4)结构工程师:工程师职称;
(5)试验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试验员或检测工程师证,非培训证。
(6)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员上岗证(C类)。
注: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人员应为承建商自有人员。承建商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
出具的以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1.2商务文件
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1.3证明文件要求
见承建商须知前附表。
9.1.4电子标书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承建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下载-承建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
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9.2第9.1.1条、第9.1.2条、第9.1.3条为必备项,承建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
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将导致投标失败。
9.3承建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竞
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10.投标书格式
承建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工程量、货物、服
务、数量及价格。
11.投标报价
11.1承建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明拟提供工程量的单价和总价。如单
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11.2本标针对每一项工程量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
声明。
11.3承建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文件、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
报价。
12.投标货币
12.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3.证明承建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承建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承建商应填写并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
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承建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承建商应逐条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
供的工程量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视为承建商同
意、确认或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
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与投
标单位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
15.3承建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
证金。
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标记要求、签署,未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将不能通
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
16.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
16.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承建商授权代表签
章。
16.3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
或者未按要求填写编制,或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4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采购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
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承建商自行承担。
16.5为了保证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
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16.6除承建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
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7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承建商须知前附表》。
16.8承建商可根据投标服务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书中。
16.9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不允许活页形式装订(非胶
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
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承建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7.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承建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
17.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承建商按第二章《承建商须知》中明确的银行
、账号等信息,于开标前缴纳。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采购代
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4投标保证金应以前附表要求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各单位基本账
户汇出。
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
17.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
予以退还。
17.7发生以下情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7.7.1未按28条规定签订合同;
17.7.2未按第31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17.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递交的格式
18.1投标承建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
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
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8.2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响应文件,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承建
商自行承担。
19.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9.1承建商必须在《承建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
定的地点。
19.2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承建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手中。
20.2承建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准备、标注
和递交。
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0.4承建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五、开标
21.开标
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标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承建商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1.2开标时,采购人、监督部门、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开标会议到场监督
。
21.3开标时,投标单位完成在线解密后,由工作人员开始唱标。
21.4唱标完毕后,如果承建商对所唱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监
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21.5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监标人员或公证人员签字,作为各承建商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21.6承建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7承建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和定标
22.评标原则
22.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2磋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
他规定,磋商委员会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
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承建商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22.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22.4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建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2.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
的任何活动。
22.6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建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23.评标方法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磋商委员会。磋
商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3.2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
商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23.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
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承建商或其他无关的
人员透露。
23.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承建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23.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
23.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
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3.5.2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两个部分。
23.6初步评审
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承建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基
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
性、合同的服务范围和采购需求等内容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形成了重大
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承建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
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承建商和其他承建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23.6.1承建商不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承建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23.6.2响应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
式填写;
23.6.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23.6.4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规定签章的;
23.6.5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3.6.6响应文件针对每一项服务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23.6.7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3.6.8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招标服务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23.6.9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服务周期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23.6.10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范围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3.6.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3.6.1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7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磋商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
修正是指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
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23.7.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7.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7.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7.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需经承建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承建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7.5承建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承建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7.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7.7磋商委员会将拒绝被认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承建商不能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3.7.8磋商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
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3.8磋商过程和评标准则
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
一承建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承建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
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承建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承
建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承
建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承建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
应要求的承建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
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承建商;
23.9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响应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3.9.1详细评审中,磋商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中的打分法,以响应文件能
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3.9.2磋商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经济报价权重占30%,技术标权重占70%。承建商
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承建商的评标总得分。
23.9.3各磋商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承建商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
承建商的评标总得分。
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F1+F2
其中:F1、F2分别为经济报价、技术标得分
23.9.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磋商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
致的;经磋商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
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
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9.5磋商委员会将按承建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
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承建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23.9.6磋商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
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磋商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承建商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
清或答疑。
24.2承建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3承建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4.4承建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
分。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
磋商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3磋商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磋商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承建商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
承建商的投标。磋商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承建商做出有关对评标的任何解释工
作。
25.4中标承建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通知
26.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26.2对于所有承建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
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承建商,由此对相关承建商造成的损失
不负责任。
七、授予合同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合
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
除外。
28.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
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8.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承
建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8.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
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28.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29.合同的组成
29.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9.1.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
29.1.2中标的响应文件及其他附件;
29.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29.1.4中标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31.中标服务费
31.1中标人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
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1.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
的中标金额。
31.3中标服务费的计算依据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计取。
32.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磋商委员会提出的商务、
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承建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3.1不同承建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3.2不同承建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3不同承建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3.4不同承建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5不同承建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3.6不同承建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
文件,按照本节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2.评标标准
根据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投标,且综
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企业顺序排名。
根据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投标,且综
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企业顺序排名。
2.1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标准》。
2.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符合性审查标准》。
2.3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2.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①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②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③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详
细评审,澄清、说明或补正,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1、评标准备
①磋商委员会成员签到
磋商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当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②磋商委员会的分工
③磋商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委员会主任
⒈磋商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委员会主任与磋商委员
会其他
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
⒉磋商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磋商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
责以下工作:
⒊组织磋商委员会成员学习磋商文件;
⒋汇总各磋商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承建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
⒌组织磋商委员会对承建商质询并对承建商的答复进行评审;
⒍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⒎组织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标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并查验评
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⒏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⒐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④熟悉文件资料
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磋商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
⒈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磋商文件补充;
⒉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磋商响应文件;
⒊开标会记录;
⒋评标表格;
⒌其他信息和数据;
3.2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
磋商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承建商的资格审查资
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磋商委员会将认定整个磋
商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承建商通过修改或撤销
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符合审查
①磋商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承建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评审标准,磋商
委员会将认定整个磋商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承
建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②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条款是指对本招标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重大偏差,
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他承建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
影响。
③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
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
不会对其他承建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磋商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承建商予以补正。
3.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且承建商不少于3个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
4、澄清、说明和补正
4.1在不改变承建商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委员会应当对磋商
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
范围理解的偏差、技术响应偏离、投标价格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价格
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
4.2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
正的除外)。承建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4.3磋商委员会针对需要承建商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通知不得向承建商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
向其明确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承建商接到磋商委员会发出的书面澄
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到指定地点。磋商委员会不接受承建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磋商委员会对承建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承建商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委员会的要求。
4.5磋商委员会发现承建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承建商投标价格,使得其投标价
格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承建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承建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委员会认定该承
建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4.6投标报价评分:对投标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前附表。
4.7汇总评分结果,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4.8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承建商总得分排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4.9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承建商进行排序;
4.10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承建商排序靠前;
4.11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承建商,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顺序。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 分值构成及权重(总分100分) | 1.详细评审部分权重Q1=70%2.投标报价权重Q2=30% |
| 2 | 资格审查 | 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
| 3 | 符合性审查 | 详见《符合性审查标准》 |
| 4 | 详细评审 | 详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7款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的确定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的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价格。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Q2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序号 | 审查标准 |
| 1 | 是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扫描件; |
|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
| 3 | 近一年(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同时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
| 4 | 承建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建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 |
| 5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
| 6 |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总工:工程师职称;(3)道路、路面工程师;工程师职称;(4)结构工程师:工程师职称;(5)试验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试验员或检测工程师证,非培训证。(6)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员上岗证(C类)。注: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人员应为承建商自有人员。承建商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 7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建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备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委员会将认定该承建商不通过资格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承建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序号 | 评审标准 |
| 1 | 承建商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承建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
| 2 | 响应文件组成完整、主要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 |
| 3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
| 4 | 响应文件按照规定签章; |
| 5 | 投标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 6 | 响应文件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7 |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 8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招标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
| 9 | 响应文件载明的合同履约期限没有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
| 10 |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范围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11 |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2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备注: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标准的,磋商委员会将认定该承建商不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承建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
只有通过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承建商不少于3个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
1)经济报价部分(满分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响应文
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承建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承建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各投标承建商不得采取恶意竞价方式投标。如磋商委员会一致认
为承建商恶意报价,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报价得分(30分) | 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承建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评标价格=承建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术性修正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2)在价格评审中,若磋商委员会认为承建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承建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承建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最低报价不作为投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承建商。(4)经磋商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作为废标处理。 |
2)技术评分部分(满分70分)
|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施工组织(45分) | 项目机构设置(15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需设置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技术部;②安全管理部;③质量管理部;④财务管理部;⑤并提供组织机构框图,且明确每个部门工作职责。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共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难点重点(15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难点重点等方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技术难点及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切合项目实际情况,能完全有效地解决项目难点重点问题;②符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地点,周围环境,地理位置,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③施工设备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设备投入充足,劳动力计划满足工期要求及施工要求;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举措;⑤平面布置可行,不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共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施工的具体方法与流程(15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施工的具体方法与流程等方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准备工作计划;①施工方案;③施总平面图;④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和构件供应计划;⑤建筑工地施工业务的组织规划。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共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管理措施 | 质量管理体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方 |
|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25分) | 系与措施(3分) | 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控制方案;②对主要工序;③施工工艺材料验收等质量控制方法。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3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方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措施规范;②规章制度完善;③安全保护方法明确;④措施(含风险管理)具体可行。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共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应急预案(4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②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③应急设备配置;④事故处理的方式方法。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4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方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施工流程;②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及措施。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共4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资源配置计划(6分) | 承建商根据本项目提供资源配置计划等方面的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降低成本;②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 |
|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③提高进度。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共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注: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
际情况确定)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经发
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内容:;
3.工程标准: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
4.项目实施地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总日历天数:,天。工程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本合同总价
不因物价波动补差,且工程最终结算价不高于本合同总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