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厂回流泵、剩余泵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公告
清溪厂回流泵、剩余泵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公告
清溪厂回流泵、剩余泵采购安装项目 比选公告
1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清溪厂回流泵、剩余泵采购安装项目 ,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涪陵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竞争性比选 。
2 .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1 项目概况
涪陵污水处理厂清溪厂现有回流泵、剩余泵自 2007 年投运,已服役 18 余年。设备长期受水下工况、介质腐蚀及机械磨损影响,核心部件损耗严重,故障频发且配件停产难采购,维修周期长、成本高,制约水量收集,影响工艺稳定及出水水质达标。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系统平稳运行、降低运维成本,拟更新改造回流泵、剩余泵各 2 台,并配套实施基座及管道改造施工。
2.2 比选 内容
全新设备、相关配套配件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含原现场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垃圾外运),具体包括: 原有 泵 及附属 设备 设施拆除、移至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处置;新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 旧泵 拆除、 新泵 安装转换期间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措施落实。
2.3 采购供货清单 ( 详见附件比选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剩余污泥泵 | 参考参数:口径 DN80 ,流量 Q=55m?/h ,扬程 H=20m ,功率 P=5.5kW | 台 | 2 | 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性能参数不得低于本设备技术指标,且满足现场污水处理工艺要求,与现场安装条件适配 |
2 | 耦合座 | 与剩余污泥泵完全匹配 | 台 | 2 | 为序号 1 剩余污泥泵原厂配套产品,与现场现有管路 匹配 ,保障安装牢固、运行稳定 |
3 | 不锈钢导杆 | 参考尺寸: 8000mm*62mm | 条 | 4 | 按现场实际安装长度计量,满足设备吊装及固定要求,符合防腐标准 |
4 | 不锈钢链条 | 参考尺寸: 8mm*10000mm | 条 | 2 | 按现场实际敷设长度计量,承载能力满足设备吊装需求 |
5 | 回流泵 | 参考参数:口径 DN100 ,流量 Q=80m?/h ,扬程 H=20m ,功率 P=7.5kW | 台 | 2 | 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性能参数不得低于本设备技术指标,且满足现场污水处理工艺要求,与现场安装条件适配 |
6 | 耦合座 | 与回流泵完全匹配 | 台 | 2 | 为序号 5 回流泵原厂配套产品,与现场现有管路 匹配 ,保障安装牢固、运行稳定 |
7 | 不锈钢导杆 | 参考尺寸: 8000mm*62mm | 条 | 4 | 按现场实际安装长度计量,满足设备吊装及固定要求,符合防腐标准 |
8 | 不锈钢链条 | 参考尺寸 8mm*10000mm | 条 | 2 | 按现场实际敷设长度计量,承载能力满足设备吊装需求 |
注:所有设备及配件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配现场工况
- 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9 个 日历天内。
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 5 质保期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2 个月为止。质保期内若因施工工艺、材料质量 等非招标人 问题导致设备故障,施工单位将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场处置,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元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发生维修整改, 且更换材料或配件质保期 自整改完毕并重新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 6 交货地点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清溪厂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鲜章)
3.2 投标人需提供从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 4 万元的为单一业主项目的类似泵类设备供货安装、拆装检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承诺: 1. 所投水泵与耦合装置均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原厂专属配套产品,若到货验收时发现非原厂配套,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全额退货,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违约赔偿责任; 2. 须承诺在设备更换及安装调试的全过程中,确保招标人(污水处理厂)现有生产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作业期间,不能因施工导致污水处理中断。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必须必须满足 比选文件第五章 “ 技术 要求 ” (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6 年 2 月 - 2026 年 4 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
3.6 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应自行登录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 ” ,查询 “ 发起人及出资信息 ” 及 “ 主要人员信息 ”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7 投标人负责的设备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2 个月为止。在此期限内, 投标人 应保证按业主的合理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如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于 质量 保证期,则设备的更换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合同总价内(验收之前的任何修理和更换均由承包人承担, 且更换材料或配件质保期 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管理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9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 )至( 4 )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 )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1 )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 “ 违反规定投标人 ” 名单进行评审 (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
( 2 )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 202 1 年 5 月 3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 5 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 5 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3 )投标人 202 3 年 5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提供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4 )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 5 )至( 12 )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 7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 8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9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0 )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 1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4 .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 : //www.cqswjt.cn) 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 (https : //www.cqswjt.cn) 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 : //www.cqswjt.cn) 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 : //www.cqswjt.cn) 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版 投标文件 现场 递交时间: 2026 年 6 月 1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 312 号 。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比选 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 : //www.cqswjt.cn)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比选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 312 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7222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