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询比采购的公示-深圳地铁20号线四工区25吨门机安拆维修服务询价方案
项目编号:SCFA00000097469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税率 | 单位 |
|---|---|---|---|---|
| FU-2026-01拆机/安装服务 | 25吨门机拆除 | 2.0 | 9% | 台(套) |
| FU-2026-01拆机/安装服务 | 25吨门机安装 | 1.0 | 9% | 台(套) |
| 维修设备 | 25吨门机维修 | 1.0 | 9% | 套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097469。
1.3采购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
1.4采购代理机构: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1.5采购项目资金:项目工程计量款。
1.6采购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包括甲岸站(原新安老城站)、甲文区间(原新上区间)、文汇站(原上川一路站)(2站1区间),包含土建工程、前期工程、人防工程、同步建设的相关节点和预留工程。其中甲岸站(原新安老城站)为地下二层单柱双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长238m,标准段宽20.3m,开挖深度约17m,车站两端为现浇施工,标准段为预制装配式施工;文汇站(原上川一路站)为地下二层单柱双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长248.5m,标准段宽度为20.1m,车站基坑开挖深度约16.5m;区间长1657.900米,由文汇站(原上川一路站)始发,沿107国道掘进,区间始发后过福城时代广场锚索群,下穿裕安人行天桥、110kv电力拖拉管,上跨既有5号线,侧穿创业立交,下穿创业人行天桥,兴华人行天桥,侧穿交通局宝安管理大楼,在甲岸站(原新安老城站)接收 。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 交货期 | 备注 |
1 | 龙门吊拆除 | MG25t | 台次 | 1 | 2026.06.05 | 含拆除、安装、拆除工程及告知全流程办理事宜; 询价人提供运输车,报价人负责安排人员装车卸车 |
2 | 龙门吊安装 | 台次 | 1 | 2026.06.10 | ||
3 | 龙门吊拆除 | 台次 | 1 | 2027.09.30 | ||
4 | 龙门吊维修 | 台套 | 1 | 2026.06.10 | 含电气、结构、防雨系统、操作、起重系统、及电机、电缆等重要构配件维修或更换 |
2.2服务期限:2026年6月-2029年5月28日(按询价人指定时间组织进场)。
2.3服务地点:按询价人指定地点作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 技术文件与方案质量
专项方案高标准审批:安装与拆卸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需由专业工程师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技术交底清晰明确:作业前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确保每位操作人员熟悉流程、标准和风险点。
- 安装过程质量控制
基础验收:起重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严格验收,确保承载力、平整度、预埋件位置等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并有正式的验收记录。
构件检查:安装前对所有钢结构构件、连接销轴、高强度螺栓、电气元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变形、裂纹、锈蚀等缺陷,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安装精度:
轨道安装的轨距、标高、接头间隙和平直度误差需符合《起重机 轨道安装技术条件》等规范。
门架组装后的垂直度、对角线偏差、支腿标高差等关键尺寸必须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安全装置有效性: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防风防滑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装后需立即进行功能测试。
- 调试与验收质量
空载与负荷试验:安装完成后,必须按《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进行空载、静载(1.25倍额定载荷)、动载(1.1倍额定载荷)试验,检验其结构稳定性、机构运行情况和安全装置可靠性。
第三方监督检验:必须报请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或指定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投入使用。
完整竣工资料:安装工程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专项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自检报告、负荷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 拆除过程质量控制
顺序正确:拆除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与安装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野蛮拆卸。
结构稳定:在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临时支撑或缆风绳等措施,确保结构在部分解体状态下的稳定性。
构件保护:拆除的构件应有序摆放、妥善保管,防止变形和损坏,以便后续转运或再利用。
服务标准
- 前期服务
资质报审:主动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齐全有效的企业资质、人员证件、设备资料供审核备案。
现场勘查: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勘查,评估作业环境,确保方案与现场条件相符。
合规告知:在作业前,按规定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施工告知手续。
- 过程服务
人员配备:现场配备足额的持证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全程监督指导。
安全文明施工:设置规范的作业警戒区,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格遵守深圳市对建筑施工的噪音、粉尘控制要求,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如需夜间作业,须办理相关许可)。工完场清,及时清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
沟通协调: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工程进度和遇到的问题,服从现场统一管理。
- 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为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操作、日常保养培训。
应急响应: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和应急故障处理机制,在设备使用初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资料移交:工程结束后,完整移交所有技术档案和验收资料。
特殊要求提示
智慧监管:深圳大力推行“智慧监造”平台,起重机械的备案、告知、检查等信息需要录入政府监管系统。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需遵循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
保险:通常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工商保险,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防护用品:要求供应商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安拆经验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需具备25吨门式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专项资质,证明企业具备安拆作业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筑企业资质(25吨门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或类似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身份明确。即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信息等 。
(2)财务要求:本次投标服务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3年-2024年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标投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 。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安拆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等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安全管理人员: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具有投标服务能力证明,设备齐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无。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30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10 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线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设备安装调试或拆除验收完毕,办理相关证照,并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90天内支付当期计量金额的80%,9个月内支付当期计量金额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额的5%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无_ 。
9.3响应保证金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13809808098
举报邮箱:ehnfjw@163.com
12.其他
响应有效期为90天。
13.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锦驰商务中心C座二楼
联系人:王磊
电话:18688898556
电子邮件:839487068@qq.com
2026年5月 27 日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097469)
采购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
1.采购项目简介....................2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
3.供应商资格要求....................4
4.供应商报名....................5
5.供应商报价....................5
6.开标....................5
7.发布公告的媒介5
9.合同主要条款....................6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6
11.监督机构7
12.其他7
13.联系方式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
1.总则....................12
2.采购文件....................14
3.响应文件....................15
4.响应文件的递交....................17
5.评审....................17
6.合同授予....................18
7.纪律要求....................18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
第三章评审办法....................23
评审办法前附表....................24
1.评审方法....................26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6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27
4.评审结果....................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采购需求....................2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
一、响应函....................36
二、报价承诺书38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39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0
五、授权委托书....................41
六、响应保证金....................42
七、报价表....................43
八、资格审查资料....................44
九、响应方案....................49
十、信誉情况承诺函....................50
十一、信用承诺书....................50
十二、其他资料....................53
第1章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1.2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097469。
1.3采购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1.5采购项目资金:项目工程计量款。
1.6采购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包括甲岸站(原新安老城站)、甲文区间(原新上区间)、文汇站(原上川一路站)(2站1区间),包含土建工程、前期工程、人防工程、同步建设的相关节点和预留工程。其中甲岸站(原新安老城站)为地下二层单柱双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长238m,标准段宽20.3m,开挖深度约17m,车站两端为现浇施工,标准段为预制装配式施工;文汇站(原上川一路站)为地下二层单柱双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长248.5m,标准段宽度为20.1m,车站基坑开挖深度约16.5m;区间长1657.900米,由文汇站(原上川一路站)始发,沿107国道掘进,区间始发后过福城时代广场锚索群,下穿裕安人行天桥、110kv电力拖拉管,上跨既有5号线,侧穿创业立交,下穿创业人行天桥,兴华人行天桥,侧穿交通局宝安管理大楼,在甲岸站(原新安老城站)接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备注 |
| 1 | 龙门吊拆除 | MG25t | 台次 | 1 | 2026.06.05 | 含拆除、安装、拆除工程及告知全流程办理事宜;询价人提供运输车,报价人负责安排人员装车卸车 |
| 2 | 龙门吊安装 | 台次 | 1 | 2026.06.10 | ||
| 3 | 龙门吊拆除 | 台次 | 1 | 2027.09.30 | ||
| 4 | 龙门吊维修 | 台套 | 1 | 2026.06.10 | 含电气、结构、防雨系统、操作、起重系统、及电机、电缆等重要构配件维修或更换 |
2.2服务期限:2026年6月-2029年5月28日(按询价人指定时间组织进场)。
2.3服务地点:按询价人指定地点作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1.技术文件与方案质量
专项方案高标准审批:安装与拆卸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需由专业工程师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技术交底清晰明确:作业前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确保每位操作人员熟悉流程、标准和风险点。
2.安装过程质量控制
基础验收:起重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严格验收,确保承载力、平整度、预埋件位置等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并有正式的验收记录。
构件检查:安装前对所有钢结构构件、连接销轴、高强度螺栓、电气元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变形、裂纹、锈蚀等缺陷,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安装精度:
轨道安装的轨距、标高、接头间隙和平直度误差需符合《起重机轨道安装技术条件》等规范。
门架组装后的垂直度、对角线偏差、支腿标高差等关键尺寸必须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安全装置有效性: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防风防滑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装后需立即进行功能测试。
3.调试与验收质量
空载与负荷试验:安装完成后,必须按《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进行空载、静载(1.25倍额定载荷)、动载(1.1倍额定载荷)试验,检验其结构稳定性、机构运行情况和安全装置可靠性。
第三方监督检验:必须报请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或指定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投入使用。
完整竣工资料:安装工程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专项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自检报告、负荷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4.拆除过程质量控制
顺序正确:拆除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与安装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野蛮拆卸。
结构稳定:在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临时支撑或缆风绳等措施,确保结构在部分解体状态下的稳定性。
构件保护:拆除的构件应有序摆放、妥善保管,防止变形和损坏,以便后续转运或再利用。
服务标准
1.前期服务
资质报审:主动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齐全有效的企业资质、人员证件、设备资料供审核备案。
现场勘查: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勘查,评估作业环境,确保方案与现场条件相符。
合规告知:在作业前,按规定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施工告知手续。
2.过程服务
人员配备:现场配备足额的持证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全程监督指导。
安全文明施工:设置规范的作业警戒区,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格遵守深圳市对建筑施工的噪音、粉尘控制要求,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如需夜间作业,须办理相关许可)。工完场清,及时清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
沟通协调: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工程进度和遇到的问题,服从现场统一管理。
3.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为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操作、日常保养培训。
应急响应: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和应急故障处理机制,在设备使用初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资料移交:工程结束后,完整移交所有技术档案和验收资料。
特殊要求提示
智慧监管:深圳大力推行“智慧监造”平台,起重机械的备案、告知、检查等信息需要录入政府监管系统。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需遵循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
保险:通常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工商保险,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防护用品:要求供应商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安拆经验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需具备25吨门式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专项资质,证明企业具备安拆作业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筑企业资质(25吨门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或类似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身份明确。即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信息等。
(2)财务要求:本次投标服务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3年-2024年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标投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安拆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等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安全管理人员: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具有投标服务能力证明,设备齐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无。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10时00分。
5.2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线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设备安装调试或拆除验收完毕,办理相关证照,并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90天内支付当期计量金额的80%,9个月内支付当期计量金额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9.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额的5%;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无_。
9.3响应保证金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13809808098
举报邮箱:ehnfjw@163.com
12.其他
响应有效期为90天。
13.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锦驰商务中心C座二楼
联系人:王磊
电话:18688898556
电子邮件:839487068@qq.com
2026年5月27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6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报价时间截止前2026年5月30日10时前 |
| 3.1(6)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有,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 |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后30日内 |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具备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资质)。 (注 :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 |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 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2024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3至2025 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无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无 |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 :采购人可在此处明确对有关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等的具体要求。) |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无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逐条进行回复,并加盖公章 |
| 4.1.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 30 日 10 时00分 |
| 4.2.2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
| 5.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1个 |
| 6.3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保函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履约结束且质保期满后;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其他要求:无;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2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7响应和偏差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8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8.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
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3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8.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8.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供应商需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最迟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8)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评审
5.1评审小组
5.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2评审
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5.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合同授予
6.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2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3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6.4签订合同
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4.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纪律要求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8项规定 | ||
| …… | …… | ||
| 2.2.2 | 评审价格 | ||
|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 |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填报的投标总金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响应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详见附件:《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合同》
第5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采购范围:详见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备注 |
| 1 | 龙门吊拆除 | MG25t | 台次 | 1 | 2026.06.05 | 含拆除、安装、拆除工程及告知全流程办理事宜;询价人提供运输车,报价人负责安排人员装车卸车 |
| 2 | 龙门吊安装 | 台次 | 1 | 2026.06.10 | ||
| 3 | 龙门吊拆除 | 台次 | 1 | 2027.09.30 | ||
| 4 | 龙门吊维修 | 台套 | 1 | 2026.06.10 | 含电气、结构、防雨系统、操作、起重系统、及电机、电缆等重要构配件维修或更换 |
服务期限:2026年5月-2029年5月28日(按询价人指定时间组织进场)。
服务地点:按询价人指定地点作业。
二、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1.技术文件与方案质量
专项方案高标准审批:安装与拆卸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需由专业工程师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技术交底清晰明确:作业前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确保每位操作人员熟悉流程、标准和风险点。
2.安装过程质量控制
基础验收:起重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严格验收,确保承载力、平整度、预埋件位置等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并有正式的验收记录。
构件检查:安装前对所有钢结构构件、连接销轴、高强度螺栓、电气元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变形、裂纹、锈蚀等缺陷,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安装精度:
轨道安装的轨距、标高、接头间隙和平直度误差需符合《起重机轨道安装技术条件》等规范。
门架组装后的垂直度、对角线偏差、支腿标高差等关键尺寸必须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安全装置有效性: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防风防滑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装后需立即进行功能测试。
3.调试与验收质量
空载与负荷试验:安装完成后,必须按《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进行空载、静载(1.25倍额定载荷)、动载(1.1倍额定载荷)试验,检验其结构稳定性、机构运行情况和安全装置可靠性。
第三方监督检验:必须报请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或指定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投入使用。
完整竣工资料:安装工程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专项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自检报告、负荷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4.拆除过程质量控制
顺序正确:拆除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与安装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野蛮拆卸。
结构稳定:在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临时支撑或缆风绳等措施,确保结构在部分解体状态下的稳定性。
构件保护:拆除的构件应有序摆放、妥善保管,防止变形和损坏,以便后续转运或再利用。
服务标准
1.前期服务
资质报审:主动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齐全有效的企业资质、人员证件、设备资料供审核备案。
现场勘查: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勘查,评估作业环境,确保方案与现场条件相符。
合规告知:在作业前,按规定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施工告知手续。
2.过程服务
人员配备:现场配备足额的持证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全程监督指导。
安全文明施工:设置规范的作业警戒区,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格遵守深圳市对建筑施工的噪音、粉尘控制要求,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如需夜间作业,须办理相关许可)。工完场清,及时清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
沟通协调: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工程进度和遇到的问题,服从现场统一管理。
3.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为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操作、日常保养培训。
应急响应: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和应急故障处理机制,在设备使用初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资料移交:工程结束后,完整移交所有技术档案和验收资料。
特殊要求提示
智慧监管:深圳大力推行“智慧监造”平台,起重机械的备案、告知、检查等信息需要录入政府监管系统。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需遵循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
保险:通常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承诺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八、响应方案(如有)
九、信誉情况承诺函
十、信用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完成/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采购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
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需采购人明确)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
3、安全特别承诺: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解决。
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服务,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
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
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
供应商(公章):地址: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电话:
签字日期:邮编: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编号为:)的报价,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5、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7、报价表
1.报价表说明
2.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服务费用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总金额 | 含税总金额 | 备注 |
| 1 | 25吨门机安装 | 安装 | 台套 | 1 | 9% | |||||
| 2 | 25吨门机拆除 | 拆除 | 台套 | 2 | 9% | |||||
| 3 | 25吨门机维修 | 维修 | 台套 | 1 | 9% | |||||
| 合计报价 | ||||||||||
注:1.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2.在线填报的响应报价,需与本询价内容报价表内容一致。3.合同单价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在税务允许范围内,建议降低专票开票税率。4.安装拆除包含吊车、高空车和人工费用、安装时整机螺栓更换费用(螺栓质量符合国标要求)、监控系统维修/购买安装费用、红外限位器,刹车块,机械限位器,急停按钮,齿轮油,缓冲橡胶垫等;安装拆除包含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氧气乙炔、焊接和切割设备;负责门机装车和卸车人员的提供;包含安装拆除告知的办理和设备检测费用的承担、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费用。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结构、防雨系统、操作、起重系统、及电机、电缆等重要构配件维修或更换,油漆重刷、检查调试维修、全套高强螺栓、安全装置维修更换、夹轨器维修更换、滑线小车维修更换、减速机维修更换、整机油脂、监控系统维修/更换安装、钢丝绳维/更换、配套资料等。5.门机第一次拆除至维修堆场的装卸车作业,维修堆场至安装场地的装卸车作业、安装场地至第二次拆除后堆场的装车作业,报价包含在安拆单价中,期间运输车由招标人提供。
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8、资格审查资料
(适用于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服务内容 | |
| 委托人/发包人名称 | |
| 委托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服务是否完成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响应方案
(适用于要求提出响应方案的情况)
10、信誉情况承诺函
(报价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
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1、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12、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1:
涉税合规告知函(投标前告知版)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投标阶段涉税合规管理,现就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税务管理事项告知如下:
1、投标阶段合规要求
贵司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时,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1.发票开具要求
若最终中标,贵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内容一致性:发票记载的货物/服务内容、金额、交付时间须与中标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2)备注栏规范:建筑服务类发票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中标合同为准)+项目地址(精确到区县)”,如“XX项目(XX市XX区XX路XX号)”。
2.违约责任
若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我司有权拒收并暂停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纳税信用证明
(1)投标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①近12个月《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记录》(A/B级);
②投标前12个月内《无欠税证明》(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需加盖税务机关电子签章);
③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我司有权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信息更新责任
(1)投标期间发生以下变更的,须在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告知我司:
①工商登记(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
②税务登记(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址);
③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信息。
(2)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虚假投标,我司有权终止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标后合同衔接
1.承诺函签署要求
(1)中标后签订主合同时,须同步签署《涉税合规承诺函》(附件2),承诺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诺函须明确:
①因贵司违约导致我司进项税转出、补缴税款或滞纳金的,我司有权直接从合同尾款中扣除损失(计算公式:损失金额=补缴税款×130%+滞纳金+信誉损害赔偿金,其中信誉损害赔偿金按合同金额的5%计算);
②若尾款不足抵扣,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不足的,贵司可将依通过法律诉讼主张权利,我司除赔偿贵司损失外,还应当承担贵司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保函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2.条款效力衔接
本告知函内容将自动纳入最终签订的合同,并将承诺函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附件,若主合同条款与本函及承诺函存在冲突,以更严格者为准。
四、法律效力声明
1.告知义务履行
(1)本函已通过公司招标平台等渠道公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已尽到告知义务并接受条款。
(2)投标行为构成对本函条款的默认同意。
2.独立效力
本函不因主合同未签署而失效,其法律效力独立于具体交易。
3.争议解决
因本函或履约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函单位(公章):_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签发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
涉税合规承诺函(供应商签署版)
致: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参与贵司项目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涉税事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合规承诺事项
1.发票开具规范
保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与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完全一致,建筑服务类发票备注栏完整标注“XX项目(项目地址:XX市XX区)”,否则贵司有权拒付我司欠款且不承担逾期利息。
2.纳税申报保证
我司承诺依法履行增值税等纳税义务,若贵司有要求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并提供截至上个纳税期的《无欠税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贵司有权暂停付款直至材料齐全。
3.信息真实性承诺
我司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信息等资料真实有效。若信息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账户、股东结构等),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贵司,并提交变更证明文件。
二、违约认定标准
我司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根本违约:
1.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企业;
2.向贵司开具的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失控或异常凭证;
3.未按期提供《无欠税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经贵司催促后仍未提供;
4.未按期提交信息变更通知或提交虚假材料,经贵司催促后仍未提供;
5.未配合贵司税务稽查或提供虚假业务凭证。
我司一旦发生根本违约情形,贵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我司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若对贵司造成损失,按照第三条处理。
三、违约救济措施
1.若因我司的税务违约行为导致贵司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款或滞纳金的,贵司有权直接从合同款项中扣划税款损失(计算公式:损失金额=补缴税款×130%+滞纳金),若合同尾款不足以抵扣的,可从我司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不足的,贵司可将依法通过法律诉讼主张权利。
2.若我司发生的税务违约行为导致贵司税务信用扣分或降级的,可立即终止未履行合同,并自动列入贵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参与贵司投标及其他业务合作,且我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信誉损害赔偿金。
四、争议解决
因本承诺函或履约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贵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则
本承诺函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补充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方确认已完全理解本函法律后果,贵司有权对违约行为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追责措施。
本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签章确认:
承诺方(盖章):_____该处填单位全称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合同
招标(询价)编号:
合同编号:21-深铁20号线四工区-SBAC-2026****-0**
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根据甲方招标(或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或询价确认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甲方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工程)的25吨门式起重机(设备)安拆维修工作,甲、乙双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按以下条件签署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内容及特种设备安拆维修资质
1.1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安拆维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宝安区(具体地点以甲方实际指定位置为准)。
1.2安拆维修设备规格型号及能力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及能力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1 | 门式起重机 | MG25t | 台套 | 1 | 拆除 | |
| 2 | 门式起重机 | MG25t | 台套 | 1 | 安装 | |
| 3 | 门式起重机 | MG25t | 台套 | 1 | 拆除 | |
| 4 | 门式起重机 | MG25t | 台套 | 1 | 维修 |
1.3安拆维修单位资质要求
乙方承诺本企业具备上述设备安拆维修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安装、拆除活动(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还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乙方资质要求: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4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持证要求、技能培训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设备安装、拆除作业现场应配备下列人员,作业过程中由乙方统一负责管理:
(1)安拆维修负责人;
(2)安拆维修主管;
(3)专业技术人员;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安拆维修工、司索工、信号工、电工和塔机司机等安拆维修作业人员
涉及的信号工(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焊接人员等人员由乙方提供,安拆维修工、司索工、电工等人员由乙方提供,
乙方承诺上述设备安拆维修作业人员配备、资格(持证)等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监管部门(单位)的要求,并与乙方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经乙方专业技能培训合格。
安拆维修计划及监督检验
2.1安拆维修计划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或能力 | 计划安拆维修开始时间 | 安拆维修天数 | 备 注 |
| 1 | 门式起重机拆除 | MG25t | 2026.06.05 | 5天 | |
| 2 | 门式起重机安装 | MG25t | 2026.06.10 | 5天 | |
| 3 | 门式起重机拆除 | MG25t | 2027.09.30 | 5天 | |
| 4 | 门式起重机拆除 | MG25t | 2026.06.10 | 5天 |
工期要求具体条款
2.2安装告知及监督检验
(1)乙方负责安装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后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自行检验、申请监督检验并依法取得监督(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如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外部第三方检测检验的,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监督(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包括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后,负责按照行业规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标准不低于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乙方予以配合并负责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
(3)如本合同约定乙方办理相关证照的,待乙方完成证照办理工作并交付甲方后为验收程序结束。
(4)其他:无。
合同价款
3.1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税率:,不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履约期间如国家及公司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3.2具体分项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分项总价(元) | 备注 |
| 1 | 25吨门式起重机拆除 | 台套 | 1 | 25吨门吊(原值)不含税单价:1195110.26元 | |||
| 2 | 25吨门式起重机安装 | 台套 | 1 | ||||
| 3 | 25吨门式起重机拆除 | 台套 | 1 | ||||
| 4 | 25吨门式起重机维修 | 台套 | 1 | ||||
| 合计 |
3.2.1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上述价格包括不限于设备进场装卸车费、设备看管费(安装期间)、安装过程机械使用费、产权备案费、安装调试费、资料完善费、检测费、运输保险费、人工费、工属具费、辅材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人员调遣费、伙食及住宿费、证照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
3.2.2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合同价为固定合同价,是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所报单价遗漏工作内容,以及国家和地**府调整、物价变动或工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要求调整单价。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4.1结算
4.1.1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乙方完成安/拆、维修和取得相关证照(使用登记证)后30天内必须联系甲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告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合同价款的结算,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4.1.2结算依据:乙方将甲方签认的《现场验收单》(甲方提供格式)汇总后,交甲方办理结算单(格式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
4.1.3结算单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需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2支付
4.2.1合同款项按以下(7)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12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12个月供应链金融;
(6)其他支付方式:/;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成):(1)(2)(5)。
乙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甲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上述票据方式支付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不代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继承或受让甲方付款义务。
采用承兑汇票、其他金融产品支付的,在承兑汇票有限期内,如乙方提前贴现,所产生的承兑利息甲方不予承担。
4.2.2乙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账户:
开户行:
4.2.3支付时间
设备安装调试、拆除、维修工作完毕,办理相关证照,并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90天内支付当期计量金额的80%,12个月内支付计量金额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由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无质量问题时甲方于30天内支付乙方(无息)。
4.2.4质保金支付
本合同约定质保期为安装调试、拆除、维修工作完毕,办理相关证照后6个月。待质保期满后,由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无质量问题时甲方于30天内支付乙方(无息)。
发票
5.1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 项目 | 甲方 | 乙方 |
| 全称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40400070294315B |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1601房(仅限办公) | |
| 注册电话 | 020-39011870 | |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南沙开发区支行 | |
| 账 号 | 44050153140500001173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发票备注栏应备注:工程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增值税发票开票注意事项:
①开票人、复核人和收款人必须填写,并且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②供应商开具材料发票,明细必须与合同内清单一致。
③发票内容必须完整,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国家对增值税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变,调整税额。
④如合同内清单较多,可附税控系统里开具的清单,不得使用自制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生效。
⑤供应商开具发票如不符合开具说明条款,项目概不接收。因发票开具不及时影响项目支付等情况,供应商自行承担。
⑥发票专用章(包括个人印章、税控印章)不可盖住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5.2乙方提供发票的约定
5.2.1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2.2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单后,乙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全额增值税专用税发票给甲方入账。
5.2.3如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毁损,乙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质量保证金
6.1质量保证金办理:按结算金额5%的合同款做质量保证金。
6.2本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为:本合同安装调试、拆除工作完毕,办理相关证照后6个月。
6.3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已交付工作质量的保证责任。
履约担保
7.1乙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或者: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国有控股或者上市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
7.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安拆维修工作验收后一个月。
7.3履约担保到期后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7.4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工作的质量保证责任。
联络
8.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8.1.1甲方授权代表为:李向阳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8688898556邮箱:wanglei81@ccccltd.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锦驰商务C区二楼中交(广州)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安拆维修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
8.1.2乙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安拆维修计划的接收、组织安拆维修实施、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
8.2人员如有变更,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8.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8.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8.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8.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8.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8.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甲方权利与义务
9.1甲方的权利
9.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人员和施工设备(甲供设备除外)的相关证书、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及设备有关使用、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等记录;
9.1.2如遇交叉作业,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9.1.3甲方有权监督和巡查乙方现场作业,如乙方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不听从指挥,消极怠工,违反现场文明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更换人员;
9.1.4当甲方认为乙方在拆除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某项作业时,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或甲方自行完成此项作业,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双方结算时予以扣除;
9.1.5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罚款,甲方有权在结算中扣除相关费用,不足部分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9.2甲方的义务
9.2.1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9.2.2甲方提供安拆维修工作便利条件,按持续组织安全风险告知、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9.2.3安装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使用单位对安装基础(包括轨道等)的验收合格证明。
9.2.4按程序组织安装单位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
乙方权利与义务
10.1乙方的权利
10.1.1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同款;
10.1.2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赶工作业及冒险作业。
10.2乙方的义务
10.2.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需将详细安装(拆除)方案报甲方。方案格式应满足甲方提供的方案范本要求,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责任部门和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分工、安装程序、控制环节和控制点、具体措施和要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等,并履行内部审核、审批程序;
10.2.2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质证书等,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向甲方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用工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现场劳务人员进场前需提供职工健康证明,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装图纸等技术交底和安装方案交底;
10.2.3特种作业人员要提供特种作业证,其他人员要有类似施工经验,保证工期;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10.2.4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方案、相关规范组织安装、拆除作业,完成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并达到合同要求,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安装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人员等到岗履职,人员更换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接受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
10.2.5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安装、拆除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文明作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各种损失及罚款;
10.2.6负责设备部件的接收以及清点,及整个过程中现场部件的看管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部件缺失、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10.2.7积极配合甲方相关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接受甲方检查并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
10.2.8严格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和要求,对于不听从甲方合理安排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并按违约责任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10.2.9编制安装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得少于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的监督检验的项目和要求,当按照相应的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自行检验,并且记录,作业完毕后负责现场的清理工作;
10.2.10乙方负责办理设备安装、拆除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将有关档案移交给甲方;
10.2.11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乙方合同款、扣留的乙方各类保留金、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补齐。
安全文明作业
1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11.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11.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及其遵章守纪的自觉。
11.4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设备安拆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1),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进行具体约定。
11.5乙方现场人员饮食均由乙方负责,费用承担方式:自费承担;乙方现场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费用承担方式:自费承担。以上若由甲方提供,费用在计量中扣除。
节能环保
12.1乙方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相关培训;
12.2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2.3乙方应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安拆维修方案,应尽量节约现场资源和避免资源的浪费;
12.4禁止使用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12.5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诸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3.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3.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3.3.1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13.3.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3.3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13.3.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4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事故处理
14.1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4.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保险
15.1乙方应为在场所有乙方人员(包括乙方的雇员)及自有设备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保险类型包括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及意外伤害医疗险,机械设备险;乙方办理保险后必须至甲方备案。
15.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有必要甲方进行配合工作。乙方未办理保险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责任
16.1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6.2乙方违约责任
16.2.1乙方延期完成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16.2.2乙方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16.2.3乙方损坏甲方设备或其他财产,应照价赔偿;
16.2.4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禁止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安装、拆除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转让
18.1合同的变更
18.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8.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18.2合同解除
18.2.1如乙方有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将本合同任务转包或再分包的;
(2)如果乙方在工期、进度、质量、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等任一方面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整改仍然不能达到甲方要求;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8.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2.3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办理。
18.2.4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18.3合同权利的转让
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乙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廉洁约定
19.1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
19.2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
19.3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
19.4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
19.5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
19.6甲方发现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追缴乙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9.7甲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刘清桂,举报电话:020-39011850,举报邮箱:ehnfjw@163.com;乙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19.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
争议的解决
2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签署地(武汉市东西湖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0.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其它
21.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验收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1.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安拆维修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21.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1.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2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合同附件
22.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设备安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授权委托书
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4涉税合规承诺函
附件5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附件6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附件1:设备安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设备安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委托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将25吨门式起重机设备安拆维修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及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责任及义务,确保设备安拆维修工作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安拆维修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二、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2、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3、委托工作范围:深圳市
4、委托工作方式:直接委托
三、安拆维修工作期限(暂定,以设备安拆维修合同约定为准)
自2026年6月5日起开工至2027年9月30日完工。
乙方进场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退场时间为2027年9月30日。
四、安拆维修工作合同备案
1、甲方实施安拆维修委托工作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同意的,乙方应予以协助。
2、乙方将安拆维修施工合同按行业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协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设备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2)审核相关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3)审核乙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4)审核乙方制定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安装、拆卸情况;(6)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2、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编制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安装设备及现场施工条件;(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将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告知工程所在地相关监督主管部门、申请监督检验。
(6)安装前应当检查现场安装条件及环境,确保其符合安装和拆除要求,并且配备充分的防护措施。
(7)严格按照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对安装、拆除设备及辅助吊装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8)指派安拆维修负责人、安拆维修主管、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9)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并制定检验作业指导书,按照相应的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自行检验、调试和试运转,并且做好记录。
六、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甲乙双方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检查等制度。共同开展班组班前喊话及“知安全、行安全、奖安全”积分制管理活动。乙方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应当在进场时向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相关组织机构,配齐管理人员。
安拆维修工作实施期间,乙方指派同志(电话:手机:)为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其应持有建安B证或交安B证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号:。
安拆维修工作实施期间,乙方指派同志(电话:手机:)为专职安全员,其应持有建安C1证或交安C证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号:,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乙方与其雇佣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对其雇佣人员的身体状况、教育培训、现场监管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备人员花名册。
5、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乙方应负责对其雇佣的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并在人员进场时将人员花名册(全员实名制信息)、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向甲方备案并动态更新。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其雇佣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6、甲乙双方在安拆维修工作实施前要认真勘察现场,乙方应针对承担的工作内容编制安拆维修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乙方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甲方审查,经批复后才能指导安拆维修作业。
施工前,乙方应根据设备制造商说明书及其编制并审批完成的专项施工方案向其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熟悉该塔吊的安装顶升原理、重点工序及关键部位的检查确认要求、重大作业风险及应对措施,并将交底的书面材料报甲方备案。
7、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应按照乙方企业管理要求开展现场安全管理、风险识别及管控、隐患排查及治理等工作,并将相关管理记录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全面科学辨识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8、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及督促、检查,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乙方应全面开展进场人员岗前体检,体检证明资料提交甲方备案;严控超龄人员及职业禁忌人员进场,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乙方应为参建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单提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身体健康状况及资质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人员。
若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安拆维修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乙方配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观、材质、性能等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规范使用。
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劳保用品。
10、甲、乙双方要对各自作业区域内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作业。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甲方按照《分包商提供设备限制清单》规定乙方自带设备;乙方提供设备应保证设备性能安全可靠,各类法定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设备进场前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设备待检区”验收制度,起重设备使用实行甲方“施工许可制”;乙方应保证自觉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设备,加强所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禁止设备带病作业;加强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按规定持证上岗,业务能力完全胜任岗位需要。
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自行搭设使用的施工设施应具备完整有效的档案资料,使用前须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或施工设施设计图纸;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日志);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或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有权要求限期退场。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作业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措施后,方能实行。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乙方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为100%,并按规定进行复审;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安拆维修作业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乙方在签订安拆维修作业合同后,应自觉地按照有关要求向当地政府办理开工进场的相关手续。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损、环境等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规定时效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18、甲方按照安拆维修合同额的5%向乙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当乙方不按照安拆维修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时,甲方可以另行安排完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9、如受恶劣天气、施工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甲方有权提出停止设备安拆维修的指令,乙方应严格落实甲方提出的停工要求。
20、乙方应关注参建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参建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21、乙方管理层应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2、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有与国家和地**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执行。
23、本协议一式六份,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并作为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按安拆维修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24、本协议与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由于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安拆维修作业等原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六、双方签字
(以下无正文)
| 甲方: | 乙方: | |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 (盖章) | |
| 地址: | 地址: | |
| 代表人: (签字) | 营业证书编号: | |
| 电话: | 资质证书编号: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 代表人: (签字) | ||
| 电话: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授权给个人)
致(公司、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全称):
(对方单位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全称)(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单位”)注册地为某某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本公司/本单位谨授权代理人姓名(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身份证号)为本公司/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本单位处理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本授权委托书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在盖章页附):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
营业执照:
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附件4:涉税合规承诺函
涉税合规承诺函
致: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供应商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参与贵司项目合作(项目名称: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合同编号:)相关涉税事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合规承诺事项
1.发票开具规范
保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与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完全一致,建筑服务类发票备注栏完整标注“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否则贵司有权拒付我司欠款且不承担逾期利息。
2.纳税申报保证
我司承诺依法履行增值税等纳税义务,若贵司有要求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并提供截至上个纳税期的《无欠税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贵司有权暂停付款直至材料齐全。
3.信息真实性承诺
我司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信息等资料真实有效。若信息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账户、股东结构等),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贵司,并提交变更证明文件。
二、违约认定标准
我司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根本违约:
1.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企业;
2.向贵司开具的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失控或异常凭证;
3.未按期提供《无欠税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经贵司催促后仍未提供;
4.未按期提交信息变更通知或提交虚假材料,经贵司催促后仍未提供;
5.未配合贵司税务稽查或提供虚假业务凭证。
我司一旦发生根本违约情形,贵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我司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若对贵司造成损失,按照第三条处理。
三、违约救济措施
1.若因我司的税务违约行为导致贵司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款或滞纳金的,贵司有权直接从合同款项中扣划税款损失(计算公式:损失金额=补缴税款×130%+滞纳金),若合同尾款不足以抵扣的,可从我司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不足的,贵司可将依法通过法律诉讼主张权利。
2.若我司发生的税务违约行为导致贵司税务信用扣分或降级的,可立即终止未履行合同,并自动列入贵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参与贵司投标及其他业务合作,且我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信誉损害赔偿金。
四、争议解决
因本承诺函或履约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武汉市东西湖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附则
本承诺函作为《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的补充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方确认已完全理解本函法律后果,贵司有权对违约行为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追责措施。
本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签章确认: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5: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1、乙方执行“25吨门式起重机安拆维修服务合同”在甲方指定施工区域施工时,应遵循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同时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乙方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施工前,乙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环保进场教育进行备案。
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环保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环保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环保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项目所在地有关特种作业考核部门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当地劳动保护监察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2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环保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有与国家和地**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附件6: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甲方(单位):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
为加强设备类业务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设备类主合同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施工方车辆。
(六)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分包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不得要求乙方安排亲友工作。
(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乙方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
(七)乙方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金额10%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定级,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纪检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或授权的代理人:
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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