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00020260001R4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更正前 | 更正后 |
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 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 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30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30。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3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联系人:孙文煜
电 话:1939131455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联系人:关卫华、王琴、王毅
联系方式:1888492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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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项目(一期)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00020260001R4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30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30。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3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联系人:孙文煜
电话:193913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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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联系人:关卫华、王琴、王毅
联系方式:1888492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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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
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
招标人: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4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71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173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75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77
第一章招标公告
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601-522429-04-05-509042
1.2本招标项目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已由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601-522429-04-05-50904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百里杜
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百里杜鹃辖区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复垦445.93亩,建筑物拆除、剥离硬化层及石方
开挖、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土壤培肥和改良、改建田间道全长1509米、新建错
车道、新建挡土墙等。
2.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1589.87万元,招标合同估算价为1321.047362万
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
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1-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
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12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6年06月12日09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
10时3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
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
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
电话:0857-8314242。
8.行政监督部门
-2-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电话:1398556194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939131455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联系人:关卫华、王琴、王毅
电话:18884925696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9391314555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联系人:关卫华、王琴、王毅电话:18884925696 |
| 1.1.4 | 项目名称 | 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 |
| 1.1.5 | 建设地点 | 百里杜鹃辖区内 |
| 1.1.6 | 建设规模 | 土地复垦445.93亩,建筑物拆除、剥离硬化层及石方开挖、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土壤培肥和改良、改建田间道全长1509米、新建错车道、新建挡土墙等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比例: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有施工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交工日期:具体开(交)工时间以签订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 1.3.3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1.4.1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一、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其他/。二、财务要求:1.□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年度(2023年、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联合体投标的财务状况要求(如有):/。三、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四、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情形之一;2.其他: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情形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五、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按第二章第3.5.6款要求提供材料)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不要求工作经历;☑要求具备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4.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材料;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5.无在建项目(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6.其他: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经理无注册证。六、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按第二章第3.5.6款要求提供材料。)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不要求工作经历;☑要求具备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3.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材料;4.其他: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七、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投标须知正文 |
| 1.9.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内容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分包,选定分包单位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分包单位前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能够自行施工允许分包的内容,不用填写拟分包企业。 |
| 1.12 | 响应和偏离 | 实质性要求应响应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允许偏离,视为细微偏差。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问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以书面形式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及发布网站 | 发出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2.2款指定网站下载。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发布网站 | 发出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3.1款指定网站下载。 |
| 2.4.1 | 异议的提出 | 提出方式:书面形式或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以书面形式提出。 |
| 2.4.2 | 异议的答复 | 答复方式:书面形式或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以书面形式答复。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 |
| 3.1.1 | 资料 |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规范计税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总价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企业经营、技术、成本等综合情况,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自报投标总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13210473.6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投标报价应包含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3、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真伪。4、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0时3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二、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存在投标人须知第3.4.4款、5.4.1款和9.2条情形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23年01月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投标人须知正文”3.5.6款要求提供材料。其他要求:/。 |
| 3.5.8 | 其他要求 |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投标人须知正文”3.5.8款要求提供材料。其他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
| 3.7.4(1) | 投标文件制作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制作软件进行制作。 |
| 3.7.4(2) | 是否采用“暗标” | ☑不采用□采用,遵照各交易平台编制要求或其他: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 |
| 4.2.1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09时30分 |
| 4.2.2 | 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
| 5.1.2 | 解密方式和时长 |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前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时3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
| 5.2 | 开标程序 | ☑远程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前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时3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 |
| 5.2 | 开标程序 | ,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方式 | 交易平台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 |
| 7.4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日。 |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现金(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支票)等。其他要求:/。 |
| 8.1 | 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1-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指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建的2023年01月至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56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
| 10.2 | 低于成本报价评审 | 评审方法1.启用条件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可启用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程序。[提示: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实际需求和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设置]2.评审标准:(1)评标委员会直接作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的结论。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直接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否决其投标。(2)评标委员会无法直接作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的结论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说明和材料的,视为无法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说明和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时,可以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否决其投标。(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记录评审过程和结论并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确认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
| 10.3 | 农民工工资 |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10.4 | 工程价款结算 | 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 |
| 10.4 | 工程价款结算 | 支付工程进度款,规范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 |
| 10.5 | 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订立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363号)的要求在各交易平台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在线订立项目合同。 |
| 10.6 | 中标后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投标文件 | 纸质文件2份。电子文件1份。注:1.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要提供纸质版文件2份和电子投标文件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根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投标文件(供打印)”投标PDF文件打印盖章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必须用无毒U盘或正版CD或DVD光盘刻录;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加密,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报送。 |
| 10.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下浮1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中标人。 |
| 10.8 | 档案管理 | 1.招标投标档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1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归档整理并完整地移交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篡改、损毁、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招标项目档案。鼓励采用电子方式保存招标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十五年。 |
| 10.9 | 异议、投诉处理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 |
| 10.9 | 异议、投诉处理 | 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单位: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9391314555。投诉受理单位: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13985561942。 |
| 10.10 | 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
| 10.11 | 其他要求 |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一、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 |
| 10.11 | 其他要求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二、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送至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 |
| 10.12 | 投标人须逐一承诺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因投标人未充分理解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单位科学组织施工,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赶工费用。(3)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进行更换;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实施现场时间每月不低于22.5工作日(若需外出,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4)投标人须承诺在贵州省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否则一经查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中标单位对项目所有施工作业、施工方法、施工进度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中标后,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6)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投标人须承诺:我方不得弄虚作假,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我方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或材料原件进行复核,若经招标人查实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已中标的投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以此类推。 | |
| 10.13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 |
| 10.14 | 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存在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不予调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
| 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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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设备及/或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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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二章
第3.5条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第二章第
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
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
标文件代表联合体各方真实情况。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交易平台或其运营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国家、贵州省(含贵州省内任意地
区)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
许可证;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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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反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2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应对该资料的理解、推论
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不召开。
1.10.2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按第二章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
处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9-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离
1.12.1实质性要求应响应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实质性要求是指:投标报价、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等要求。
1.12.2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允许偏离,视为细微偏差。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第二章第1.10条、第2.2条
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
不另行通知。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
-20-
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2.3投标人须留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所列网站发布
的澄清通知,在浏览澄清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通知,不需要确认。投
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第二章第2.2.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且不需
投标人确认。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不满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要求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须留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所列网站发布
的修改通知,在浏览修改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修改通知,不需要确认。投
标人未留意该修改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
2.4.2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作
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21-
(7)施工组织设计;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确
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二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二章
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
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第二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回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未回复或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以现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支票)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
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3.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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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
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
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第二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
标人退还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非现金形式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投标人采用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采用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的投标担保,将要求保函开立人或保险人
承担保证责任;采用投标承诺的,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者自愿放弃中标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第二章第1.4条规定的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完整的基础信息网络查询截图。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项目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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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建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施工项目情况,
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第二章第1.4.1款规定的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
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个人项
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
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个人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
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
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及/或)“拟投入本项目的
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款规定的。
3.5.8“其他要求”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述内容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
证明的扫描件。
3.5.9联合体投标的,第二章第3.5.1款至第3.5.8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
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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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的投标报价、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投
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
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
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的编制应使用各交易平台制作软件进行编制;若招标项目技
术文件采用“暗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第二章第4.1.1款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交易平台将
会提醒投标人上传成功。
4.2.3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应及时与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联系处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上传通道
一直开通,投标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撤回的投标文件重新修
改后,按第二章第4.1条、第4.2条要求重新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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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交
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5.4特殊情况处理
5.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无合理原因的,视
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4.2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交易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开标无
法进行等情况的,按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相关预案(或办法)处理。
5.4.3开标过程中,如交易中心出现停电、断网等情况导致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无法登录交易平台、无法开标的,按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相
关预案(或办法)处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且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
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26-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对本招标项目只能作出唯一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采用“一人一票”投票表决制,采纳半数以上通过的投票
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
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评标结果专业审查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难度,组织专业审查团队
对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履约能力进行确认,如确认结果与评标结果存异,可组织
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27-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告中标结果。
7.5中标通知书
在第二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交易平
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
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
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第二章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
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28-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
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条、第5.3条和第7.2条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款规定的期限内。
-2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附表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格式)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情况)
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的有关问题时,可参考
本格式。采用电子招标时,按照交易平台程序执行。
-31-
附表二: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格式)
编号: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或现场情况),作如下
澄清:
1、……
2、……
3、……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
月日
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的有关问题时,
可参考本格式。采用电子招标时,按照交易平台程序执行。
-32-
附表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格式)
编号: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
…
2、……
3、……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时,可参考本格式。采用电
子招标时,按照交易平台程序执行。
-33-
附表四: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确认函(格式)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标段)的(澄清通知/修改
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共页。
特此确认。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时,
可参考本格式。采用电子招标时,投标人无需回复
-34-
附表五:
开标记录表
以各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
-35-
附表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已于年月日时分在(交易平台名称)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评审得分: |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
| 质量标准 | |
| 服务期限: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评审得分: |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
| 质量标准 | |
| 服务期限: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评审得分: |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
| 质量标准 | |
| 服务期限: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
持有异议的请向(异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
本。
-37-
附表七:
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的(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施工已于年月日时分在(交易平台名称)开标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结束,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
示如下:
| 中标人名称: | |
| 中标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
| 质量标准: | |
| 计划工期: | |
| 项目经理: | |
| 项目经理资质: |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年月日
-38-
| 附表八: | 中标通知书固投代码/项目编号: | ||
| (中标人名称): | |||
| (联合体成员名称): | |||
|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投标文件 | ||
| 中标价: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 | ||
|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 |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
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项目交易场所(交易中心):
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失信信息的市场主体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其他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公平择优的原则。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 | ||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规定。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其他/。 |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年度(2023年、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40-
| 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1.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情形之一;2.其他: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情形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不要求工作经历;☑要求具备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4.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材料;5.无在建项目(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6.其他: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经理无注册证。 | ||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不要求工作经历;☑要求具备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3.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材料; |
-41-
| 4.其他: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 |||
| 其他主要人员 | 无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其他承诺 | 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要求提供的承诺。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施工组织设计:30分(2)项目管理机构:10分(3)投标报价:55分(4)其他因素:5分(5)细微偏差:-5分(扣分项)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式中,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1a2anMN(n)5n2S=aaa12n(n)4nS-评标基准价ia(i=1,2,…n)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M-最高有效报价N-最低有效报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报价公式 | 偏差率(P)=100%×|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P保留两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0分) |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相关图件(4分) | (1)内容齐全、布置合理、图例表达清楚的得:(2.5-4.0]分;(2)内容比较齐全、布置比较合理、图例表达比较清楚的得:(1.5-2.5];(3)内容基本齐全、布置基本合理、图例基本表达清楚的得:(0.8-1.5];(4)内容不齐全、布置不太合理、图例表达不太清楚的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污染整治措施(4分) | (1)措施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科学切实可行得:(2.5-4.0]分;(2)措施比较全面,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比较符合实际,针对性比较强、比较科学切实可行得:(1.5-2.5]分;(3)措施基本全面,论述基本完整清晰、基本符合实际,针对性般、基本科学切实可行得:(0.8-1.5]分;(4)措施不全面,论述不完整清晰、不够符合实际,针对性差、不够科学切实可行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得:(2.5-3.0]分;(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比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比较得力、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得:(1.5-2.5]分; | ||
-43-
| (3分) | (3)计划编制,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保证措施基本可靠得:(0.8-1.5]分;(4)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不合理、不可行,或关键线路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或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合理、不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或保证措施不可靠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3分) |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符合实际,针对性强、技术措施科学切实可行得:(2.5-3]分;(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措施比较具体的得:(1.5-2.5]分;(3)工程质量保证施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可行的得:(0.8—1.5]分;(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不细致、结合实际不够、或措施不具体的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界分值。 | ||
| 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分) |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得:(2.5—3.0]分;(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得:(1.5-2.5]分;(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计基本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制订得:(0.8-1.5]分;(4)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计不全面不周到、不完整,或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确保文明施工技术措施(3分) |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得:(2.5-3.0]分;(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得:(1.5-2.5]分;(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计基本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制订得:(0.8-1.5]分;(4)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计不全面不周到、不完整,或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44-
| 确保环境保护技术措施(3分) | (1)环保措施完整,内容科学可行的得:(2.5-3.0]分;(2)环保措施比较完整,内容比较科学可行的得:(1.5-2.5]分;(3)环保措施基本完整,内容基本科学可行的得:(0.8-1.5]分;(4)环保措施不完整,内容不科学可行的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3分) | (1)现场组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得:(2.5-3.0](2)现场组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分;得:(1.5-2.5]分;(3)现场组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合理得:(0.8-1.5]分;(4)现场组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调配计划不合理得:[0-0.8]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 | (1)治安保卫措施完整,内容科学可行的得:(1.5-2.0]分;(2)治安保卫措施比较完整,内容比较科学可行的得:(1.0-1.5]分;(3)治安保卫措施基本完整,内容基本科学可行的得:(0.5-1.0]分;(4)治安保卫措施不完整,内容不科学可行的得:[0-0.5]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2分) | 配合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5-2.0]分;配合措施比较合理可行的得:(1.0-1.5]分;配合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0.5-1.0]分;;配合措施不太合理可行的得:[0-0.5]分。注:“[”“]”为包含边界分值;“(”“)”为不包含边界分值。 |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 | 技术负责人职称(5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 其他主要人员(5分) | 至少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附岗位证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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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描件及对应人员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材料,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人员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材料。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人员配备不齐全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得0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 | 报价分(55分) | 报价分按下式进行计算,保留2位小数。Y=C-P×K×100Y–投标人报价分(Y≥0)C–报价分标准分值P–偏差率K–偏差扣分值ai大于S时,K取0.5;ai小于S时,K取0.25;ai等于S时,K取0;以0.25为步距。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 | 企业业绩(5分) | 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5分,满分5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指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建的2023年01月至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56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一个得2.5分,每增加一个加2.5分,满分5分。②投标人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2.2.4(5) | 细微偏差扣分标准(-5分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具体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12条。偏差1处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次计扣。本项最多扣5分。 |
| 3.2.3 | 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方法 | 1.投标人得分=A+B+C+D+E;2.A是评委个人公正评判投标人投标文件主观内容的反映,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A为所有有效的评委主观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确保公正,有效的评委主观评分Z须满足:0.8H≤Z≤1.2H。H为所有评委主观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 | |
| 3.2.3 | 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方法 | 的算术平均值。3.B、C、D、E是评委共同公正评判投标人投标文件客观内容的一致反映,必须统一。 | |
| 3.3.1 |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 | 以书面形式发出。 | |
| 3.3.2 | 投标人澄清时间 | 澄清要求发出1小时内。 | |
| 3.3.3 | 澄清要求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
| 3.4.1 | 中标候选人 |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
| 3.4.1 | 评标委员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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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正文(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第
三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失信信息的市场主体
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其他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公平择优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细微偏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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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00020260001R4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
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前更正后 | |
| 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计0分;本项满分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30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30。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3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贵州百里杜鹃乡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联系人:孙文煜
电话:1939131455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联系人:关卫华、王琴、王毅
联系方式:18884925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