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浙鼎DL20261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承销费率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 | 1 | 项 | 240 | 0.1% (即10BP) | 本项目采购主体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三年发行总规模8亿元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发行期限3年,本项目取1名中标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及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应具备具有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业务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总机构)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同时还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如分支机构已是直属总机构的一级机构,则无需再提供授权书),若无明显确定为省级机构(一级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9622005),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107761064)。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9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9622005。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可以使用电子签章。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顺丰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10776106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7-566760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李先生、郑先生
联系方式:13107761064、18888921640
3、监督部门: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方式:0577-56676036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
温州市国有企业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浙鼎DL2026106
项目名称: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
采购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录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的采购公告4
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8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12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1
第三部分附件31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5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8
注: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浙鼎DL2026106
2、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3、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承销费率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 1 |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 | 1 | 项 | 240 | 0.1%(即10BP) | 本项目采购主体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三年发行总规模8亿元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发行期限3年,本项目取1名中标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及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应具备具有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业务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总机构)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同时还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如分支机构已是直属总机构的一级机构,则无需再提供授权书),若无明显确定为省级机构(一级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9622005),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107761064)。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9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9622005。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可以使用电子签章。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顺丰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10776106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7-566760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李先生、郑先生
联系方式:13107761064、18888921640
3、监督部门: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方式:0577-56676036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7月5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外地可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219620458@qq.com。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107761064。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5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南洋大道2003号浙南云谷H幢5楼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56676050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李先生/郑先生电话:13107761064、18888921640 |
| 3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项目编号:浙鼎DL2026106 |
| 4 | 服务地点 | 浙江省温州市 |
| 5 | 偏差情况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按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22.投标文件的澄清。” |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7 | 采购内容 |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三年发行总规模8亿元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发行期限3年,本项目取1名中标供应商。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即10PB采购预算总金额240万元(不含律师、会计师及评级机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 8 | 相关公告发布媒介 | 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
| 9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120天。 |
| 1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 15 | 投标文件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 16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 17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公章或实体公章;电子签名或实体签名(盖章)均可,下同。注:乐采云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18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可以顺丰或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李先生收,联系电话13107761064.) |
| 20 |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顺丰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乐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1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 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 24 | 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评审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规定评审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评审。 |
| 25 | 开评标程序 |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文件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公布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情况开启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评审(含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提交评审报告; |
| 2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
| 27 | 原 件 | 不提交 |
| 28 | 履约担保 | 不提交 |
| 29 | 注意事项 | (1)本采购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本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一正二副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以及U盘(1个)形式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版)扫描件。 |
| 30 | 解释顺序 | (1)如投标供应商须知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网站供下载的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采购文件为准。(3)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在采购投标阶段,按采购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是按照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描述为准。
3.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采购文件申请获取网址:https://www.lecaiyun.com;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s://www.lecaiyun.com)。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法律责任
9.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1 | ▲资格文件(强制性要求,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否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 附件一 |
| 1) |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如分支机构已是直属总机构的一级机构,则无需再提供授权书),如无明显确定为省级机构(一级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 | (1) |
| 2) | 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相关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 | (2) |
| 3) | 投标声明书; | (3) |
| a | 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如实填写(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 | (4) |
| b |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请在投标声明书在如实填写,并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5) |
| 4) |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 | (6) |
| 2 | 报价文件 | |
| 1)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二 |
| 3 | 商务技术文件 | |
| 1) | ▲投标函 | 附件三 |
| 2) |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 附件四 |
| 3) | 包销承诺函 | 附件五 |
| 4) | 技术部分(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本文件《附件》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 附件六 |
| 5) | 投标供应商公司简介以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技术评分表,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制件,须在复制件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11.投标报价
1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承销费率进行报价,以基点(BP)为单位。
▲投标报价为含税总价,是指投标人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所有价款。报价包括服务所需的完成发债准备工作、制作申报材料并上报、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完成债券的成功注册(获批)、发行与销售、后期的支持与服务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税费、服务费、利润及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除不可抗力之外的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
11.2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综合单价、投标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1.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11.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6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承包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4.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4.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14.3本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4.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14.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5.投标文件的签章、形式及份数
15.1投标文件的签章、形式及份数: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7.2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强行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
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备份)文件将拒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
18.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19.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开标、评标
21.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在乐采云平台在线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并组织签署《国企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E-mail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向所有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送达“要求签署和提交《国企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在送达通知后完成确认书的提交(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19620458@qq.com);
(3)开启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乐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文件中规定所需发送给供应商相关资料的,可通过乐采云平台或通过邮件、传真等其他有效形式以询标函形式提供。
21.2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进入商务技术评审。
21.3▲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非实质性条款除外)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代表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或采购文件中标注“▲”且加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存在负偏离的;
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且无法证明报价的合理性;
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的;
6)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如有争议,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21.4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报价文件,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的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等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1.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乐采云系统显示的电子《报价一览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乐采云系统并已签章的《报价一览表》为准,若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进行修正,其投标无效。
21.6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7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1.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2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有效形式提交{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2.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3.确定中标候选人
23.1确定中标候选人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2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评标细则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授予合同
25.确定中标人
25.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5.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5.5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以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主要条款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26.3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该中标人承担。
27质疑与投诉
27.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7.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27.4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人民币20000元计取(大写:贰万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人需将费用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单列)。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9215101040042548
开户行:温州市农行城东支行
28.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9.乐采云技术服务费
29.1乐采云技术服务费;
①中标价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的):按800元收取;
②中标价超过80万元的:中标价的千分之一(0.1%),以30000元封顶。
该费用由中标人中标后各自支付给乐采云公司。
第2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中标后双方协商合同协议为准)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
承销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在【某地】签订:
甲方(发行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发行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拟在国内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主承销商保证本次债券承销团全体成员已授权乙方以主承销商的身份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债券发行所涉及的承销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1.1除本协议具体条文另有说明外,本协议项下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或甲方是指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或乙方是指。
(3)承销团是指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债券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4)承销团成员是指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5)本协议或主承销协议是指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证券公司签署的《【】年【】公司企业债债券主承销协议》。
(6)承销团协议是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之间为本次债券的发行签署的《【】年【】公司企业债债券承销团协议》。
(7)债券发行文件是指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有关文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
(8)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团成员在甲乙双方对当期债券包销的票面利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各自承销比例承担当期债券发行风险。当期债券发行的利率区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当期债券发行的工作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启动发行。在当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因认购不足、认购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开始发行的当期债券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部销售完毕,未获认购的当期债券余额由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在甲乙双方届时对当期债券包销的票面利率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未获认购的当期债券余额进行包销,风险由各承销团成员自行承担。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承担第一余额包销责任,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销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按照各自承销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9)募集资金是指因本次债券发行而募集的全部资金。
(10)工作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法定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1.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1)凡提及本协议均包括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2)凡提及条、款、条款和附件均指本协议项下条、款、条款和附件。
(3)本协议目录和条款标题均仅为查阅方便而设,不对其项下内容做任何限制或扩张解释。
(4)货币名称均为人民币,单位为元、万元、亿元。
第二条本次债券
2.1发行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债券名称:。
2.3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2.4债券期限:。
2.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2.6发行价格:。
2.7发行市场:由主承销商决定。
上述发行要素及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要素,如债券形式、计息期限、计息方式、票面年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对象及范围、付息及兑付等,均以经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审核机构审核同意并经国家发改委注册且发行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委托乙方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3.2有权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制作、修改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文件。
3.3有权在乙方协助下向债券发行主管部门报送本次债券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
3.4应依据法律法规、债券发行主管部门等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本次债券发行所必需的内部审批程序,并全面履行发行人的义务,按时还本付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3.5向乙方提供的以及为本次发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3.6应指定专人成立工作组,积极进行本次发行的各项申报工作,并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
3.7发行人收悉的债券发行主管部门作出的关于本次债券注册决定文件,应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经其盖章签署确认的前述文件复印件。
3.8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销报酬和其他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甲方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全面负责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事务。
4.2有权依据本协议及双方将来达成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承销报酬和其他费用。
4.3协助甲方制定本次发行的工作计划,协调各中介机构工作,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4.4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发行注册申请材料的制作。
4.5协助甲方进行本次发行注册申请工作。
4.6在本次发行经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审核机构审核同意并经国家发改委注册后,组织承销团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甲方本次发行的债券。
4.7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承销责任
本次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在甲乙双方对当期债券包销的票面利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各自承销比例承担当期债券发行风险。当期债券发行的利率区间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当期债券发行的工作须经甲方、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启动发行。在当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因认购不足、认购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开始发行的当期债券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部销售完毕,未获认购的当期债券余额由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在甲乙双方届时对当期债券包销的票面利率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未获认购的当期债券余额进行包销,风险由各承销团成员自行承担。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承担第一余额包销责任,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销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按照各自承销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第六条承销报酬
1.6.1甲乙双方同意承销报酬(含税价)按期进行结算。计算公式如下:承销报酬(含税价)=当期发行额*承销费率。例如,假设本次债券发行量为【】亿元,则全部承销报酬(含税价)为:【】亿元×【中标承销费率】×发行期限(天)/365=【】万元(大写:【】万元整),以此类推。承销报酬(含税价)由乙方一次性全额从当期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
承销费用在乙方向甲方划付每期全部募集款项之时,由乙方从募集款项中一次性扣除收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票面总金额与当期承销报酬金额相等的发票原件,发票的购买方为甲方。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 户 名: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帐号: |
1.6.2承销报酬包括下列各项费用和支出:
1.(1)乙方的材料制作、发行方案设计、主承销及牵头组织费。
1.(2)乙方根据《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向承销团其他成员支付的承销佣金或参团报酬。
1.6.3承销报酬不包括以下项目的开支,下列各项开支由甲方另行支付:
1.(1)发行人自行承担为本次发行目的而产生的相关担保费用。
1.(2)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如有)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
1.(3)甲方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和推介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6.4本次债券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路演,若安排路演,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6.5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增值税,并各自承担依法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等发票、单据。
1.6.6甲方纳税人信息:
公司名称: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银行账户支行名称:
银行账号:
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7.1甲方声明并保证:
(1)就其所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债券发行主管部门规定的发行本次债券的全部条件。
(2)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内外部程序或行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且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的签字人已获得完全的授权委托。
(3)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向第三方提供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和相关协议。
(4)甲方确认,乙方不对本次债券票面利率或价格做任何承诺。
(5)甲方确认,乙方未干涉甲方对中介机构的选用。
7.2乙方声明并保证:
(1)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内外部程序或行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且代表乙方签署本协议的签字人已获得完全的授权委托。
(2)将以专业、勤勉的态度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后向第三方提供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和相关协议。
第八条乙方履行承销义务的先决条件
8.1乙方作为主承销商履行本次发行的承销义务,须以下列条件在企业债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日之前均已满足作为先决条件:
(1)甲方本次发行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审核机构审核同意并经国家发改委注册。
(2)甲方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启动发行时生效的债券主管部门政策性要求的其他条件。
(3)甲方和乙方在簿记建档或询价的基础上,已就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利率区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4)乙方已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所有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的所有手续、流程均已完成,所有适用的规定均已遵守,其他必要的批准、许可等相关文件均已获得。相关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发行人已与债权代理人签订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②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聘请的适格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和机关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③发行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和适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
④适格资信评估公司已出具本次债券评级报告,且经其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债项信用等级不低于届时发行的同期可比债券利率对应的一般标准。
⑤本次债券已经通过乙方内部立项及审核程序。
⑥乙方经进一步尽职调查后,未发现甲方本次发行存在重大障碍或构成重大不利事项发生。
8.2甲方应尽力使上述条件得以实现,如在本次发行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未能满足或未能为乙方所豁免,则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乙方所应承担的本次发行的承销义务即告解除或延缓履行。
8.3经甲乙双方确认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后,乙方将根据甲乙双方对发行相关基本要素的沟通情况适时开展具体发行工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按时划拨资金。违约方应就逾期未划部分按每日0.3‰(万分之三)的罚息率向收款一方支付罚息。除此之外,前述收款方有权依法采取针对违约方的一切行动以弥补其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蒙受的损失,本协议对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前述收款方依本协议规定对违约方有其他付款义务,则收款方有权从该应付款项中扣收本条规定的罚息。
9.2任何一方因过错而造成其他一方或多方损失的,有过错的协议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并提供完全有效的补偿。
9.3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赔偿对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时,还应赔偿对方为避免、挽回和弥补该等损失而支出的律师费和其它合理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在本次债券的发行结束之日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准利率变动、准备金率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一方或多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则主承销商经与发行人充分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10.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10.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本协议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10.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其他各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以开始终止本协议的程序。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11.1本协议各方同意:
(1)对其中一方或其代表提供给本协议他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及/或本协议所含信息(包括有关定价的信息,但不包括有证据证明是由经正当授权的第三方收到、披露或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2)未经本协议他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不包括与本协议拟议之交易有关而需要获知以上信息的披露方的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
11.2发生以下情形时,披露方可对外披露,并应同时通知本协议他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
(1)为进行本协议拟议之交易而向投资者披露。
(2)向与本交易有关而需要获知以上信息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咨询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及其与本次债券相关雇员等披露。
(3)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要求,向中国的有关政府部门或者管理机构披露。
(4)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的披露。
11.3未经本协议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拟议之交易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2.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向主承销商或本协议他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专人送达、特快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12.2各方用于本条所述通知用途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如下:
(1)甲方工作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2)乙方工作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以下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12.3本协议第12.1款所指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的收到日是指:
(1)如由专人送达,送达之日为收到日,送达是指收件方收到并签字确认。
(2)如经特快邮递服务公司传递,为向速递服务公司交件后的第三日。
(3)如由传真或电子邮件传递,为带有确认回号的传递日或成功发出当日。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国法律仅指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
13.2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均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本协议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13.3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4.1本协议应取代此前各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有关事项的任何和所有(书面的或口头的)讨论和协议,并且本协议载有各方就本协议有关事项达成的唯一、最终和完整的表述和谅解。除非经由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任何变更或修订。
14.2签署本协议的各方同意,本协议若有任何未尽事宜,如国家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场所、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及相关证券登记机构业务规则、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协议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如上述法规、规则和协议均无规定,则应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各方可以就本协议之事项签订进一步的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的各部分应是可分割的。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承诺、条件或规定由于无论何种原因成为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申请执行的,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可申请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部分,本协议所有其他部分仍应是有效的、可申请执行的,并具有充分效力,如同并未包含任何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申请执行的内容一样。
14.4除非经明确的书面弃权或更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不能被放弃或更改。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都不应作为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和更改。行使任何权利时有瑕疵或对任何权利的部分行使并不妨碍对该权利以及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任何一方的行为、实施过程或谈判都不会以任何形式妨碍该方行使任何此等权利,亦不构成该等权利的中断或变更。
14.5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形式并经每一方正式签署始得生效。修改应包括任何修改、补充、删减或取代。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6本协议第二条“本次债券”中有关期限及发行首日等全部事项以募集说明书为准,对本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不构成实质影响。
14.7本协议于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于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4.8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方持有【】份,乙方持有【】份,其余正本由主承销商保管并在主管部门要求时向主管部门提供。每份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年【】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公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年【】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乙方(公章):【】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三部分附件
附件一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国企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省级机构(一级机构),如无明显确定为省级机构(一级机构)需提供证明】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相关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
(3).投标声明书
致: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4.我方未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工作。
5.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6.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
7.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标段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
8.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我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有
10.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保障等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期:
(4).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说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提供此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 |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承销费率) | 备 注(承销费率折算成BP) |
|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 | % | 计: BP |
说明: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承销费率进行报价,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承销费率)分子部分最多保留三位小数。例如“0.055%”。如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子部分小数部分大于三位的,超过部分不论大小均不予考虑,例如报价为0.0559%的,开标记录时报价就按0.055%记。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及合同也按0.055%计算。
2.▲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即10BP),投标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根据其每一期的发行额度和中标承销费率与发行人按实结算。中标人获得的最终承销费用为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发行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服务所需的完成发行准备工作、制作申报材料并上报、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完成债券的成功注册(获批)、发行与销售、后期的支持与服务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税费、服务费、利润及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除不可抗力之外的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4.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
5.▲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以上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标中。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投标函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三)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本项目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文件中的全部任务。
(七)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我方如果中标,若不执行“中标承销费率承诺函”中的相关承诺,我方无条件按固定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内 容 | 采购文件条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说 明 |
| 商务条款 | ||||
| 技术规格 | ||||
注:1、此表可扩展使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或未提供此表,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2、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容。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包销承诺函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针对本项目发行包销做出以下承诺:针对本项目发行包销做出以下承诺:在债券发行利率取得发行人协商确认的前提下,根据中标结果,按照贵公司采购文件需求余额包销。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发行工作中,确保以上承诺能够得以履行。如发行余额包销无法满足承诺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发行人有权扣罚相应承销费用以弥补无法满足发行余额包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销费用金额无法弥补无法满足包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发行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要求中标人赔偿的权利。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 拟任职务 | 职 称 | 学 历 | |||||||
| 个人履历 | |||||||||
| 相关业绩(格式可根据业绩情况自行调整或扩展) | |||||||||
注: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岗位 | 学历 | 拟任本次业务的职务 | 是否为驻场服务人员(填写“是”或“否” |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按此表格复制。
2.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3)类似项目业绩表
| 序号 | 用户名称 | 数量 | 合同签订时间 | 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 备注 |
注:1.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未明确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4)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信业绩参考格式
1)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排名
| 机构名称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支数: 支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排名
| 机构名称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承销金额: 亿元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浙江省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支数排名
| 机构名称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支数: 支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浙江省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排名
| 机构名称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承销金额: 亿元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温州市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支数排名
| 机构名称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支数: 支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温州市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排名
| 机构名称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承销金额: 亿元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 机构名称 | 2025年度公布的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 备注 |
| 分类评级结果: ;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推迟或发行失败债券情况
| 序号 | 内容 | 统计数据 |
| 1 | A:投标承销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迟或发行失败公司债只数 | 只 |
| 2 | B:投标承销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公司债只数 | 只 |
| 3 | 发行失败率(发行失败率=A/B*10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发行议价能力
| 序号 |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供应商在浙江省范围内成功发行的主承销的AA主体公司债券(三年期含以上,不含1+1+1、2+1、1+2年)最低利率 | 备注 |
| 1 | 利率: % |
注: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0)风险控制能力
| 序号 |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发生所有类型的债券实质违约情况 | 备注 |
| 1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2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3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4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5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合计 | 次 |
注:
1、注: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以wind-债券-专题统计-信用债研究-债券违约-债券违约及展期大全公布的债券违约最新状态为准,违约日期选择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格式可自行扩展。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1)合规管理情况
| 序号 | 合规管理情况 | 备注 |
| 1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2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3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4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5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证明材料附于: 页 | ||
| 合计 | 次 |
注:
1、查询路径: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35/zfxxgk_zdgk.shtml#tab=zdgkml,首页>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按主题查看>行政执法)
2、投标供应商需对其填写的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格式可自行扩展。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根据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商务技术评分项目,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格式自拟。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1.1本采购内容及要求是为本采购项目而提出。
1.2所有的文件、资料等均准确,并保证真实可靠。
1.3投标文件及合作协议中凡涉及采购人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1.4中标人如未能完成本采购内容及相关承诺的,按违约条款处理,违约条款与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约定。
二、项目情况介绍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南科技城建投”、“该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由温州浙南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2016年11月,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16〕40号),组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更为现名,同月,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向公司增资20.00亿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00亿元。2026年2月,股东变更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截至2026年4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亿元,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控股。
该公司是浙南科技城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主要承担浙南科技城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孵化器等项目建设以及部分国有资产经营工作。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获得上交所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2023年12月1日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3年,于2026年12月1日到期,考虑到回售情况受市场波动及到期时债权人资金池影响,为避免产生违约风险,且为强化后续集团公司开发建设资金保障,拟发行债券。
三、发行期限及金额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三年内发行总规模8亿元的公司债券承销服务,发行期限3年,发行人计划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偿还“23浙南01”公司债券(2026年11月到期)的本金、偿付其他债务的本息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选聘的主承销商,拟申报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3年。
债券品种:公司债;
发行规模:8亿元;
发行用途:借新还旧;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询价确定,具体以随行就市定价结果为准;"
发行期限:3年;
增信方式:拟无担保发行;
发行手续费:具体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采购预算: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即10BP;
采购预算金额:240万元。最终按中标承销费率及实际发行债券金额结算。
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
承销方式:▲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提供附件五、包销承诺函);
本项目债券可分期申报发行,根据“评标原则及方法”,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人申报发行本项目债券;
若承销商如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2个月内未完成公司债券的申报工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销商资格。
五、投标人需完成的工作
担当本次公司债承销商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1)策划发行公司债承销的前期准备工作;
(2)协调各中介机构,快速、高质量的完成相关工作;
(3)设计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
(4)制作全套发行申请材料;
(5)协助发行人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6)组建承销团,领导承销团成员共同完成本期公司债承销发行工作;
(7)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期公司债承销的登记托管工作;
(8)协助发行人完成发行后信息披露工作;
(9)协助发行人完成发行后还本付息工作;
(10)其他应当由主承销商完成的合理工作。
六、承销费说明:
1、承销费按期进行结算。
计算与支付
(1)单期承销费=当期发行额*承销费率。
(2)支付方式。承销费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每期公司债券承销费由簿记管理人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一次性扣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票面总金额与当期承销报酬金额相等的发票原件,发票的购买方为招标人。
2、采购人按实际发行金额支付中标承销费,未发行部分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赔偿金,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可能因实际发行金额减少引起的承销费用减少的风险。承销商获得的最终承销费用为其完成本次发行任务的一切费用(应为扣除法律意见书、评级报告、审计费用、证券登记等之外的一切费用),包括服务所需的完成发行准备工作、制作申报材料并上报、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债券的成功申报发行与销售、后期的支持与服务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税费、服务费、利润及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除不可抗力之外的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本次承销费率包干,按实际发行金额计算的费用包含今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发行期限,招标人均不再额外支付承销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未履行招投标过程中相关承诺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未按承诺服务履行影响债券正常发行的,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若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减少或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相关的(原有合作/今后可能合作)其他业务合作。
2、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固定项目负责人对接提供服务。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根据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编制质量、完成时间,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之后开报价标;对报价标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2.如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终止招标,根据相关条款规定,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属于国有企业采购项目,如重新采购后,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项目继续按原有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或转变采购方式或终止招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商务技术权值70%),报价30分(价格权值30%),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分+报价分。
五、评分细则
1、商务技术分评分(满分7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合计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具体内容 |
| 1 | 供应商2023-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排名 | 5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支数排名。以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中,按发行成功的承销支数现场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1名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证明材料以WIND资讯(万得资讯)公开资料打印件加盖公章。(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
| 2 | 5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排名。以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中,按发行成功的承销金额现场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1名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证明材料以WIND资讯(万得资讯)公开资料打印件加盖公章。(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 |
| 3 | 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浙江省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排名 | 5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浙江省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支数排名。以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中,按发行成功的承销支数现场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1名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证明材料以WIND资讯(万得资讯)公开资料打印件加盖公章。(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
| 4 | 5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浙江省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排名。以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中,按发行成功的承销金额现场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1名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证明材料以WIND资讯(万得资讯)公开资料打印件加盖公章。(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 |
| 5 | 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温州市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排名 | 5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温州市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支数排名。以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中,按发行成功的承销支数现场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1名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证明材料以WIND资讯(万得资讯)公开资料打印件加盖公章。(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
| 6 | 5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作为主承销商在温州市主承销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排名。以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中,按发行成功的承销金额现场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1名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证明材料以WIND资讯(万得资讯)公开资料打印件加盖公章。(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 |
| 7 | 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 3分 | 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5年度公布的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A类及以上得3分、B类得1.5分、B类以下不得分。(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8 | 推迟或发行失败债券情况 | 8分 | 根据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2023年-2025年在全国范围主承销推迟或发行失败的公司债券案例合计支数占公司债券全国承销支数比例(失败率)计算排名。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中,重新按推迟或失败率进行排名,推迟或失败率最低得8分,每升高1名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提供WIND页面查询推迟或发行失败债券支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截图按0分计算或供应商提供的统计数据有误本项不得分。)其中发行失败率=A/B*10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A=投标承销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迟或发行失败公司债只数。B=投标承销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公司债只数;(A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一级市场研究-新券发行-推迟或发行失败债券-债券类型:公司债-上市地点:全部市场)(B参考查询路径:债券专题——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机构类型勾选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提供WIND公司债券数据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9 | 风险控制能力 | 10分 |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发生所有类型的债券实质违约情况,每发生1只实质违约的扣1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以wind-债券-专题统计-信用债研究-债券违约-债券违约及展期大全公布的债券违约最新状态为准,违约日期选择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 11 | 合规管理情况 | 5分 | 在中国***官网直接搜索供应商全称,供应商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未受到中国***及其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得5分,此外,每受到一次处罚、书面警示、责令改正函或监管函扣0.5分,扣完为止。注:查询路径: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35/zfxxgk_zdgk.shtml#tab=zdgkml,首页>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按主题查看>行政执法)通过搜索栏搜索供应商全称,发文日期时间区间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提供截图及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12 | 服务发行方案 | 5分 | 提出本次债券合理可行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评级、增信措施、资金用途、后续服务等发行要素,要求方案内容详实明确,可实施性强,有针对性;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要求计划明确、清晰,时间进度安排可行。上述方案要点设计考虑全面、分析到位、设计妥当的得3.5-5分;方案设计较为周到,具备一定可行性得2-3.5分;方案设计一般的得0-2分。 |
| 13 | 服务能力 | 3分 | 项目负责人经验:提供1个负责过的公司债券承销业绩证明,得1分(不到1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得,0.5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在材料中体现,且项目负责人姓名排在前三位为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承销机构有关人员署名的募集说明书等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
| 4分 | 项目团队能力: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合理情况、综合能力情况、客户评价(需客户单位书面的形式反映,并加盖公章)、团队成员稳定性、常驻人员数量及常驻时间情况综合评分。好3-4分,一般2-3分,差0-2分。 | ||
| 2分 | 投标人温州市设有分公司的得2分,设有营业部的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注: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支机构信息公示查询界面明细并加盖公章。 | ||
| 注:1.上述计算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2.计算排名得分项时,排名出现并列的,则该所有并列单位均按1个单位计算排名得分,后续单位排名为紧接着前面已经排名的排序进行排名;举例说明:排名情况出现了3个第1名,则该3个第1名均按第1名赋分;排名仅次第1名的按第2名进行赋分。3.公司债券相关数据在WIND网页中,以WIND口径为准,债券类型选“私募公司债/一般公司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合并母子公司”。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评标委员会、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6.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截图查询证明等资料模糊不清,评委无法判断或者难以辨认时,评委评审时将视作未提供相关资料处理。7.以上评分内容投标人名称以相关资料中对应的投标人名称为准,若有公司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法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2.商务(报价)评分(3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年承销费率商务(报价)得分以BP为单位进行计算,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4家≤有效投标报价单位≤8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单位>8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次高价和一个最低、一个次低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本项目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即10BP),如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人商务(报价)均超最高限价,本项目终止招标,重新组织采购。
报价得分计算时将承销费率折算成BP,以便于计算。
(1)投标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满30分;
(2)投标评标报价>评标基准值价时,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BP,扣0.3分;
投标评标报价<评标基准值价时,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BP,扣0.15分;
(3)计算商务(报价)得分不足1个BP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报价)得分;
(4)以上报价得分保留小数2位,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如A=投标评标报价,B=评标基准价
当A>B时,报价得分=30-(A-B)×0.3
当A<B时,报价得分=30-(B-A)×0.15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4、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规定,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六、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职名次优先者。),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并向采购人推荐,具体规则如下:
1.1如有效投标人<3家时,本项目将终止招标;
1.2如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第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最终确认中标人。
3.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经审查后,确因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后续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替补为中标入围候选人或宣布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七、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乐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3日,中标公告期限结束无异议的,发行人与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