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
内容: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 |
| 项目概况: | 2.1采购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加油站名称 单项控制价(元) 总控制价(元) 技术标准与要求 工期 住建局后院停车场充电项目 484399.03 1890080.81 详见采购文件 35日历天 妇幼保健院停车场充电项目 414411.91 腾格里小区停车场充电项目 547917.27 通古淖尔加油加气站增设充电项目 443352.6 |
| 项目单位: | 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需具备两支施工队伍,可同时实施两个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9、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或邀请书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谈判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5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供应商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谈判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谈判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谈判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6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封春晓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838593027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思琦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15223626 |
| 其他: | 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zip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采购方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上级单位已批复完成,现拟进入采购程序,具体采购方案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案
2.1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进行电子谈判采购。
2.2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采购工作计划:
2.2.1、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2026年7月2日;
2.2.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不进行资格预审)
2.2.3、资格预审评审时间:年月日;(不进行资格预审)
2.2.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
2.2.5、开标及评标时间:2026年7月9日;
2.2.6、采购结果审批、备案时间:2026年7月14日。
2.3分包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具体如下:
| 加油站名称 | 单项控制价(元) | 总控制价(元)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工期 |
| 住建局后院停车场充电项目 | 484399.03 | 1890080.81 | 详见采购文件 | 35日历天 |
| 妇幼保健院停车场充电项目 | 414411.91 | |||
| 腾格里小区停车场充电项目 | 547917.27 | |||
| 通古淖尔加油加气站增设充电项目 | 443352.6 |
2.4报价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2.5计划工期
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2.6项目地点:阿拉善。
2.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8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2.9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2.10投标方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需具备两支施工队伍,可同时实施两个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9、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评标办法及成交原则
一、组织谈判
谈判小组应当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
谈判前,采购单位应向谈判小组成员宣布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谈判小组成员签署《评审专家承诺书》,并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谈判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组长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起最终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最终报价表上传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采购单位、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采购单位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谈判:
1.谈判小组组长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上传的最终报价电子版进行开启,公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作好电子版谈判文件的存档备查。
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提出与谈判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谈判专家进行回避的申请。
2.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进行审查。
初步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入围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
| 施工能力 | 投标单位需具备两支施工队伍,可同时实施两个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类似项目业绩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 | ||
| 信誉 | 1.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2.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 承诺函 |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
| 其他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禁止情形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工期 | 35日历天 |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3.谈判
(1)谈判
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参数与规格型号、性能与质量、功能或整体方案、售后服务、供应商和制造商资信、相关业绩、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谈判准备。
谈判小组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
1)采购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
2)采购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此项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
3)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
4)价格谈判;
5)其它需要谈判的事项。
(2)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根据谈判掌握的情况,采购人和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或者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者超出控制价造成采购人不能支付。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或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澄清或修正的事项进行澄清或修正。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最终报价
本次采购,谈判后的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由供应商依照竞争性谈判情况填写,请供应商提前将最终报价表加盖公章备填,在接到最终报价通知后,将最终报价表填写完毕并扫描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待所有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上传完毕后,采购工作人员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统一开启最终报价、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上传的,可视同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以首轮报价为准的评定。
二、评标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50分1、施工组织设计:42分;2、项目管理机构:8分。商务部分:50分1、投标报价:30分;2、其他评分因素:2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投标人有效最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最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 | 1、内容完整且编制合理有针对性,编制水平高的最多得3分;2、内容完整但没有针对性,编制水平一般的最多得2分;3、内容不完整且没有针对性,编制水平低(0-1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 | 1、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最多得8分;2、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最多得6分;3、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无针对性的最多得4分;4、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明显错误的最多得2分;5、没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0分)。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1、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且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最多得6分;2、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最多得4分;3、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的最多得2分;4、无质量保证措施的(0分)。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1、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6分;2、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十分完善,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4分;3、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具体不完善的最多得2分;4、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无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 |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1、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3分;2、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十分完善,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1分;3、投标书中没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施措施或措施不可行(0分)。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 | 1、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最多得6分;2、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最多得4分;3、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最多得2分;4、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最多得0-1分; | ||
| 资源配备计划(6分) | 1、施工机具需要计划合理、主要施工设备投入数量、种类充分满足施工要求最多得2分;2、材料供应计划合理、种类充分满足施工要求最多得2分;3、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主要人员配备满足施工要求最多得2分。 | ||
|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4分) | 1、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且保证工期措施切实可行并具有针对性的最多得4分;2、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有保证工期措施,具有针对性但保证措施有不完善的最多得3分;3、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保证工期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最多得2分;4、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有错误、无针对性的最多得1分;5、没有施工进度计划的(0分)。 |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 准 | 项目班子配备(8分) | 根据现场配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师等,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班子配备的齐备、完整得8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 1、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最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打分办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最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30分;3、投标人的报价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最多扣20分。4、投标人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减 0.5分;最多扣 20 分。 |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3分) | 根据企业简介、财务报告等判定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良好程度得0-3分。 |
| HSE管理体系认证或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证书(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相对应的HSE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1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
| 企业业绩(10分) | 企业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以合同协议书为依据评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4分) |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完整情况得0-4分。 | ||
三、价格的核准和修正
评委对有效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并修正错误。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综合排序
谈判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并自主赋分,将评审得分汇总排序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投标(响应)总价,此分项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响应)总价得分相同,依次比较技术指标及商务得分项。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
2026年7月1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ZS-QCAM-H-2026-1017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7月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电话:0471-5223631 传真:0471-5223658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谈判程序、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21第三章合同条款和格式29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84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9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1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编号:ZS-QCAM-H-2026-1017一、采购条件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采购编号:ZS-QCAM-H-2026-1017)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3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加油站名称单项控制价(元)总控制价(元)技术标准与要求工期住建局后院停车场充电项目484399.031890080.81详见采购文件35日历天妇幼保健院停车场充电项目414411.91腾格里小区停车场充电项目547917.27通古淖尔加油加气站增设充电项目443352.6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2、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单位需具备两支施工队伍,可同时实施两个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6、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8、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9、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4.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4.3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或邀请书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谈判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4.4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4.5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供应商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谈判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谈判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谈判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4.6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4.7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五、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响应文件的制作5.1供应商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谈判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5.5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谈判文件。5.6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5.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5.8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5.9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详细投标流程见附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远程开标。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南环东路,阿盟党校对面联系人:封春晓电话:0483-8593027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邮编:010010联系人:李思琦电话:0471-5223626邮箱:nmgzszb@163.com十、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帐户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7190001411032517010001行号:308191036122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7月2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南环东路,阿盟党校对面联系人:封春晓电话:0483-8593027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联系人:李思琦电话:0471-52236263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自筹6出资比例/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2026年第二批4座充电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9工期35日历天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1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两级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的3%。12供应商资格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2、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单位需具备两支施工队伍,可同时实施两个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6、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8、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9、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供应商能力及信誉财务要求:良好信誉要求:良好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6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17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8偏离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商务偏离:谈判文件提供相应格式技术偏离:谈判文件提供相应格式偏差调整方法:依据规定协商19招标人书面澄清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3天20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22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接受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将保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7190001411032517010001行 号:308191036122 2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24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执行。25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本项目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6装订要求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商务部分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及技术部分共同装订成册。27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中招联合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在“中招联合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09时00分2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上传30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根据具体需求选择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线上开标3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供应商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递交/上传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电子响应文件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2)主持人进行开标。(3)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完成解密。(4) 主持人在供应商状态栏都显示“解密完成”后,主持人完成解封操作。(5) 开标结束3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34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以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下列情况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3)供应商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4)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或未承诺同意谈判文件规定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未签署保密协议;5)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业绩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所提供服务的内容、价格术语(如有)、工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7)投标报价表没填单价、总价或报价虚报折扣,隐含并拒绝明确的;8)对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9)本谈判文件中列出的其它构成实质性偏离的情形(按项目具体情况明确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事项)。35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 谈判程序、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 谈判程序、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6无效投标条件无效投标条件: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2)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的,或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响应文件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5)投标函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8)资格证明文件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9)工期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10)投标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不实等情况的。3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38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1890080.81元;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供应商投标总价及各站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控制价,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9响应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在封套上标记“项目编号:”和“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电子版本格式要求。40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40.1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按《内工建协【2022】34号》的文件规定收取。以中标金额为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电汇、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保函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7190001411032517010001行 号:30819103612240.2由中标人向第三方造价机构支付本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价)千分之二的清标费。清标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清标费。40.3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实施清标,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进行清标。如在清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单位工程超出招标控制价或不响应工程清单实质性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加密锁号或MAC地址出现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予以否决。3.供应商需将与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的软件版清单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一并上传至中标联合系统中,如未按要求上传或与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1.若供应商被列入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采购人有权自供应商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2.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硬件特征码、投标文件上传硬件信息(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MAC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等信息相同,视为串通投标,予以否决。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简介1.1.1本次采购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意见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须知前附表。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项目现场勘察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须知前附表。7.2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文件10.采购文件的组成10.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谈判程序、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第三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10.2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3评标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12.2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小组就有关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5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1.1商务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14.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样品(1)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一致。14.4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5采购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4.6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5.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须知前附表。16.谈判保证金16.1本项目是否交纳谈判保证金要求见投标(响应)须知前附表。16.2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谈判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须知前附表。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响应)响应有效期一致。16.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投标(响应)响应有效期17.1投标响应有效期见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中招联合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在“中招联合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递交/上传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电子响应文件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20.2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竞争性谈判与评审22.评标小组22.1竞争性谈判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3.初步审查23.1评标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评标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4)供应商不满足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由评标小组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情况认定;(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情况查询详见须知前附表;(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采购文件规定的。24.澄清24.1评标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竞争性谈判25.1初审结束后,评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性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25.2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竞争性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竞争性谈判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5.6评标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确定竞争性谈判的轮次。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情况退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25.8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供应商按照评标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6.最后报价26.1竞争性谈判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26.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评标小组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27.最后报价评审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28.提出成交供应商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编写评审报告。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竞争性谈判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保密32.1评标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禁止行为33.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34.1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34.2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4.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履约保证金36.1成交供应商按照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其他规定38.采购代理服务费38.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须知前附表。39.询问、质疑、投诉39.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0.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41.其他规定41.1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程序、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组织谈判谈判小组应当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谈判前,采购单位应向谈判小组成员宣布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谈判小组成员签署《评审专家承诺书》,并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谈判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组长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起最终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最终报价表上传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采购单位、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采购单位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谈判:1.谈判小组组长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上传的最终报价电子版进行开启,公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作好电子版谈判文件的存档备查。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提出与谈判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谈判专家进行回避的申请。2.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进行审查。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入围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需具备两支施工队伍,可同时实施两个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信誉1.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2.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其他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情形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工期35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3.谈判(1)谈判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参数与规格型号、性能与质量、功能或整体方案、售后服务、供应商和制造商资信、相关业绩、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谈判准备。谈判小组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1)采购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2)采购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此项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3)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4)价格谈判;5)其它需要谈判的事项。(2)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根据谈判掌握的情况,采购人和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或者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者超出控制价造成采购人不能支付。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同具法律效应。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或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澄清或修正的事项进行澄清或修正。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3)最终报价本次采购,谈判后的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由供应商依照竞争性谈判情况填写,请供应商提前将最终报价表加盖公章备填,在接到最终报价通知后,将最终报价表填写完毕并扫描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待所有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上传完毕后,采购工作人员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统一开启最终报价、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上传的,可视同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以首轮报价为准的评定。二、评标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50分1、施工组织设计:42分;2、项目管理机构:8分。商务部分:50分1、投标报价:30分;2、其他评分因素: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投标人有效最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最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1、内容完整且编制合理有针对性,编制水平高的最多得3分;2、内容完整但没有针对性,编制水平一般的最多得2分;3、内容不完整且没有针对性,编制水平低(0-1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1、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最多得8分;2、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最多得6分;3、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无针对性的最多得4分;4、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明显错误的最多得2分;5、没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1、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且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最多得6分;2、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最多得4分;3、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的最多得2分;4、无质量保证措施的(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1、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6分;2、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十分完善,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4分;3、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具体不完善的最多得2分;4、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无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1、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3分;2、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十分完善,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的最多得1分;3、投标书中没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施措施或措施不可行(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1、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最多得6分;2、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最多得4分;3、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最多得2分;4、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最多得0-1分;资源配备计划(6分)1、施工机具需要计划合理、主要施工设备投入数量、种类充分满足施工要求最多得2分;2、材料供应计划合理、种类充分满足施工要求最多得2分;3、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主要人员配备满足施工要求最多得2分。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4分)1、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且保证工期措施切实可行并具有针对性的最多得4分;2、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有保证工期措施,具有针对性但保证措施有不完善的最多得3分;3、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保证工期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最多得2分;4、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有错误、无针对性的最多得1分;5、没有施工进度计划的(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 准项目班子配备(8分)根据现场配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师等,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班子配备的齐备、完整得8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30分)1、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最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打分办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最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30分;3、投标人的报价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最多扣20分。4、投标人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减 0.5分;最多扣 20 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3分)根据企业简介、财务报告等判定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良好程度得0-3分。HSE管理体系认证或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相对应的HSE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1项得1分,最多得3分。企业业绩(10分)企业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以合同协议书为依据评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4分)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完整情况得0-4分。三、价格的核准和修正评委对有效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并修正错误。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四、综合排序谈判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并自主赋分,将评审得分汇总排序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投标(响应)总价,此分项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响应)总价得分相同,依次比较技术指标及商务得分项。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第三章合同条款和格式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与【】年月日签署目录1.词语定义及解释322.工程概况343.承包方式及范围344.乙方资质345.项目工期346.合同价格与结算367.材料设备供应408.双方权利义务419.资料的提供和移交4410.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4411.分包4612.文物和障碍物4613.健康、安全与环境4714.农民工工资保障4715.索赔4816.知识产权4817.权利瑕疵担保4918.诚信合规4919.保险5120.不可抗力5121.保密5222.通知5223.违约责任5324.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5525.合同变更和解除5526.合同生效及其他56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HSE合同57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78附件三:常见HSE风险和控制措施80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赤峰签订。发包人(简称“甲方”):住所: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负责)人:承包人(简称“乙方”):住所: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负责)人: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词语定义及解释1.1定义1.1.1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本合同的甲方。1.1.2承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本合同的乙方。1.1.3项目经理: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1.4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并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单位。1.1.5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取得具备工程监理资质并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1.1.6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并代表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如本工程不实行监理,工程师由甲方在8.1.1条中指定,本合同由监理单位履行的权利与义务由甲方履行。1.1.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8中交:即中间交接,指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甲方和乙方所作的交接工作。中交仅为工程、设施、装置保管责任的移交,但不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验收应负的责任。1.1.9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第6.1条确定的金额,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调整和变化,该合同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10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11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做的期限变更。1.1.12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13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14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15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16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17天或日: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18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1.1.19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包括以下文件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如有);(3)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工程量清单;(6)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补充。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日期在后的为准。在相同事项上的同一解释顺位合同文件,时间上形成在后的效力优先于形成在前的。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工程地点:2.3工程内容:2.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3.承包方式及范围3.1承包方式:工程由乙方总承包3.2承包范围:详见预算书3.3承包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招标工程,还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乙方资质4.1企业资质等级:4.2资质证书编号:4.3发证机关:4.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5.项目工期5.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5.2开工及延期开工5.2.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5.2.2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并说明理由。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申请。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申请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工期不予顺延。5.2.3因甲方原因延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此影响工期造成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5.3工期延误因甲方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甲方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可协商顺延工期:(1)甲方变更计划、设计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或提供的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等未能满足施工需要而影响工程进度;(4)甲方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5)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影响进场施工;(6)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7)不可抗力或者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8)其他:。6.合同价格与结算6.1.1本合同采用中标单价结算模式本合同价格(不含税)暂定人民币大写:(小写:);税率%;合同价格(含税)暂定人民币大写(小写)。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价款。本合同价格作为拨付工程备料款以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乙方根据现场技术人员量测、监理工程师、甲方签认的工程量,并按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以定额计价的方式编报工程结算,报内蒙古销售公司工程物资价格管理中心审定,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6.2合同价格调整6.2.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格:(1)法律、行政法规、税率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格;(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调整并导致费用增减;(4)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如下工程变更导致费用增减;(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某项工作;(b)追加额外工作或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c)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d)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e)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f)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变化;(5)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6)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调整;(7)调整暂列金额;(8)使用替代材料、设备;(9)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不准确导致费用增减;(10)其他可调整合同价格的因素。6.2.2发生必须实施的为确保建设目标实现需要,施工设计图纸及定额、费用范围以外或不明确的工程量,以及需澄清与明确的措施费用和有关内容,以经济签证形式进行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需进行经济签证情形时,由乙方事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代表组织乙方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并由甲方代表及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2.3经确定的合同价格调整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3工程计价依据6.3.1本工程适用下列方式计价。(1)定额计价方式。适用于本合同的定额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现行计价依据。(2)清单计价方式。本合同以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石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中油计[2017]10号)或其更新后版本为依据。6.3.2变更计价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6.2.1条所述的变更和调整或其他情形,应按照下列方式就变更项目进行估价:(1)甲方有权提出变更,工程师应按照甲方的授权发出变更指示。乙方收到经甲方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2)变更及增减量结算计价依据:(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格;(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用定额计价的,参考当地建设部门的定额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定额中没有的,按照工程所在地信息价确定;工程设备材料没有信息价的,由乙方根据市场价格提出变更价格,经工程师和甲方确定后执行。上述价格应按照乙方投标价格下浮幅度同比例下浮。(3)双方对变更价格达成一致的,变更部分作为合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第6.2条执行;双方对变更价格有异议的,导致甲方不能支付有争议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双方应进一步协商或者按照本合同第24条的约定处理。6.4工程款支付6.4.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以/方式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含税】合同价格/%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截止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4.2本工程价款采用按进度支付的方式:(1)工程完工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支付含税合同价格的80%(对于中石油外部企业,付款比例仍执行进度款不超过7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单笔单次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的应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支付方式:50%银企直连,50%六个月商业承兑,内部单位除外。(2)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和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及时将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全部价款支付给乙方。(集团公司内部企业间不扣留质保金)(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3%,待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质保金申请和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票据后及时付清(质保金采用银企直连支付)。(4)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前提是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税法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且不承担本合同第23.1条约定的违约责任。(5)其他:/。6.4.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结论返还多结算的工程款。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6.1款约定的【含税】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自接到甲方返还通知之日30日内未返还多结算的工程款,甲方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进行追讨。6.4.4甲方应将工程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乙方应对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6.4.5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地址:财务电话:6.4.6其他:6.5工程结算6.5.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60内,乙方应向工程师提交2套符合甲方规范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档案资料)和竣工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竣工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6.5.2工程师对竣工付款申请和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乙方应补充资料并向工程师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6.5.3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修正后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5天内完成核查,提出甲方到期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以及关于审查的详细说明送甲方审核并抄送乙方。甲方应在收到后5天内审核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出具经甲方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6.5.4甲乙双方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应当按照诚信、协作的原则进行沟通和配合。甲方最迟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结算报告后的6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明确应支付的工程款,并应在审核期满的60天内向乙方支付无异议的工程款。6.5.5乙方对结算工程款有异议的,有权进一步提供证明资料并要求甲方进行复核。甲方按照第6.5.3条约定的程序和期限复核后,同意乙方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复核后修正的工程款。不同意乙方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复核意见的,按照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6.5.6其他:乙方编制好工程预算书和决算书,必须加盖预算员审核章和公章。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两级审核累计误差率应控制在10%以内,如果工程决算审核的一审审减金额超过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和决算总额的5%以上,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在审定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支付给审计单位。7.材料设备供应7.1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均应当附有质量证书、检测报告,并应当由甲方、乙方和工程师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本工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7.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7.2.1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7.2.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7.2.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时,乙方应在初步验收后当天内书面提出异议,由甲方解决。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甲方应按照第23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按清单提供材料设备。7.2.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需要检测的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双方均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5其他:/。7.3乙方供应材料设备7.3.1乙方应按图纸或标准要求供应材料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7.3.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3.3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图纸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7.3.4其他:/。7.4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甲方和工程师同意,乙方不得无故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甲方会同监理单位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启用。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复核后报请监理单位审批。7.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材料设备。甲方或监理单位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更换。甲方应在更换后会同监理单位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8.双方权利义务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8.1现场管理人员8.1.1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即甲方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应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的具体职权如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参与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8.1.2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在开工前7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方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的工程师,按照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重大设计变更、材料的替代等。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应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1.3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3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职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提交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证明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8.1.4乙方应在本合同工程开工之日前15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各自岗位职责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同时,乙方应提交其与前述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及为前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不提交该类文件的,前述人员无权履行职责,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导致其他问题的,工期不予顺延,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8.1.5为免争议,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工程的签证事项均应由【甲方代表、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经理、工程师】共同会签方可作为有效证明。但是关于价格、工期以及价格与工期的变更的最终审核均应当以甲方履行完毕的审批文件为准。8.2甲方工作8.2.1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应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甲方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等,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8.2.2在开工前7日内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清理以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8.2.3确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线路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在开工前交给乙方,并由乙方进行现场核验。8.2.4建设场地的土石方平整,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道路,在开工前达到进场开工条件。如委托乙方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委托,由甲方承担费用。8.2.5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如有)。8.2.6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8.2.7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7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之后的3日内提出认可或修改的意见。8.2.8在认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0日内,甲方核实乙方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并上报甲方上级公司申请工程决算审计。待审计报告出具后并经甲方上级公司审定后在确认后60日内办理结算。8.2.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8.2.10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应付工程款。8.2.11甲方负责协调与处理的事项:/。8.3乙方工作8.3.1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资料。因乙方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的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8.3.2施工作业期间,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在项目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70%,且关键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在场。8.3.3在工程施工前7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未经监理单位和甲方批准,不得开工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8.3.4在开工前3日内完成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接通以及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8.3.5工程开工前7日内提出开工报告,并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表。8.3.6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及其它处罚。8.3.7施工期间,全面接受甲方或其委托方对进度、质量、投资、HSE等方面的管理。8.3.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8.3.9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证施工井然有序。在移交整个工程时,所涉及的工程现场应进行清理,达到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防渗漏、防噪声等防污染措施;合规贮存、及时清理各类工业及生活废物,废气、废水排放应达标;产生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准确计量、合规贮存、依法处置,完善相关档案信息并存档。8.3.10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义务保护有权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及工程的安全,有义务提供现场照管的各种条件,包括一切照明、防护、围栏及看守,避免由于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直到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8.3.1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工程质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工程师和甲方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经工程师和甲方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8.3.12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及时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准备验收。8.3.13达到竣工条件后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的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及其他成品的保管,并清理好场地。8.3.14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依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结算报告。8.3.1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第三方安全的,甲方应组织乙方与该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8.3.16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购买、安装施工现场相关视频监控设备,接受甲方视频监管。8.3.17若乙方被列入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采购人有权自乙方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8.3.18乙方负责协调与处理的其他事项:/9.资料的提供和移交9.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2套9.2甲方引进成套设备,应向乙方提供原版图、中文图、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9.3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生效。9.4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存在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在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后3日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调整。9.5乙方在中交后15日内编制竣工技术资料目录清单,并向甲方提供2套全套资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竣工技术资料5天内审核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意见修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6.1条约定的含税合同价格的5%承担违约责任。10.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10.1验收依据10.1.1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布的签约之时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相应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10.1.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各标准、规范不一致之处,在符合合同要求和目的的前提下,按照最严格的内容执行。合同签署后,因工程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2.1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通知工程师、甲方代表。工程师、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10.2.2工程师、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2小时内没有验收并影响总工期的,工期可顺延。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可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0.4工程试车10.4.1乙方应在设备安装前48小时内,会同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完毕,在乙方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后,工程师、甲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48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工程师、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0.4.3油、气生产储运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有人员留守,协助运行,在投产之后14日内无问题,乙方人员方可撤离现场。10.5竣工验收10.5.1工程完工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60日内,乙方按第8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7日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后3日内提出认可或修改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在7日内整改完毕,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10.5.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乙方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10.6质量保修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见附件二)。10.7项目资料归档10.7.1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纸质档案及相应的电子版,其中资料正本1套,副本1套,数据存储盘1套。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及归档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油办〔2010〕18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2017版)》等的规定。10.7.2工程建设过程重要阶段、重要事件及事故的声像材料,施工过程视频影像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移交甲方档案部门,并履行移交手续。10.8其他:/。11.分包11.1分包的一般约定:11.1.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11.1.2乙方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11.1.3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11.2本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乙方应在签署分包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副本。乙方应与分包单位一起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1.3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当月工程款后应当及时支付给分包单位及其劳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所雇用劳务人员的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乙方雇用的劳务人员的工资。11.4其他:/。12.文物和障碍物1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甲方代表,工程师、甲方代表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立即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妥善采取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2发现影响施工的不利条件、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时,乙方应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甲方代表,同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甲方代表收到处理方案后72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12.3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影响。乙方应同时向甲方代表和工程师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收到处理方案后2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乙方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延误的工期。13.健康、安全与环境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HSE合同》(见附件一),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4.农民工工资保障14.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一并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该书面承诺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14.2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含税合同价格的3%,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4.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乙方应配备专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且相应的信息数据应及时向甲方报备。对于需乙方进行收集、核实、更新并完成上传的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乙方应积极配合进行收集和报送,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14.4乙方取得施工合同预付款、进度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工程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4.5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人员实名制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14.6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黑名单管理。15.索赔15.1索赔的提出(1)乙方认为其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费用增加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甲方代表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索赔原因;乙方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乙方不再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2)乙方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工程师、甲方代表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乙方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乙方应向工程师、甲方代表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5.2对索赔的处理(1)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甲方。工程师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甲方应在工程师收到乙方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审查完毕,并由工程师向乙方出具经甲方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3)乙方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支付,工期应相应顺延;乙方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15.3甲方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当遵循本条的约定。16.知识产权16.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违反该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6.2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署名权归乙方,其他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6.3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6.4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归甲方所有。17.权利瑕疵担保17.1乙方因本合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含分包商)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否则由乙方解决纠纷或争议,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责任。17.2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和法院/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18.诚信合规18.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18.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18.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18.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18.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8.6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18.7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乙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甲方免责;同时,甲方有权视乙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市场准入资格等;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8.8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乙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乙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购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8.9其他约定:/。19.保险19.1甲方应为其人员以及供应的材料、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19.2乙方应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和乙方供应材料、设备等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额为_100_万元,人身意外死亡险最低保额为_100万元;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损失或损坏的财产险;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1)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述保单的复印件。如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单,甲方可办理本应由乙方办理的保险,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支付的保险费。(2)乙方办理保险的有效期为自开始工作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3)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理赔失败,甲方有权评估有关损失,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1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损失。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20.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20.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设备、设施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施工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0.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21.保密21.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21.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外;(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21.3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21.4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22.通知22.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2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2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1)(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乙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2.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3)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22.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22.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23.违约责任23.1甲方违约责任23.1.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23.1.2非乙方原因,甲方将取消的工作自行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取消工作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23.1.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应给予相应顺延。23.2乙方违约责任23.2.1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23.2.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负责整改,并按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3.2.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转包、违法分包或存在挂靠等情形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以招标或其他方式选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后,甲方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代替乙方完成尚未完工部分的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发生的工期延误、质量隐患或事故所导致的全部费用;(4)发生的诉讼、仲裁纠纷案件或其他争议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3.2.4其他违约行为(1)乙方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5%的违约金。(2)乙方未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的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还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人的违约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按应付农民工工资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移交施工资料,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要求退场的,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7)其他。23.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乙方违约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3.2.3若乙方(供方)被列入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甲方有权自乙方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24.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2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24.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30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1)向赤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24.3在诉讼、仲裁和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5.合同变更和解除25.1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25.2因合同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和工期延误,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25.3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响,本工程停工超过30天,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3)乙方将工程转包、未经甲方同意将其分包或存在挂靠等情形。(4)乙方施工进度不符合向甲方报送并经甲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经甲方催告后仍不能符合施工进度的;(5)乙方开工后,由于设备、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经监理或甲方代表提出后10日内仍不改正的;(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7)乙方被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准入资格。(8)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9)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超过60天。(10)其他:25.4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2)甲方应当为乙方人员和设备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3)因违约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由违约方支付完成以上第(1)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并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25.5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提交已完工程资料,并由双方按照本合同6.5条约定的程序对工程进行结算。25.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26.合同生效及其他2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2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3本合同附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同等效力,同时终止,无需双方另行签字盖章。如主合同期限因故变更,本合同期限亦随之变更。2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页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年月日附件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HSE合同发包方(甲方):[名称]与承包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总则61二、定义及解释61三、工程项目61四、合同期限62五、对乙方工程的HSE要求62六、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害63七、HSE标准63八、生产安全、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64九、甲方的权利64十、甲方的义务65十一、乙方的权利66十二、乙方的义务67十三、HSE检查与监督69十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70十五、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71十六、违约责任及处理71十七、不可抗力73十八、争议的解决73十九、通知73二十、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74本_______工程承包HSE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HSE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1、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滩海陆岸石油作业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生产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2、定义及解释1.违约、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约定的行为。2.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3.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等危险和危害控制到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规定水平内所采取的措施的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4.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工程作业及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工程作业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3、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5.其他工程相关信息:________________4、合同期限该工程HSE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而变更期限的,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5、对乙方的HSE要求1.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零职业病、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2.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和相应资质,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环保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以人为本,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4.乙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即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HSE监督管理人员。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乙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其他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符合附件一所列标准要求的HSE管理体系,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审查监督,并配备相符的HSE设备设施、应急物资,确保HSE设备、设施完好、应急物资完备,并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持续合格有效。6.乙方应负责到甲方和作业主管政府部门办理全部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确实需要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调。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及相关材料包括如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环保措施(包括预防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并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识别和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实时管理、持续改进,防止发生任何安全环保事故。1.井喷、爆炸、中毒、火灾,以及放射或腐蚀性物质、油气燃料等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等泄露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因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各项目作业事故;在作业或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损坏的设备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3.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危险、工艺方法或流程瑕疵、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危害。4.因极端天气、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场地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意外或危险事件,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5.其它可能存在的危害:_______________。7、HSE标准乙方应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执行相关的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所列标准。如附件一所列标准有任何调整或更新的,乙方须按已发布的新标准执行;对于附件一所列标准中未列明但工程承包行为应适用的其他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乙方也应严格遵守。8、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1.在工程承包期间,因甲方人员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乙方对本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主合同签订后,整个工程在乙方管理和控制下,因乙方原因对本HSE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或因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HSE相关承诺和义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3.乙方在未向甲方交付主合同项下的工程前,因工程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向第三方分包,可能危及乙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HSE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健康
